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小,不是你耍赖的理由
从球场上的踢人者,到国际上的恐怖主义,
为什么你总喜欢“共情”这种人。
各位好,昨天《世界杯24年来最脏的一场球,输球又输人的“扒拉龟”是怎样炼成的》一文,我聊了聊巴拉圭这个国家(乃至整个拉美)为什么会把踢脏球当做自己的一种足球习惯——在百无禁忌的街头足球背后,其实这个国家身为弱者,在夹缝中求生存的民族悲情。
文章发出去后,有读者留言还挺有意思的,他说:小西,看了你的文章后,我反而理解巴拉圭了。身为弱者有什么办法呢?在规则内和强者博弈,你永远赢不过强者,那我们就只能打破规则,在规则外寻求公平的机会。
我觉得这个留言还挺值得讨论一下的,因为据我观察,很多国人在讨论类似问题的时候,确实有这种“弱者悲情”,而这个弱者悲情的宣泄口是朝向打破规则、乃至道德去的。比如我们讲法律之外杀人是不对的,但你看《活着》等作品里,如果贫下中农们开一个诉苦会,枪毙地主老财似乎就顺理成章了。再比如前两年马保国老师因为一句“不讲武德”爆火全网,我当时就写过一篇文章,我说马老师最大的问题不是输,而是输了以后反过头来强调“武德”。咱中国人是最不看重这个东西的,宋襄公那顶“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的帽子都不知道带上多少年了。从《孙子兵法》里的“兵者,诡道也”,到《三体》中“前进、前进、不择手段的前进”,无视规则、打破规则,在规则之外寻找四两拨千斤的终南捷径,在我们的文化中向来被看做智慧的表征。
所以类似的共情逻辑,我在哪些为中东恐怖分子辩护的文章中也经常能看到。
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我能理解为什么很多人看了那篇文章之后反而表示同情、理解甚至支持巴拉圭——除了打破规则,弱者有什么办法战胜强者呢?我们总是不自觉的这样想。
所以你看公交车上老人抢座,景区门口孕妇插队,包括前几年流行的“看到祖国这么流氓我就放心了”,还有人觉得俄罗斯打俄乌战争不力,相对西方是弱者,所以就应该动用核武器……总之“我弱我有理”、“我弱我有权耍赖”,这在很多国人眼中成了很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我今天特别想探讨一个问题,那就是道德、法律等等规则,它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弱者通过打破规则,到底能不能可持续性的获得利益?
我觉得这个回答是不能的。
记得去年我曾经写过一篇讲《曹刿论战》的文章,那篇文章里我说,我觉得这篇文章其实是不太适合放在中小学课本里给孩子学的。因为它给孩子的暗示就是我们自古以来就把规则当个屁——
周朝的战争原本是一种非常类似于中世纪欧洲骑士决斗的规则化战争模式,一方列阵完毕之后,击鼓进攻,对方如果已经准备好了,也要击鼓让己方车兵冲阵,双方兵车互冲,这叫一个回合。打完一轮之后再如此循环往复,直到一方败退为止。
但曹刿就抓了一个规则的漏洞——齐军冲阵的时候,他就是不击鼓应答,如此等到齐军“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之后,再让鲁国击鼓发动进攻,达成了以弱胜强的奇迹。
这个故事记载在左传里并非偶然,相比齐国,鲁国是弱国。但作为周公儿子的封地,鲁国原本是列国中最遵循周礼的表率。现在诸侯列国之中的“模范生”、周礼“课代表”为了打赢战争,带头破坏周礼,春秋时代的礼崩乐坏可见一斑——左传本来是这个意思。
那么曹刿用这种“不讲武德”的办法帮鲁国赢得长勺之战后,真的继续帮鲁国扭转颓势了吗?你顺着《左传》往下看,会发现完全不是的。长勺之战的第二年,咽不下这口气的齐国联合宋国,再次大举进犯鲁国,双方爆发了乘丘之战。到了第三年,齐国再度大军压境。鲁庄公彻底被打服,不得不亲自前往齐国控制的“柯地”割地求和。当然,这次曹刿再次祭出了他为了国家不讲武德的做法,在会盟时挟持齐国国君逼其归还土地的刺客戏码,但在表面的外交胜利背后,鲁国在战略上其实已经彻底沦为了齐国的附庸。鲁庄公甚至不得不亲自去齐国朝拜齐桓公,昔日的周礼课代表,能跟齐国掰掰腕子的,自此沦为了齐国霸业的一块垫脚石。
再往后,鲁国自己国内就出现了什么三桓架空国君之类的破事儿了,直到孔子哀叹礼崩乐坏,徒呼奈何。
所以曹刿靠两次“不讲武德”的小聪明帮鲁国赢得的短暂胜利,不是鲁国复兴的号角,而是其国运开始彻底一落千丈的转折点。你在必须按规矩来的战场上“不讲武德”,在本来是衣裳之会的诸侯会盟中公开挟持对方国家领导人,搞恐怖袭击。你这个事儿传到国际(诸侯列国)上去,你名声不是臭大街了吗?你还有脸在国际上混吗?以后再被齐国打,列国谁还愿意帮你?
