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拉古之惑

冯兴元:门格尔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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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语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属于有关真实世界、真实的人和真实行动的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规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占据了经济学中的元经济学部分,即核心、基础和形而上部分。奥地利学派创始人卡尔·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年)和第三代代表人物路德维希·冯·米塞斯的《人的行动》(1949年)属于经济学说史上的两大里程碑,也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两大巅峰之作,分别代表了门格尔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米塞斯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诞生。两者属于同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只是带有不同的方法论侧重点强调。两者所出同源:后者属于对前者之经济学体系的先验论和主观主义改造与进一步发展。

门格尔的《原理》只是其计划构建的宏大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引论部分。米塞斯著述中的很多源头可以在门格尔的《原理》中找到,但他对门格尔体系的先验论和主观主义改造与发展,以一种变通的方式补全了门格尔原先计划构建的宏大经济学理论体系,完成了门格尔的未竟事业。我们可以把门格尔原生版和米塞斯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大致视为“本原宇宙”和“平行宇宙”的关系。两者都是璀璨夺目的经济学理论与思想宝库,都能对经济现象发挥卓越的分析力。两者都是活的经济学。不能以前者否定后者,也不能以后者否定前者。两者的共存并用,那是世人的一大幸事。

正如哈耶克所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经济科学发展中几乎占据了独一无二的位置,而这完全要归功于其创始人门格尔所奠定的基础。不过,在当今的世界上,米塞斯与他的弟子(如罗斯巴德)被很多人认为是奥地利学派的代表。而且,世人当前接触到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入门材料,几乎清一色是有关米塞斯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内容。但是,学习和掌握门格尔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从门格尔开始理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忽略门格尔的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就会数典忘祖,忽略和错过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很多重要内容,失去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很多原生性、根源性内容的理解和把握,甚至误解什么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门格尔的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很多内容是不可替代的。门格尔的原生版本身有着很多原生内容,仍然是独一无二的,充满洞见(比如他对从事商业者与农夫和工人一样富有生产性的论证)。米塞斯化生版并不能取代这些原生内容。部分由于欧洲学术传统本身的严格规则要求,部分则是由于自身特有的写作风格和方法论原因(比如主观主义视角下,很多更为客观视角的发现被视为无关紧要,比如因为重视对欲望的满足,而轻视对需要的分析),米塞斯不是简单重复门格尔的很多洞见,而是从主观主义和行动学视角提出自己的创见。此外,无论是现在的中译版和英译版,都有一些严重的翻译问题。比如门格尔德文版原著里的关键词是人的“需要”,但是中译本和英译版错误地翻译为“欲望”。

本书主要是作者重译德文版《国民经济学原理》和在线上开设门格尔《原理》品读课、哈耶克经济学品读课和金融学通识课的产物,重点介绍门格尔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对照补充引介米塞斯化生版的相关内容,增加介绍米塞斯后来发展的、门格尔没有涵盖的其他基本内容。在必要的场合,全书还穿插介绍其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代表人物的相关理论。在下文,作者简要介绍一下相关问题——门格尔其人及其贡献,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经济科学中的位置,门格尔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米塞斯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属于同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但带有不同方法论强调的原因,为什么要从门格尔开始学习和掌握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以及本书的写作目的与安排——最后还向本书的一些参与贡献者表示感谢。

卡尔·门格尔其人及其贡献

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1840年2月23日—1921年2月26日)是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创始人,新古典经济学尤其是现代经济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门格尔,威廉·斯坦利·杰文斯和莱昂·瓦尔拉斯在19世纪70年代各自独立提出了边际效用理论,发起了经济学的“边际革命”。“边际革命”以提出和坚持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理论为标志,不仅彻底颠覆了当时以客观价值论为核心的古典经济学,也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建立和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古典经济学的建立是经济学进入现代经济学阶段的标志)。更有甚者,门格尔创立的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连同米塞斯所发展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在现代经济科学中占据着元经济学的地位,即它构成了经济科学的核心、基础和形而上部分,目前虽然不处在主流经济学的范围,但处于经济学主线脉络之中心。到目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以其自成一体的方法论与理论组合,在经济问题与经济政策上表现出独到和高超的分析力和洞察力。可谓卓尔不群,独步天下。在当前,阿根廷米莱总统是世界上第一个奥派总统,他作为米塞斯和哈耶克的拥趸,推行符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念的经济、财政、货币与金融政策,在短期内取得了显著的治理绩效,佐证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可以在各国经济、财政、货币与金融治道变革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门格尔出生于奥匈帝国加利西亚地区(今属波兰)的新桑德茨(NeuSandez)。他的家庭属于中产阶级,父亲安东·门格尔是一位律师,母亲卡罗琳·门格尔(娘家的姓氏为格萨贝克)则出身于富裕的波希米亚商人家庭。父亲被授予贵族头衔,不过门格尔及其两位兄弟均未世袭该头衔。门格尔自幼展现出对学术的兴趣,尤其对法律和经济问题表现出了敏锐的洞察力。他的家庭背景使他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门格尔的成长环境正值奥匈帝国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工业化浪潮和市场经济的兴起为他后来的理论研究提供了现实素材。

1859年,门格尔进入维也纳大学,开始学习法律和政治经济学。在维也纳大学期间,他接触到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的著作,同时也了解了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思想。1860年代初,他转到布拉格大学和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Jagiellonian University;克拉科夫目前属波兰,门格尔就读时属于奥匈帝国)继续深造,专注于法学和经济学。在求学期间,门格尔对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感到不满,认为其无法充分解释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同时,他对德国历史学派强调经济的历史分析方法也持批评态度,认为其缺乏普遍适用的理论框架。1867年,门格尔在克拉科夫雅盖隆大学完成学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他在维也纳从事新闻工作,担任经济记者和编辑。这段经历对他思想的形成至关重要。作为记者,他密切观察市场运行、价格波动和消费者行为,发现实际经济现象与古典经济学理论之间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商品价格往往由消费者的主观需求而非生产成本决定。这种观察促使他开始系统化地思考价值和价格的本质,为后来的理论突破奠定了基础。

1871年,门格尔出版了其最重要的德文版著作《国民经济学原理》(Grundstze der Volkswirtschaftslehre),标志着奥地利学派的正式诞生。正是在该书中,他首次系统提出了边际效用理论,强调价值来源于个体对财货在满足个人需要方面的重要性的主观评估,而非商品的生产费用或劳动投入费用。门格尔坚持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体系。凭借这部著作,门格尔于1872年顺利获得了维也纳大学教授资格(habilitation),被聘为该大学教授政治经济学的私人讲师(Privatdozent)。私人讲师在德语区一般属于大学聘用的、无薪俸的职位,具有独立授课资格。不过,门格尔很快于1873年就成为了讲授金融与政治经济学的全薪编外教授(Auerorgentlicher Professor)。1879年,门格尔获得国民经济学全职教授席位。

《原理》出版之后,受到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们的冷落、批评甚至敌视。1883年,门格尔又出版了《社会科学方法论探究》(Untersuchungenüber die Methode der Socialwissenschaften und der politischen Oekonomie insbesondere;或译《经济学方法论探究》;直译书名应为《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探究》),以此回应德国历史学派对其理论的批判。在书中,门格尔批评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德国历史学派的历史主义方法,强调经济理论应借重因果逻辑和逻辑演绎,探究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而非像新历史学派经济学家那样,仅限于历史叙述或经验分析。这场争论后来被称为“方法论之争”(Methodenstreit),成为德国历史学派与奥地利学派之间的经典论战。

