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集团,被判向苏宁易购支付超17亿元
6月29日晚间,苏宁易购(ST易购)发布公告称,苏宁易购与子公司苏宁国际诉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万达集团向苏宁易购支付剩余资金17.47亿元及相应延期付款损失。
公告披露,截至目前,苏宁易购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约5.36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约2.01亿元。
据企查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15日,董事长为任峻,公司于2004年7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
2022年,苏宁易购因连续多年主业大幅亏损,且审计报告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首次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目前,公司股票仍未“摘帽”,股票简称维持“ST易购”,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26年一季报显示,苏宁易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0.5万元,同比增长60.94%,延续盈利态势。但苏宁易购扣非归母净利润仍然亏损,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8.61亿元,亏损同比扩大333.49%。一季度,苏宁易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6.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