这些其实都是曹刿两次“胜利”所造成的隐性成本,但是《左传》本着为尊者讳(毕竟左丘明是鲁国的太史)的原则,没有提这些事情。给大家造成一个幻觉,好像破坏规则是不需要付出成本的。而曹刿以前那么多代的贵族,都跟傻子一样,打仗不知道钻“一鼓作气”的漏洞,搞诸侯会盟居然连个保镖都不带,说让人家劫就给劫持了。真成了曹刿所说的“肉食者鄙”了。
而这种片面故事的留存,给我们文化打上的一个烙印,就是觉得:规则这个东西,就是用来打破的。谁会钻规则的漏洞,谁就能在博弈中得胜。
但是如前所述,你但凡把史书多翻几页,就会发现短期贪小便宜的代价,是吃大亏。
规则是怎么制定出来的?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规则这种东西?
政治哲学鼻祖托马斯·霍布斯在《利维坦》里描述过一种没有法律、没有契约、没有规则维持的“自然状态”。在那样的世界里,人类将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在这种战争当中,强者本来可以对弱者达成完全的胜利。但是强者付出的代价是什么呢?是必须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预防弱者的复仇,并且神经质的防止自己变弱,沦为弱者。
尤其是人类发明了工具武器之后,弱者当面打不过强者,但挑拣一块石器趁着强者不注意,来个背后偷袭的本事还是有的,而且很大。
那这个时候强者就不得不坐下来与弱者进行谈判了——你别偷袭我,我呢,也保证在得胜时对你不要吃干抹净。双方竞争是竞争,但彼此存留起码的底线,有所为有所不为。
对,起码的底线,就是人类最原初的规则——后来成为了道德、法律、比赛规则的那些东西。
也就是说,规则的本质,不是强者施加给弱者的,它是一种强弱之间的契约乃至让渡。强者为了保证自己不受规则外的偷袭,或者自己一旦沦为弱者死的很惨,才达成这种契约,给了弱者一定的机会。
可以想见,在纯粹的无规则丛林里,没有任何人的生命安全有保障,而弱者的命运将是更悲惨的,如霍布斯所说,他们的生活只会是“孤独、贫困、卑污、残忍和短寿”。
回到巴拉圭和法国队的那场世界杯1/8决赛。巴拉圭后卫叫嚣着“这里不是歌剧院,想赢就来泥潭里肉搏” 。没问题,但如果国际足联真听了巴拉圭人的话,把主裁判坦塔舍夫撤掉,把所有的红黄牌规则彻底废除,比赛变成毫无规则的“泥潭互殴”——你猜巴拉圭队会赢吗?
我觉得不会的,法国队阵中的于帕梅卡诺、萨利巴这些黑人肌肉巨兽,真的单论纯粹的身体吨位、绝对力量和爆发力,能在物理层面上把巴拉圭那几个后卫当场手撕了。谁还跟你玩什么手刀、小动作、垃圾话这种小把戏?