门格尔在1890年后逐渐淡出学术圈,1903年退休。他在晚年致力于修订其《原理》一书,但未能完成其修订版。他于1921年逝世,享年81岁。1923年,也就是在门格尔去世2年后,他的《国民经济学原理》德文第二版出版。该版本根据门格尔的生前手稿整理,而人们所熟悉和普遍关注的仍然是第一版。

总的看来,门格尔在其一生中,在经济学方面做出了如下贡献:

——门格尔、杰文斯和瓦尔拉斯在19世纪70年代各自独立提出了边际效用理论,发起了经济学的“边际革命”,成为现代经济学(包括新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

——与弟子庞巴维克和维塞尔一起,创建奥地利经济学派;

——提出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主义方法论(包括主观价值论)和边际分析法,从等同于公理的普遍事实关联(人要获得与需要满足存在因果关系的财货以满足其需要)出发,运用演绎逻辑,推演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形成“因果—本真”(CausalRealism)分析法;

——对德国历史学派提出挑战,发起“方法论之争”,反对历史学派局限于对经济的历史分析方法,提出理论经济学的任务是提炼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

——提出了分级财货理论、财富理论、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理论;

——提出了交换理论,指出交换发生的基础在于交换双方对两种财货在各自需要满足方面的价值(重要性)大小的相反评价(均认为对于己方,换入物的价值大于换出物);在此基础上针对简单交换市场、垄断市场和竞争市场提出统一的价格决定与财货分配理论;

——门格尔在讨论交换与价格形成时,并不把价格视为静态均衡的结果,而强调它是在一系列参与交换者对待交换财货的主观价值评估、相互出价与还价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此提出奥地利学派市场过程理论的雏形;

——提出高级财货(如劳动力、土地和资本所提供服务、生产资料和半成品)的价值取决低级财货(由高级财货转化而来,其中最低级财货为消费品)的价值(作为在需要满足上对于个人的重要性),强调只能由企业家承担的“企业家活动”的重要性,以此提出奥地利学派企业家理论和配分(imputation)理论的雏形;

——强调在高级财货转化为低级财货过程中时间的重要性,为奥地利学派的生产的时间结构理论、资本的时间结构理论、时间偏好与时差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提出了商品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货币起源的自发秩序理论。门格尔认为货币不是由政府或契约创造,而是通过市场中个体追求自身利益的交易行为自发演化而来的。他解释了商品如何因其“可销售性”(saleability)最高而逐渐成为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这一理论成为货币经济学的重要贡献。

门格尔的思想后来在其弟子及再传弟子中得以延续与扩展。奥地利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庞巴维克发展了时间偏好理论、利息与资本结构理论,以及迂回生产理论。另一位第二代代表人物维塞尔发展了配分理论,首次提出了边际效用(Grenznutzen)概念和有关机会成本的具体理念(他使用了“牺牲成本”和“替代成本”的概念)。米塞斯将奥地利学派的方法论和理论推进到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理论领域,对门格尔创立的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进行了主观主义改造,并发展出行动学(praxeology)理论和作为行动学组成部分的、与行动学一致的经济学,也就是米塞斯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哈耶克则把奥地利学派推向国际学界,进一步发展了奥地利学派的货币理论和米塞斯的商业周期理论,并于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目前,门格尔的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米塞斯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属于同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但带有不同的侧重点强调。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作为活的经济学,不借助于反事实的假设,而是从公理或等同于公理的普遍事实关联出发,推演和研究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规律,构成了经济科学的元经济学部分(当然,不排除其他学派的一部分经济学理论也成为元经济学的组成部分)。这种经济学也属于有关真实世界、真实的人和真实行动的经济学。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经济科学中的地位

门格尔1871年出版《国民经济学原理》这一巨著之后,他的两位弟子维塞尔和庞巴维克始终不渝地对外引介和进一步发展门格尔的理论,推动创建了奥地利经济学派。很多朋友会感到奇怪:为什么门格尔也是现代主流经济学(包括新古典经济学)最重要的奠基人之一?新古典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的组成部分。两者创立的一大标志就是边际效用理论(连同与之不可分割的主观价值论)被引入经济科学。正如上文所述,门格尔、瓦尔拉斯和杰文斯几乎在同一时间,分别独立提出了边际效用论,发起了一场经济学的“边际主义革命”,主流经济学也由此从古典经济学(主要采取平均分析法和客观价值论)时代进入新古典经济学时代。门格尔创立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也成为早期新古典经济学即当时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到了20世纪30年代,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日益形式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不再成为主流经济学的组成部分。不过,迄今为止,门格尔倡导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仍然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部分的核心方法论。只是微观经济学对这三种方法论的坚持和结合不如门格尔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那么前后一致和彻底。随着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兴起,现代主流经济学进入“新古典综合”的时代。所谓“新古典综合”,是指新古典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综合。虽然微观经济学仍然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一大基础,奥地利学派的少数理论(如迂回生产理论和机会成本理论)只是部分散布其中。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方法论、理论和经济思想自成一体,基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价值论与边际分析法,具有一种独特的研究范式,有其独特的分析力和思想力。这种独特研究范式来自其所发展的种种分析方法和理论之间的无缝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合力。可谓“卓尔不群,独步天下”,在现代主流经济学之外仍然发挥着强大的影响力。

在经济学发展过程中,里程碑式的著作不少。但是,从原创性、分析力(需要细加区分实际的和貌似的分析力)和影响力综合考虑来看,能够排在前五位的,应该是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凯恩斯的《通论》以及米塞斯的《人的行动》。斯密作为经济学之父,创立了古典经济学;门格尔创建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他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都是高度原创性的,而且进入了新古典经济学,奠定新古典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基础,是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奠基人;马歇尔系统构建了局部边际分析法,其著作标志着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建;凯恩斯提出了各种总量分析方法和短期相机抉择选项,创建了宏观经济学,貌似分析力很强,但实际分析力很弱,总量分析的基础并不坚实(比如存在微观基础不足,假设过于简化、部分脱离实际,短期与长期的割裂,宏观模型实证验证问题多、预测不准确,宏观经济无常量等问题),分析结果容易有失稳健;米塞斯通过对门格尔经济学体系更为彻底的主观主义和先验论(也是公理化)改造,以及进一步的扩充与发展,创建了行动学和他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米塞斯的化生版尽管立基于门格尔的原生版,但在另一层即主观主义和先验论层面的理论建构具备高度原创性,有着精深的实际分析力,其当前影响力甚至超越门格尔。

从思想内涵上看,当数《国富论》、《国民经济学原理》和《人的行动》最具思想深度和高度。从理论和方法论的原创性看,这五者各具特色,其中最具原创性的当数门格尔。从反映事物本质角度看,《国民经济学原理》和《人的行动》超越了其他三部著作。两者的两个版本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均致力于研究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国富论》虽然也旨在反映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经验的规律,但是失之于其方法论的局限性:斯密的客观价值论不能像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那样抓住经济现象中人的行动的本质特性,而他借重的平均分析法,难以像边际分析法那么精准地分析经济现象中人的行动的成本收益计算。从逻辑一致性和实质分析力角度看,无论是斯密的《国富论》,还是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还是凯恩斯的《通论》,都不能与门格尔《原理》和米塞斯《人的行动》相媲美。

