饶议科学

华人回国工作的合理薪酬

以前从国外回国,是不再有国外工资。

现在有一类(人数不少)的回国人员,因为国外体系,也因为他们退休年龄,所以回国后,国外还保持有较高的薪酬,例如有些是退休工资等于工作期间的工资,或者相当于原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对于退休年龄留学回国后的薪酬,可能比较合理的模式是:

按照国外减少的数量,作为国内薪酬。

也就是说,如果回国后,在国外的退休工资是工作阶段的百分之百,国内单位就不应该发工资。如果国外退休工资是工作阶段的百分之八十,国内给原来20%的薪酬。

为什么这样合理?

因为,如果不这样,而是国内薪酬不考虑国外保持的薪酬,就会导致很多人认为自己回国越晚越好,鼓励现在和未来很多人退休前不回国而退休年龄之后再回国,以便双工资。

这样的结果就会是回国年龄太大,容易鼓励贪得无厌,导致回国的人品不够好。

有人会自私地争辩,应该按在国内的工作来衡量。但是年龄大的薪酬高于年纪轻的原因之一是奖励长期工作,并非年纪大之后的贡献就一定高于年纪轻的时候。

如果一个体系、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不鼓励长期工作,将不利于体系、社会、国家自身的发展。

对于个人,鼓励长期主义,也有助于个人道德,而不是鼓励机会主义、更不鼓励按照有奶便是娘的模式“利用母国、服务他国”。

所以,从国家、社会、单位和个人来说,最合理的模式是:国外工作期间的工资-回国后国外仍然有的工资=国内薪酬。

如果以后有人因此哭穷,应该知道这种人的虚情假意,他拥有等于国外工作期间的工资,怎么可能穷?

非中国出生的,不一定这样对待,虽然不是不能参照这种模式。

这样对待中国出生的,其实主要还不是针对现在,而是鼓励以后不提倡“青壮年给国外,而退休后美其名曰服务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