这就是姆巴佩为什么在赛后说:真要是比踢脏球,你们也踢不过我们的根本原因。
强者之所以还收敛着肌肉、配合你传球踢球,正是因为规则(红黄牌、国际舆论、禁赛惩罚)在保护弱者。
这个事情推而广之,在国际上也是一样的,前些年全球化搞得好的时候,有很多观点认为后发国家,可以钻全球化的某些漏洞,签了的约可以不用那么认真的执行,答应的事情可以不办到。破坏规则是弱者的机会和权利。可是后来的结果我们也看到了,真上来特朗普这样一个跟你比着不守规则、动辄掀桌子不玩了的人,你有辙么?
最新消息,特朗普又整活了,这次把红牌都取消了。
最关键的市场握在人家手里,把一切推倒重来,重新谈判制定规则,博弈中后发国家反而占不到原先的那些好处。
这是从个体而论的,而从社会的整体而言。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科·福山写过一本书,名叫《信任:社会美德创造经济繁荣》,在这本书里,福山提出了著名的“高信任社会”与“低信任社会”概念。
他说,一个文明如果普遍遵守契约、尊重规则,就会形成高信任社会。在这种社会里,人与人的合作成本极低。反之,如果一个人人都想“打破规则、不按套路出牌”来获取超额利益的社会,就会退化为“低信任社会”,其内部会产生巨大的摩擦内耗(因为谁都要提防别人耍赖),最终在长远竞争中走向全面溃败。
对这个问题的实际论证,太大的事情不方便展开讲,我们还是说足球吧。几乎同时、同样是搞足球职业联赛,为什么中国足球这样了,日本足球那样了?我做媒体时有位长期采访甲A、中超的老记者有一次跟我感叹,说“中国人太聪明了,不适合踢足球。”
我很久之后才理解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同样是踢球,日本人只会笨笨的踢比赛、搞青训。咱心思可就多了,一场球赢不下来,我们贿赂贿赂球员、教练乃至裁判行不行?于是假球、黑哨什么的就纷至沓来了。深谙这一套的李铁也就这么进去了。足球也就慢慢没人看了。
甚至发展到一定段位、官做到一定层级,你还可以为了一己私利随意扭曲规则,你查查中国足球那些年搞得各种奇葩规则,什么头球一个算俩,哪几个赛季只升不降、哪些赛季不降不升,还有俱乐部为了防止球员转会搞得“倒摘牌”制度,搞得有心想走球员要么磨洋工、要么踢假球、要么干脆就提前宣布退役……
按照福山的理论,中国的足球市场,本质上一直就是一个教科书级的“低信任社会”,天才球员的离奇过早退役、顶级俱乐部的巨额赤字与突然解散、明星外籍教练的摔冠而去,还有越来越惊人的空座率,都是这个低信任系统中无可避免的摩擦内耗。
甚至这个市场越大,内耗反而越严重。这就是为什么人口五十万、寄生于欧洲联赛体系的佛得角都能创造世界杯奇迹,而咱们不可以的原因。
当自认是弱者时,人往往会有一种绕开甚至破坏规则,“不择手段的争取胜利”的悲情式冲动。我们中国人在这方面尤其深刻,究其原因,我想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两千年帝制历史中,中国的规则一直是皇权制定的,它没有洛克所说的那个强者与弱者之间商讨制定“社会契约”的过程。所以中国人喜欢把法律叫做“王法”。而当只代表强者意见的“王法”把弱者压迫的走投无路时,弱者只好通过打破规则,甚至消灭强者肉体来进行反抗。反抗成功之后再制定一套只代表自己利益的规则“王法”——这就是中国古代治乱循环的本质。所以我们对规则的态度,似乎永远只在顾不上尊重的弱者悲情,与“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强者傲慢之间来回打摆子。
但规则不应当是被选叙而是应该被协商的,它不应当被一再打破,而应该被不断改良。弱小,更不是一个人、乃至一个社会觉得打破规则天经地义的理由。弱小从来不该成为破坏规则的天赋特权,正如强大不该成为任意篡改规则的免死金牌。
我觉得,只有当我们终于厌倦了低信任社会所带来的巨大内耗,愿意放下那种自作聪明的捷径迷恋,试着去建立、协商并死守一条共同的底线时,我们才有可能从这个两千年的摆子中停下来。
遵守、协商、改良而不是破坏规则,我觉得踢好一场球,或者,建好一个社会,其实都是从这件最笨的事情开始的。
武德,还是要讲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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