有必要对上述五部划时代巨著的逻辑一致性和分析力做些说明。比如,斯密的古典经济学客观价值论难以解释著名的“水和钻石的价值悖论”:没什么东西比水更有用,但能用它交换到的货物却非常有限,人们用很少的东西就可以换到水;钻石的情况则相反。门格尔提出了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有效解释了该“悖论”。他认为,财货价值的本质是主观的,取决于个体支配和使用的财货总量中使用或消费最后一单位或部分量财货在需要满足上对于自身的重要性,即后来维塞尔所指的“边际效用”(marginal utility)。由于一个人的行动立基于其对不同行动目标的主观价值评估,如果所支配的财货是稀缺的(需要量大于可支配量),他会首先把可支配财货的一个部分量(或一个单位)先用于最重要的那种需要满足,再满足次要的那种需要满足。当可支配量减少了一个部分量,他会牺牲最不重要的需要满足,以保障其他更重要的那些需要满足。我们购买5小桶桶装水的情况就是如此。如果可支配财货不稀缺,则其中的一个部分量对于个人各种需要满足的重要性即为零,即边际效用为零。比如一个人从长江里的滔滔江水取一桶水,小部分用于饮用,大部分用于冲凉,虽然这桶水有用,但它对于个人各种需要满足的重要性为零。因为他可以放弃这桶水,但仍然存在足够的河水供他取用。水在自然界中供应充足,一般情况下稀缺程度很低(桶装水的情况),甚至不稀缺(取用长江里的河水用于饮用和冲凉的情况),边际效用很低(前一种情况),甚至为零(后一种情况),因此其市场价格低。钻石的稀缺程度很高,个人所支配的钻石量本来就有限,其最后一个单位的使用对于个人需要满足(装饰或者地位象征)的重要性即边际效用仍然很高,导致其价格高昂。

马歇尔1890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被视为新古典经济学正式创立的标志。他的《原理》的局部均衡分析法和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法,为经济学的形式化、数学化和模型化提供了手段。不过,马歇尔的理论体现了融合心理学的边际效用论和不彻底的主观价值论。他的初版巨作把效用定义为使用一物的欲求和快乐,后来他把效用定义为使用一物的欲求、快乐和满足,不同于门格尔把价值(也就是效用)定义为可支配的一定量的财货对于个人需要满足的重要性。前者基于心理学,后者不基于心理学,而是基于人的行动逻辑。门格尔的这种个人需要满足的重要性是可以从高到低分级的,适用于所有人的一切行动。而将效用定义为欲求、快乐和满足,限于一时性,不适用于很多场合。马歇尔的价格理论,认为价格由一把剪刀的双刃决定:一边是消费者的主观价值评估,另一边是生产的客观或者实际成本。他认为,在短期的瞬时,价格由消费者的主观价值评估决定,在长期则由生产的客观或者实际成本决定(长期平均成本)。这里存在逻辑不一致性。事实是,无论是在短期还是长期,价格均由消费者和生产者的主观价值评估决定,而且生产者的主观价值评估最终也需要以消费者的主观价值评估(体现为需求和偏好)为取向——这是门格尔所揭示的一大真谛。

有关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问题,米塞斯指出,宏观经济中“不存在常量”,这本质上是对主流经济学依赖数学模型和统计预测的批评。他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行动,而人的选择是主观的、动态的,因此经济变量不会像物理定律一样恒定;统计数据不能可靠地预测未来,因为市场环境和人类偏好总是在变化;经济理论应该依靠逻辑推理,而不是试图找到数学上的“恒定关系”。萨缪尔森的新古典综合作为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代表性理论,虽然也以不完整、不彻底和扭曲方式融入了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价值论和边际分析法,但是混杂了方法论集体主义(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总量分析)、客观价值论(如供给曲线基于生产费用价值计算)和错误的边际分析法(如个人效用的加总分析),往往导致错误的分析结论和政策建议。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现代主流经济学之外保持着它自身的独有特征和传承,没有被现代主流经济学所吞没。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虽然不属于现代主流经济学,但在主线经济学(mainline economics)中占据中心地位。主线经济学是构成经济学发展源头和其后发展之主脉的一些经济学理论与思想的合称,而主流经济学则代表经济学的当代主流,以形式化、模型化和数学化为特征,其实质为经济学发展脉络之分支。两者存在交叠之处,但也存在很多对立相冲之处。

谈到主线经济学,就要特别提到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经济学家彼得·贝奇(Peter Boettke)教授2017年发表的一部《应用主线经济学》(Applied Mainline Economics)。根据该书的观点,主线经济学有别于主流经济学,它是一条经济学发展脉络,这条脉络其实是经济学的源头和主线,它经由托马斯·阿奎那(甚至包括更早的经济思想家)、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以及其他苏格兰启蒙运动经济思想家、早期的新古典学派(当时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也融入其中),再经由后来的一些经济思想家,他们包括了六位当代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布坎南、科斯、诺思、弗农·史密斯以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按照贝奇教授的看法,当代主线经济学的范围大致可由上述六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所在的经济学派所代表。也就是说,六大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不限于这六位诺奖得主,主线经济学的范围也不限于这六位诺奖得主所在的六大经济学派。比如,门格尔和米塞斯是哈耶克之外的最重量级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弗兰克·奈特作为芝加哥学派的创始人,是科斯之外的最重量级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德国的弗莱堡学派和早期瑞典学派也应该是六大经济学派之外主线经济学的重要学派。两个学派的创始人瓦尔特·欧肯和克努特·维克塞尔也应该是主线经济学领域的重量级经济学家。欧肯创建的弗莱堡学派经济学也叫秩序经济学,是对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发挥着重要影响的三大经济和社会思想来源之一(其他两大思想来源为社会主义和天主教伦理)。欧肯的理论强调政府应该建立和维持一个竞争秩序,而政府应该在法治国的框架内运作。哈耶克在离开芝加哥大学后两度执教德国弗赖堡大学,是欧肯的好友,也是欧肯秩序经济学思想的坚定支持者。瑞典学派创始人维克塞尔通过动态经济学和货币理论,为20世纪经济学提供了重要思想桥梁,影响了凯恩斯、哈耶克、布坎南、卢卡斯与弗里德曼。瑞典学派能够纳入主线经济学内容的,也主要是维克塞尔的理论,比如他的自然利率利率、动态经济学、时间维度和预期分析。

根据贝奇教授在其《鲜活的经济学》(Living Economics)一书中的阐述,主线经济学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价格机制的协调作用:主线经济学认为价格是协调分散知识和个体行动的关键工具,市场通过价格信号实现市场自发秩序。

——动态市场过程:强调市场是一个动态的发现过程,而非静态均衡。经济学家应分析个体如何通过试错和企业家精神应对不确定性。

——制度与规则的重要性:关注制度(如财产权、法治)如何塑造激励和行为,影响市场过程的效率。

——方法论个体主义:经济分析以个体行动为起点,强调主观价值和选择。

——对干预的怀疑:倾向于质疑政府干预的有效性。

按此,后期瑞典学派不属于主线经济学范围,其代表人物冈纳·缪尔达尔支持福利国家和积极的政府干预(如瑞典的社会民主模式),主张经济学家应明确规范性立场。这与主线经济学的价值中立和对干预的怀疑态度相悖。缪尔达尔和哈耶克于1974年同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两者相互看不上眼。不过,上述把某位经济学家或者某个学派归入主线经济学范畴,本身也是大致的、总体上的归类。主线经济学的划分标准也是相对而言的。严格而言,需要把各种经济学理论一条一条地审核对待。即便某个学派归入主线经济学,不代表该学派所涉及所有理论都符合主线经济学的特征要求,也不代表所有理论都是正确的。比如斯密的客观价值论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来看是错误的,不过是否坚持客观价值论,不是主线经济学的划分标准。

