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戴头盔骑电摩与汽车相撞,颅骨碎成17块!医生提醒→
西安一名男子凌晨骑电动摩托车与汽车迎面相撞,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颅骨碎裂成17块、脑脊液鼻漏、多根肋骨骨折及呼吸衰竭。
经神经外科团队创新手术及多学科联合救治,患者保住性命,且在半年后恢复生活自理,容貌基本复原。
▲手术中
6月22日,记者从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获悉,该院成功治疗一起极其危重的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病例。
据了解,该事故发生于2025年7月5日凌晨1时许,赵先生骑电摩与一辆小汽车相撞,由于未戴安全头盔,导致颌面部、头部受重创。入院后被初步诊断有脑挫裂伤、颅内积气、脑脊液鼻漏;眶骨、鼻骨、上下颌骨骨折,颅骨碎成了大大小小17块,呈“蛛网”样;多发肋骨骨折;气胸、呼吸衰竭……
▲颅骨骨折以及脑脊液漏情况
患者被收住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诊断为“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合并呼吸衰竭”,脑损伤引发的炎症风暴让肺迅速衰竭,肺衰竭导致的低氧又反过来把大脑推向深渊。
随后,该院医护团队与“死神”极速竞跑,堵住了患者不断外漏的脑脊液后,重建颅底,整复颅骨,在专业神经重症团队的管理中,将患者濒临崩溃的呼吸循环功能恢复如常,为其迎来了重生。
▲术后患者逐渐康复
院方全力治疗两周后,患者复查CT,显示肺部情况明显改善。45天后,患者从昏迷恢复至清醒,成功脱离呼吸机。经过半年康复,患者不仅生活完全自理,而且容貌基本恢复,基本看不出曾经粉碎性骨折的痕迹。
▲患者术后康复
参与此次救治的常玮医师表示,如果患者骑车时戴了头盔,那么头部可能不会受这么重的伤,后续引发的肺部感染也不会那么重。因此,常玮提醒广大骑行者,骑行上路,头盔一定要戴好,要“焊死”在头上。
摩托车安全骑行
以下这四件事千万别做
无牌摩托车未经车管部门安全检测,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驾驶员驾驶无牌摩托车时心里常惦记着如何逃避检查,易分散注意力,同时,因车辆无牌,驾驶员心存侥幸,恣意妄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无证驾驶者未经过系统培训,交通法制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差,在道路上行驶时横冲直撞,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严重破坏道路交通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危害极大。超速行车,势必使车辆经常处于加速跟车和加速超车状态,极易发生追尾事故。频繁加速超车必然使车辆过多地占据中线或逆向,发生碰车、撞车的危险性增多,一旦肇事,事故程度往往比较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高速行驶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撞车,摩托车的乘坐人和驾驶人常常会被抛出。摩托车遭撞击后人的头部受伤有两种情况:一是前额被碰受伤,间接伤害后脑;二是后脑勺着地,直接伤及脑部。但如果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许多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来源:红星新闻、国家应急科普宣传
编辑:陈晓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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