门格尔和米塞斯经济学:同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不同方法论侧重点强调

1921年,熊彼特在为门格尔逝世而写的悼词中认为:“门格尔不是任何人的学生,他所创造的东西站得住脚……门格尔的价值、价格和分配理论是迄今为止我们拥有的最好的理论”。哈耶克在为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1934年德文重印版撰写的英文序言中认为,由于在门格尔的著作中,以及事实上所有奠定现代经济学基础的著作中,《原理》一书的特征与众不同,同时维克塞尔(Knut Wicksell)是第一位也是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集百家之长的经济学家,他最有资格来评论现代经济学各个不同学派的相对成就。哈耶克引用了维克塞尔如下有关门格尔《原理》的评论:“他将因这本著作而流芳百世,因为人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说自从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出版以来,还没有其他书像门格尔的《原理》那样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过如此重大的影响,甚至连杰文斯的那本出众的(更确切地说是语句如格言般隽永的)以及瓦尔拉斯命运不佳、令人费解的著作也不例外”。哈耶克在引言里这样评点过门格尔的《原理》:“在经济学或其他知识分支中,的确还有一些例外的事情:作者本人革命了这个发展本已成熟的科学而且其在这方面的贡献已为世人所公认,可其著作却鲜为人知。卡尔·门格尔的著作便是一例。很难想象还有第二本著作能像《国民经济学原理》那样产生过如此长期持久的影响,却纯粹由于种种意外,而流传于极小的范围”。《原理》德文版在1871年出版后,门格尔不愿意轻易再版原著,虽然花费了很多时间修订第二版,最终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完成修订,其生前也没有再版原著。门格尔也没有完成他最初有关国民经济学体系的庞大写作计划。而在这个写作计划中,《原理》只是第一部分,即引论部分。直到1934年,《原理》才在英国伦敦重印。到1950年,《原理》英文版才出版。假若《原理》德文版在门格尔在世时能够早日再版,《原理》英文版也能早日出版,经济学世界的格局在今日应该大不一样。门格尔在19世纪80年代忙碌于与德国历史学派开展“方法论之争”(Methodenstreit),马歇尔等经济学家开始加速经济学的形式化和数学化。马歇尔于1890年出版第一版《经济学原理》,该书标志着新古典经济学的正式诞生。尽管当时的奥派经济学也融入了新古典经济学这一主流,直至20世纪初期,还属于经济学主流中的一员,但是由于经济学总体上加速形式化和数学化,奥派经济学其后与新古典经济学分道扬镳。

米塞斯1940年出版了德文版《国民经济学》,该书就是后来的《人的行动》一书的原型。该书出版后,由于纳粹德国正在欧洲频频发动战争,阅读到此书的读者较少。该书和米塞斯1933年出版的德文版《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一书一起,提出了其先验主义认识论。尤其是《国民经济学》一书,基于先验论,从“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行动”这一公理和其他少数公理出发,构造了其行动学理论体系,标志着米塞斯行动学的诞生和与行动学一致的经济学(作为行动学最精致的那一部分)即米塞斯经济学的诞生。随着1949年米塞斯《人的行动》英文版的出版,米塞斯的行动学理论和与行动学一致的经济学日益深得人心,在美国和全球吸引了众多同道。米塞斯到美国之后,长期举办其系列私人研讨会,周边聚集了罗斯巴德和柯兹纳这样的顶级弟子以及很多社会各界同道,再加上哈耶克在1950年搬到美国,美国自然成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学术中心。

门格尔经济学与米塞斯经济学属于同源的经济学,后者传承了门格尔所创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同时对门格尔的需要和财货理论作了主观主义和先验论改造。门格尔经济学与米塞斯经济学分别属于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两者目前不属于主流经济学,但属于主线经济学,秉承了经济学的主线。在整个经济学体系里,两者目前虽未取得国际性的主导地位,但处于元经济学的地位,即属于经济学的核心、基础和形而上部分。

门格尔的原生版奥派经济学和米塞斯的化生版奥派经济学,均属于理论经济学,均致力于演绎和提炼经济世界中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规律,均是一种反映和分析真实世界中真实的人的真实行动的经济学理论。这些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规律反映了经济领域中事物的本质。正因为如此,可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经济学理论中占据着元经济学的地位。这就提出了三个问题:到底存在一种还是两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当我们谈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时候,到底指的是门格尔经济学,还是米塞斯经济学?在门格尔和米塞斯当中,谁更代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只存在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门格尔经济学和米塞斯经济学属于同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有不同的方法论侧重点强调。正如上文所述,门格尔经济学和米塞斯经济学属于所出同源,后者也源自门格尔经济学。而且,两者建立经济学体系的方法论没有本质的不同,都强调以等同于公理的普遍事实关联或者公理出发,借助演绎逻辑推演和提炼有关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米塞斯的行动学本身则是对人的行动的一般性质和精确规律的研究科学)。门格尔经济学从人存在需要和人必须支配与其需要满足有着因果关系的财货以满足需要这种等同于先验公理的普遍事实关联作为其出发点。而米塞斯经济学则从有着少数先验的公理(如“人的行动都是有目的的行动”)出发。两者由等同于公理的普遍事实关联或公理出发,通过逻辑演绎推导得出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与精确的规律。这里,无论是门格尔等同于公理的普遍事实关联陈述,还是米塞斯的公理“人的行动都是有目的的行动”,两者都是无可争议的、不证自明、也无法证伪的公理。只要公理是真,逻辑是真,推演的定理和结论也为真。

但是门格尔和米塞斯经济学的方法论强调点不同:门格尔强调他的理论经济学属于经验科学的范畴,而米塞斯则强调他的经济学属于先验科学。此外,米塞斯还强调从主观主义角度改造、拓宽和发展门格尔经济学。米塞斯的先验论与门格尔在经验领域提炼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规律的方法,在具体实际做法上基本上没什么差别。门格尔在《原理》序言中强调“在本书中我们特别关注对与产品与其生产要素有关的经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研究”,而且正文开首第一句,门格尔就写道:“一切事物都受制于因果律的支配。这是一大法则,无一例外。我们若要在经验的范围内去找寻这个法则的反例,那也将是终归徒劳无果。”门格尔的全书论述强调从人都有维持其生命和福利的需要,又提出人的需要满足依赖于支配和消耗财货。这个出发点既可视为经验事实,这种经验事实关联属于一种普遍的事实关联,也可以视为一种先验公理。就与米塞斯将“人的行动都是有目的的行动”这一公理作为出发点完全类似。米塞斯的出发点既可视为一种经验事实,也可视为一种先验公理。无论是门格尔还是米塞斯,其概念定义和推理,均严格遵循因果律和其他演绎逻辑,两者的经济学理论与亚里士多德本质主义哲学抓事物的本质这一要求是完全一致的。门格尔是在经验领域之内,从等同于公理的普遍事实关联出发,通过逻辑演绎,尤其是通过发掘各种基本经济要素和经济现象之间的种种因果关系,推演出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种种一般的精确的规律。这谈不上是“先验论”,而是“经验的方法”。如果我们把门格尔的上述出发点定义为先验的公理,将门格尔的研究方法归类为先验论也是可以的。

由于门格尔强调在个人的自由意志之外存在着一般经济规律,恰如化学规律独立于对其加以应用的化学家的意志之外一样,一些历史学派学者认定、甚至批评门格尔属于“先验论者”。如果说门格尔这种看法就是先验论,那么所有化学家也是先验论者。如此区分是否属于“先验论者”,似乎意义不大,无关要旨。按道理,先验的一般规律,既不能被经验证明,也不能被经验否证。但是,由于门格尔并不将自身理论视为先验的理论,他欢迎用经验来检验其所阐述的理论。他在序言中指出:“我们必须一方面将前人的见解作为自己的精神财富,但另一方面亦必须毫不畏惧地呼吁对之加以检验,用经验检验学说观点,以事物的本质检验人类思想。”门格尔出版了《原理》之后,他也成为了“前人”。按他自己的话,他在要求人们对他自己探索和提出的一般经济规律加以检验。门格尔的这种态度是对的。其实,无论一个命题是否属于“先验”的一般经济规律,无论在多大程度上是“先验”的或者一般的规律,人们一般都会借助经验去有所验证一下,这其实是常人深化认识的一个不大靠谱、但经常不得不用的通常方法。这种有所验证有助于深化大家对经济规律本身的认识和理解,即便不能完全证明,也可以有所佐证;即便不能证伪,去尝试一下证伪,也有助于我们深化认识。

因此,门格尔和米塞斯建构其各自经济学体系的方法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主要是表述不同,侧重点强调不同。完全可以保留各自表述,各有侧重点。可以说,门格尔经济学与米塞斯经济学是奥派经济学“本原宇宙”与“平行宇宙”之间的关系。不能以门格尔经济学否定米塞斯经济学,也不能以米塞斯经济学否定门格尔经济学,两者的共存并用是经济学界甚至是人类的一大福音。

为什么要从门格尔开始学习和理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正如哈耶克所言,“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经济科学发展中几乎占据了独一无二的位置,这完全要归功于门格尔所奠定的基础”。当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约瑟夫·萨勒诺还指出:“在其方法和核心理论方面,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过去是、将来也永远是门格尔经济学”。但是,正如哈耶克在为《米塞斯回忆录》写的序言中指出了那样,“在当今的世界上,米塞斯和他的学生被认为是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他们当之无愧,尽管米塞斯只代表奥地利学派的一个分支……今天几乎仅仅在美国活跃的奥地利学派基本上是庞巴维克传统下的米塞斯学派”。在中国,多数奥派拥趸谈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事实上也是指米塞斯经济学。可见,米塞斯本人和米塞斯经济学的风头在很多国人的心目中已经盖过了门格尔和门格尔经济学。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情况也确实基本上如此。

米塞斯著述的很多源头可以在门格尔的《原理》中发现,但有着许多独到的、差异化的经济学洞见。部分由于欧洲学术传统本身的严格规则要求和自身特有的写作风格和方法论,米塞斯不简单重复门格尔的很多洞见,而是从主观主义和行动学视角提出自己的创见。他从主观主义和先验论角度发展了门格尔的理论,提出行动学理论,以自己独到的方式提出了自己与行动学一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并以此顺带补全了门格尔原先计划构建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米塞斯经济学的增量贡献是居功至伟。其中包括:

——建立了行动学和与之一致的经济学,从先验论和主观主义视角改造和发展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建立了比门格尔版更为包罗万象的米塞斯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体系;

——在美国复兴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在全球范围内开枝散叶、生根开花奠定了基础;

——系统发展了在门格尔理论里可见其原型的目标—手段分析法;

——论证了计划经济的不可计算性,预测了苏联模式终将失败;

——发展了经济周期理论,预测到大萧条的发生;

——将边际效用分析法运用到货币供求和货币购买力,填补了门格尔货币理论留下的空白,整合和统一了之前整个经济学科中相互割裂的经济理论与货币理论;

——基于货币的时间价值理论,提出了其利息理论;

——提出了回归定理,借以识别货币价值中来自交换媒介这个功能的价值成份。

此外,没有米塞斯,就没有后来的哈耶克,也没有现在世界各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四处开花结果、生气勃勃的局面。哈耶克于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地位。

不过,学习和掌握门格尔经济学,从门格尔开始理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忽略门格尔经济学,就会忽略和错过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很多重要内容,失去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很多原生性、根源性内容的理解和把握,甚至误解什么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门格尔的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很多内容是不可替代的。正如上文所述,门格尔的原生版和米塞斯的化生版,属于同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但带有不同的方法侧重点强调。两者各有长处,不可相互否定。有些内容只存在于门格尔所建立的经济学体系里,它们在米塞斯的经济学体系里则或者找不到,或者改成了一种更为主观主义化的表述。由于有些翻译错误,一些原汁原味的原意只能在门格尔《原理》的德文版原著中找到。比如中文版和英文版均把德文“需要”翻译成中、英文“欲望”。一些国内年轻奥派经济学者只片面学习米塞斯的化生版奥派经济学,误以为门格尔作为“早期奥派经济学”的开山鼻祖,其经济学理论和观点必然不如米塞斯成熟。这种错误观念要不得。无论是门格尔、米塞斯,还是其他伟大的经济学家,其各自的理论和观点都可能存在不足。比如,米塞斯把资本财(按照门格尔的定义,资本财是土地和劳动力服务之外的所有生产性财货)视为非独立的、生产出来的生产要素,属于劳动、土地和时间的产物和贡献,米塞斯的分析是正确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看,这种分析没有进一步解构劳动,没有充分考虑生产资本财过程中的企业家因素的贡献,即在发挥企业家才能方面的贡献。相反,门格尔把资本服务作为一种独立的要素服务,把资本财作为买入的独立生产要素,而企业家通过承担其他经济主体不能承担的“企业家活动”而发挥作用(如做出财务计划和生产决策,把控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保障把高级财货转化为低级财货,如更低级的半成品或产品),更能充分区别考虑一般劳动和企业家的贡献。当然,米塞斯在其他场合也充分考虑了企业家的作用。他的总体逻辑没有问题。不过,把资本财作为独立生产要素考虑可能更为合适,这些生产要素生产出来的时候,总是含有一般劳动的服务和企业家活动的贡献(比如,农夫的作用包括一般劳动者和农业企业家的作用)。

这里列举几个例子来说明,门格尔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很多内容是不可替代的,只有理解和把握门格尔的《原理》和米塞斯的《人的行动》两部巨著的内容,才能更全面利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工具箱。

第一个例子涉及“需要”和“欲望”的概念和分析。门格尔在德文版《国民经济学原理》第一章首先提到:“假如我们人类要从有需要的状态进入到已满足需要(Bedürfnis)的状态,那就一定要先具备足够的成因。也就是说,要么必须借重在我们的器官中存在的力量,来消除我们被扰乱的状态;要么必须借重外物对我们发生作用,这些外物必须据其性质适合于用来达致我们称之为需要得到满足的那种状态”。这里说明,门格尔在讨论基本需要时更倾向于承认某些客观生理或物质条件或某种心理条件作为需要的起点。门格尔对需要是这样定义的:“需要是对某种欠缺的感受,这种感觉与个人已有可以通过财货来消除这种欠缺的认知相联系”。他强调:“并非每一种愿望(Wunsch),也并非每一种欲望(Begierde),而只有前述意义下的需要,才对我们具有经济学上的意义”。《原理》英文译本把德文“需要”错误地翻译成“want”(欲望)。中文版《国民经济学原理》由翻译,1958年出版。中文版也错误地将德文版中的“需要”概念翻译成“欲望”。

米塞斯英文版《人的行动》有时使用“want”(欲望),有时使用“need”(需要),总体上更多采用“want”。米塞斯并没有对两者进行严格的正式区分或定义为互斥的概念。相反,他常常在上下文中互换使用或并列它们,将两者都视为人的行动的驱动力,即个体通过有目的的行动来减少或消除不适(uneasiness)。米塞斯的经济学框架是基于主观价值论和行动学,强调所有行动源于个体的主观评估,而非客观的“必需”与“非必需”划分。米塞斯通常将欲望用于关涉更广泛的主观欲望、偏好或愿望,这些是驱动经济选择和动态市场过程的核心。它强调个体的主观评估、消费者主权和对更好状态的追求,常出现在讨论市场分配、消费者行为和时间偏好时。欲望反映了人的行动的动机,即通过行动实现更满意的状态,而不限于生理必需。特别的,欲望包括不切实际的欲念,比如想上天揽月之类的欲念,因为米塞斯强调人类的欲望是无限的,可以是任何主观愿望,无论其是否可实现或现实。经济学只关心手段的选择,而非终极目标的合理性。相比之下,需要更常用于表示紧迫的、实在的要求,关乎维持生命、健康或社会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最基本需要。但米塞斯批评将需要视为客观标准(如在计划经济中或干预主义经济中),因为这会忽略主观价值评估。欲望更主观和个人化,可分级,可以是无限的,包括不切实际的、虚幻的欲念,而需要有时暗示更基本的、实在的或生理性的要求,但最终仍受主观价值支配。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语境中,需要的概念与实现维护个人的生命和福利的目的挂钩,而欲望则不一定,欲望可以与需要脱钩,可以完全不着边(比如想上天揽月的欲望)。这要求我们回到米塞斯的理论框架内理解他所定义的欲望。从这个角度看,使用欲望这一概念存在误用的危险。而且,经济学家在重点研究欲望的同时,仍然有必要研究需要。

第二个例子涉及对财货(德文为“Gut”,英文为“good”)和财富(德文为“Vermgen”,意指财产、财富;英文为“wealth”)的论述。门格尔的定义略微更侧重于一物能够满足需要的客观能力以及对这种能力的主观认识,而米塞斯则更聚焦于该物在行动者主观计划和实际行动中所扮演的手段角色。门格尔把与人类的需要满足有因果关系的物称为有用物。在此基础上,他强调,当人们认识了这个因果关系,并具有在事实上可支配这些有用物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时,这些有用物就是财货。这些财货可以是各种符合上述条件的资源、要素、半成品,产品与服务等。门格尔进而把财货中的经济财货即稀缺财货定义为财富。根据门格尔的财富观,财富是人类可支配的稀缺资源或财货,它们与人类的需要满足有其因果关系,而且人类知晓这种关系。这样的稀缺财货,其需要量大于可支配量,属于人类经济活动的对象,因而被称为经济财货。与之相反,需要量小于可支配量的财货,不属于人类经济活动的对象,因而被称为非经济财货。门格尔的上述阐述是非常有价值的。比如,茶叶最初不属于财货,因为那时人们不知其对自身需要满足存在因果关系,不知茶叶可以药用和食用。后来首先有少数人通过品尝野生茶叶发现了茶叶的药用和食用功能,这时对茶叶的需要量总体上小于可支配量,属于非经济财货。再到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对茶叶有了需要,茶叶的需要量大于可支配量,茶叶就变成了经济财货,也变成了财富,成为人们经济活动的对象。门格尔把经济财货的交换视同生产,认为参与交换者与农夫和工人一样具有生产性,即经济财货的交换和生产在增进需要满足程度意义上均创造价值和财富。

米塞斯对财货的定义和对财富的论述也是从主观主义的视角。根据他的理论,财货是用来实现个人行动目标的手段,而目标属于人们所追求的“最终财货”。具体来说,米塞斯将财货定义为任何被个体认为是能够直接或间接间接满足其欲望、实现其目的的手段。这种定义突出了财货的主观性:某物是否为财货,取决于个体是否认为它对实现其目标有价值,而非其客观属性。米塞斯对经济财货和免费财货的区分有着门格尔理论的影子。对于米塞斯,经济财货是那些可支配数量不足以满足人类欲望的财货,免费财货(也就是我们所指的“非经济财货”)是那些可支配量超过满足人类欲望所需数量的财货,以至于它不构成人类以经济的方式对之加以利用(economize)的对象。米塞斯对财富的论述与门格尔对财富的理解一致,但基于更为主观主义的视角。他没有明确界定财富的概念。对于他,财富本质上不仅是人类通过行动赋予其价值的经济财货的总和(这些经济财货是可支配的各种稀缺的高级和低级财货,包括各种稀缺的资源、要素、半成品、产品和服务,能够用来满足人类的欲望),而且其他任何有助于实现其行动目的的、被赋予价值的各种稀缺的主观手段,如想象力、观念、信念、各种主观知识,甚至其功能被行动者个人进行主观主义“有色眼镜”重新发现的所有各种手段。很显然,门格尔的狭义财富观和米塞斯的广义财富观均很重要。有必要平衡把握这两种财富观。

第三个例子是门格尔对其交换理论和价格理论的阐述。门格尔指出,发生交换的基础在于,交换双方对两种财货在其各自需要满足上对于自身的价值(重要性)大小做出相反的主观评估,都认为对方手里的财货的价值大于自己手里的财货的价值。这一原理适合于所有交换情形。他以此原理为基础,结合方法论个体主义、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论,推演了一种统合的价格理论和交换理论,涉及价格现象的一般性质,简单交换情形、竞争情形和垄断情形下的价格决定与交换原理。这些原理均反映有关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其逻辑推演的严密程度无与伦比,推演的结果充满洞见。我们在别的文献里难以读到这种逻辑严密的阐述。

第四个例子是有关边际效用递减率的阐述。经济行为主体根据自己的主观价值评估由高到低的顺序去选择其行动,这种内在逻辑决定了,个人选择其行动必然体现边际效用递减。这种逻辑在门格尔和米塞斯那里都是如此。门格尔发展的奥地利经济学“边际效用递减率”(门格尔自己没有明确提出该法则),既适用于一个人利用其各种可支配财货用于对不同种类的需要满足行动的选择情形(情形1:比如涉及个人在吃饭、踢球和看书之间做出先后排序;或者涉及个人选择去踢球,不取其他选项),也适合于一个人持续使用同一种财货用于不同种需要满足的选择情形(情形2:比如一个人一天共有8单位水,先选择把1单位的水用于做饭,再把2单位的水用于饮用,然后把2单位水用于洗衣,2单位用于拖地板,1单位用于浇花),还适合于一个人持续使用一个单位数量的同一种财货用于同一种需要满足的不同阶段的选择情形(情形3:比如连续即一个接一个地吃小馒头的情形)。在所有上述三种情形下,经济行为主体根据自己的主观价值评估由高到低的顺序去选择其行动,这种主观价值评估排序也内含于门格尔那里已经有其雏形、米塞斯后来提出的目的—手段分析法逻辑框架中。这种行动选择体现为一组离散而接续的行动选择。“边际”则体现为对下一个接续阶段的接续行为的选择。相比之下,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收益递减率只适用于最后这一将同一种财货持续用于同一种需要满足的情形,即情形3,而且表现为一种连续函数,因而具有非常大的局限性。对于门格尔,情形1涉及一个人利用其各种可支配财货用于对不同种类的需要满足行动的选择情形。该情形下的“边际效用递减率”可以表述为:一个经济行为主体必然根据自己的主观价值评估由高到低的顺序(即边际效用递减的顺序)对自己的备选目的和手段进行排序,并首先选择排序最高的目的,配之以相应的手段,以此优先选择相应的行动;经济行为主体倾向于靠后选择排序靠后的目的及相应的行动。比如,一个人必然会根据其对不同备选行动目的从高到低的主观价值排序在吃饭、踢球和看书等行动目的之间做出选择。这里,选择某个目的和相应的行动而放弃其他目的和其他相应的行动(比如选择打球,而放弃其他选项),可视为这里的一个简化情形。涉及一个人连续将一个部分量的同一种财货用于不同种类需要满足行为的选择情形(情形2),“边际效用递减率”可以表述为:对于一个人,随着连续使用某个具体部分量的财货,所带来的不同种类的需要满足对于该个人的重要性边际效用递减。涉及一个人对连续将一个部分量的同一种财货用于同种需要满足行为的选择情形,“边际效用递减率”可以表述为:随着连续使用某个具体部分量(或一个单位)的财货,随着所带来的同种需要满足的充分程度的增进,新带来的那部分需要满足对于个人的重要性即边际效用递减。

对于米塞斯,边际效用递减是人对其行动的目的和手段(即财货)的主观价值评估排序所决定的,是必然的结果;是形式的和先验的,不依赖于任何经验,但可以在经验中体悟到。可以用米塞斯的这个分析框架解释门格尔的三种情形下的“边际效用递减率”。而且他在《人的行动》巨著中也均有此种反映。门格尔有关其边际效用原理和“边际效用递减率”的阐述都集中在《国民经济学原理》第三章,比较集中。相比之下,米塞斯对边际效用和边际效用递减率提及不多。他虽然也事实上述及门格尔前两种情形(情形1和情形2)的“边际效用递减率”,但散布在其他章节(有关目的—手段分析法和需要满足的重要性即价值的分级)。他只在边际效用法则一节直接述及了第三种情形下的边际效用递减率(他用的是“边际价值递减率”)。

第五个例子涉及门格尔对产品和要素价值决定理论的阐述。这种阐述颠覆了此前古典经济学的客观价值论。门格尔指出,生产要素(属于高级财货)的价值不决定产品的价值,反而是产品的预期价值决定了要素的价值。按此,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是劳动力对于企业家生产产品的意义,不决定产品的价值,反过来而受制于一个产品的预期价值。比如一个企业雇用了一个员工,对于企业家而言,员工的价值是企业家主观评价的结果,是员工用来生产一种产品(比如在流水线前检查标准汽车零部件的质量)对于企业家的主观价值或者重要性的大小。企业家在主观评价产品如汽车零部件质量检查的预期价值的基础上,才决定是否生产汽车零部件、生产多少,投入多少人财物。企业家为了组织生产,其对汽车零部件价值(在需要满足上对于他的重要性)的主观评价,不是对当前价值的主观评价,而是对于该产品在未来某个时候的预期价值的评估。企业家会根据他判定的预期价格评估未来甜点产品对他的预期价值,他会结合预期价格和不同产量方案来评估不同的预期价格—计划产量的组合对于满足他的盈利需要的意义大小,也就是预期价值大小,选择对其预期价值最大的预期价格与产量组合(这里应该考虑提出成本后的预期价值),在此基础上决定对各种生产要素的选择。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其对于企业家的重要性或价值大小,取决于企业家组织生产的需要。如果守在流水线旁边检查汽车部件质量,你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都是没有用的。企业家只需要你检查部件质量的实用技能。这里,门格尔的主观价值论与以前的古典经济学中的生产费用价值论完全不同。

第六个例子涉及门格尔初步勾勒的配分理论。该理论与上述产品和要素价值决定理论有关。企业家基于其对产品的预期价值做出其经济计算,投入生产要素,甚至投入其他主体所不能承担的企业家活动(即发挥企业家才能)本身,最后生产出产品。其产品的价值需要配分给所有贡献方。企业家借入资本,以此雇佣劳动力,租用土地,建造厂房,购入原材料和半成品。这里,厂房、原材料和半成品属于广义的“资本品”,相当于哈耶克所指的劳动力和土地之外的“生产品”。所有高级财货的价值来源于低级财货的价值,即在需要满足上对于企业家的重要性。这样,产品的价值需要根据因使用所有这些要素所获得的服务(即这些因素服务的贡献),即在生产销售方面对于企业家的价值(重要性)加以配分(配分一词是后来维塞尔首次使用的)。这些要素使用服务包括使用劳动力、土地以及资本的服务。配分之后的剩余则属于企业家活动即使用企业家才能的回报。这里,由于广义资本品本身是通过使用资本服务买入的,无须为广义资本品再次配分产品价值。所以,是资本服务获得配分。如果部分半成品作为高级财货,是用更高级财货生产出来的,那么门格尔的配分理论又可以独立适用这一高级财货的生产。更高级财货的价值来自用其生产的半成品价值的配分;如果企业家引入技术进步,使得利用更高级财货生产的半成品的生产效率更高或质量更好,企业家对未来产品的预期价值会变高,使得企业家愿意为生产这些半成品所用的生产要素服务(如劳动力、资本服务)支付更高的价格。而利用企业家才能的利润也会提高。当企业家的利润是负利润(即亏损)时,这意味着他们最初基于对产品的预期价值所做的经济计算是错误的。实际生产出的产品,其价值最终被消费者评估得低于预期。投资项目损失通常是由企业家本人承担的,而不是通过重新调整其他要素的配分来弥补。企业家作为借款人因经营失败而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这个风险是由资本服务的提供者(比如银行或投资者)所承担的。

本书的写作目的与安排

本书主要是作者重译德文版《国民经济学原理》和在线上开设门格尔《原理》品读课、哈耶克经济学品读课和金融学通识课的产物。重译门格尔、线上品读课和推出本书的目的是一致的:从门格尔这一源头开始正本清源学习和理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代表人物已经历经了五代:门格尔为第一代;庞巴维克和维塞尔为第二代;米塞斯为第三代;哈耶克为第四代;罗斯巴德和柯兹纳为第五代。每一位代表人物都代表一个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宝藏。其中门格尔、米塞斯和哈耶克的理论和思想属于最大的三大宝藏。本书重点挖掘和阐述门格尔的理论和思想宝藏,同时尽量兼顾分析米塞斯的相应理论和思想。在必要的地方,作者还阐述相关理论和思想的发展沿革和其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代表人物的相关贡献,尤其是米塞斯的贡献。由于米塞斯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覆盖范围远远超越了门格尔《原理》的范围,本书还专门介绍米塞斯的回溯定理和米塞斯与哈耶克的商业周期理论,以确保本书成为一部较为全面系统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入门著作。

本书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门格尔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概论”主要内容包括:门格尔其人其思想,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概述,为什么只有一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门格尔原生版和米塞斯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对照分析),经济学通识的分层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位置,主线经济学的理念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地位,以及主流经济学的谬误。第二部分“基本方法与基本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和方法论与奥地利学派的定位,方法论个体主义,目的—手段分析法、主观主义方法论与单次主义方法论,门格尔经济学的出发点(因果律、需要与财货),经济、经济财货与非经济财货,真实的财货与想象的财货,商品理论,门格尔和米塞斯的主观价值论,要素贡献与产品价值配分理论。第三部分“企业家精神与财富创造”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过程中的时间、不确定性与犯错,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与奈特的企业家理论,奥地利学派的财富理论。第四部分“市场与竞争”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换的基础、限度与本质,价格现象,直接交换与简单间接交换情形下的价格形成原理,门格尔的垄断市场财货定价与分配原理和奥地利学派有关垄断的总体观点,门格尔的竞争市场财货定价与分配原理和奥地利学派有关竞争的总体观点,以及奥地利学派的竞争与垄断理论。第五部分“货币、金融与经济周期”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币的本质、起源与职能;利息的本质与决定;米塞斯的回溯定理看商品货币、纸币与数字货币;从货币垄断到货币竞争;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及其意蕴。第六部分“思想的力量”的主要内容为: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和混合经济的经济计算,以及老子与奥派——一场穿越时空的论道。

可以看到,本书差不多涵盖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关注的所有重要论题。一般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入门读本均为薄书,一般只介绍了米塞斯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的部分基本内容。本书则反其道而行之,属于一部厚书,重点介绍门格尔原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对照补充引介米塞斯化生版的相关内容,增加介绍米塞斯后来发展的、门格尔所没有涵盖的其他基本内容。全书还穿插介绍其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代表人物的相关理论。显然,一本薄书介绍不了这么多的内容。

总体上看,奥派经济学理论与思想的学习、研究与交流需要正本清源。需要从源头抓起,精读原汁原味的门格尔德文版或者新译《国民经济学原理》,并结合以学习和掌握米塞斯的行动学以及他的与行动学一致的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

在国内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爱好者和研究者内部,一些朋友过于纠结于派别站位之争,在拥戴某位奥派代表人物的同时,贬抑拒斥其他奥派代表人物。。很多人试图单方面通过某位现代奥派大师(如米塞斯)或者著名学者(如罗斯巴德或霍普)的评点去把握有关门格尔或者其他奥派代表人物(如庞巴维克、维塞尔和哈耶克)的理论或观点的看法,这种做法达不到正确理解相关理论和观点之真实面的目的。其结果反而往往是越传越乱。需要反其道而行之,要去阅读原著和相关第一手材料,从多个渠道和多个角度去理解相关理论和观点,才能不至于陷入人云亦云的局面。无论是门格尔、庞巴维克和维塞尔,还是米塞斯、哈耶克和霍普,他们阐述的理论因为通过逻辑推理而来,总体上应该靠谱(但也难免有不靠谱的,比如维塞尔由于采取均衡论来讨论价值问题,其部分理论存在问题),但是他们的一些未经论证的具体观点,涉及对各种理论和人事的具体看法,则不一定靠谱。

比如米塞斯强调货币是非中性的,批评哈耶克的货币中性论。其实包括哈耶克在内的所有奥派经济学家当中没有人会反对米塞斯的货币非中性论,因为他的理论反映了在真实世界的货币传导过程中货币不断贬值的过程和在不同环节对不同群体的不同影响(“坎蒂隆效应”),这是无需反驳的。而哈耶克的货币中性论是一种未来货币与经济改革方案:消除所有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结构扭曲,引入一种诚实的货币,让要素市场、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均按照真正市场经济的方式运作。米塞斯的货币非中性论中反对的“中性论”与哈耶克的“中性论”不是一回事。米塞斯指责门格尔存在隐含的货币中性论,也是需要从德文原著或者原汁原味的中译文当中去印证或者否证的。

本书对门格尔经济理论的阐述基于本人重译的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必须在此强调,不能拘泥于现有的门格尔《原理》中、英译本,因为现有译本里还存在一些误译。本书有助于达到这一目的。

刘絜敖老师1955年的《国民经济学原理》中译本译自德文版,译文风格优雅,这是对我国引介奥派理论的一大贡献,填补了国内空白。即便如此,还难免存在一些误译之处。比如“需要”(Bedürfnisse)在门格尔《原理》一书中到处出现,是全书的出发点,也是理解全书的关键之一。刘译本将原文译为“欲望”,不符合原意。个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所谓“欲壑难填”,指的就是欲望。需要则是有限的,涉及维持个人基本生活的必需和个人福利的有限需要。需要并不一定能够满足。一个人若要满足其需要,必须掌握相应的足够手段。而个人可供支配的手段则是有限的,不一定足够。门格尔把人的经济活动视作“为满足其需要而展开其预筹活动”,也就是为满足其需要所进行的个体经济计划及其实施。门格尔在序言里提出,理论经济学研究人类为满足其需要而展开其预筹活动的条件,研究经济现象背后的精确的规律,而非研究和提出政策建议。门格尔的研究进路反映了亚里士多德的实在论—本质主义哲学,既立基实在,又抓住本质。

此外,刘译本使用“效用”的译法,实际上指的是财货的有用性(Nützlichkeit)和用处(Nutzen),而财货的有用性(英文为“usefulness”)也即亚当·斯密的使用价值概念。但是门格尔是不用“效用”概念的。门格尔使用“Nutzen”(现代经济学中的德文“效用”概念)时,指的是“用处”、“获益”或“收益”,只是生活用语,不是经济学专业用语(即便翻译为效用,也只是指有用)。后来国内学者在这些概念基础上对门格尔理论的理解和研究,往往是被误导的。门格尔和其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价值”概念,实际上是该学派的“效用”概念(维塞尔还专门发明了“边际效用”即“Grenznutzen”概念)。这里,根据门格尔的定义,价值是指可支配财货在直接或者简单的需要满足上对于个人的重要性。

总之,本书有助于读者从正确理解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开始,重点对照门格尔原生版奥派经济学和米塞斯化生版奥派经济学,梳理和引介奥派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方法与理论,同时把握其他不同奥派代表人物的相关理论与思想的要点。

本身采用了经济学通识写作方法,不仅适用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研究者和爱好者,而且也适用于未接触过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书友;不仅适合于经济学者,而且也适合于非经济学者。作者遇见过一些经济学者,虽然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感兴趣,但不敢接触它,害怕其理论体系会冲乱自己学到的主流经济学理论基础。主流经济学内部充溢着逻辑不一致之处。不试着接触学习逻辑高度一致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等同于“讳疾忌医”。这种治学态度要不得。现在很多经济学专业学生在其毕业之后,只会做计量分析,但是不会针对真实世界经济现象写简单的经济分析文章,对研究经济现象一般性质和精确规律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却了解甚少。这些学生在掌握了主流经济学(以萨缪尔森提出的“新古典综合”为代表)及相关的一整套数学工具之后,一般就进入自我封闭状态,就不去接触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这样的主线经济学理论。由于主流经济学理论存在着一些重大的缺陷和错误,很多学生实际上进入了“中毒”状态而不自知,盲目接受主流经济学理论;一些学生即使知道主流经济学存在问题,也因惧怕理论体系冲突和“良药苦口”,拒绝吸收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理论知识。一种较为务实的进路可以是:还未学习过经济学的读者,可以先读一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通识,再去学习现代新古典经济学教材;读过经济学的读者,可以补读一点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通识,这样至少对各种经济学理论的优缺点和分析力做到心中有数。

鸣谢

本书大多数章节均源于作者的线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通识和金融学通识课件。有两章是与我的博士研究生孟冰合写完成。还有两章的部分内容与青年奥派经济学者顾忠锐合写完成。感谢孟冰和顾忠锐的大力协助。感谢目前在泰康集团任职的杨华经理之前组织了我的线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通识课讲课,使得我有机会准备和积累课件。

这里,笔者特别感谢北京大学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为本书提供了一篇题为“我是如何认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文章作为代序。他在代序中叙述了自己接触和了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心路历程,还道明了他把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引入他的经济学教科书《经济学原理》的初衷。他代序中的有一段话强调:在批评新古典经济学的同时,要注意重新利用新古典经济学这台“机器”上拆下来的许多可用零部件;同时,推崇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并不是意味着自己认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完美无缺。这种治学态度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推崇和引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同时,一方面需要对所有其他经济学派的理论保持开放包容、兼收并蓄、合理扬弃的态度。另一方面也要清楚,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作为元经济学,能够用来分析经济中的很多问题,尤其是基本的、核心和涉及形而上的问题,但不可能包揽分析经济中的所有问题。以经验规律为例。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定位就是分析经济现象的一般性质和精确的规律。但是经济中存在一些经验规律,比如“二八定律”,虽然不精确,但在一定条件下有用(门格尔专门提到过,经验规律不精确,但可能有用)。这些不精确的经验规律不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其他一些经济学派在提炼这类经验定律方面,也许能够发挥作用。另外,米塞斯反对把心理学与其行动学和化生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作为行动学的最为极致的那一部分)相结合,强调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心理学应该各行其是(比如,对于米塞斯,价值是行动者赋予其行动的最终目的的重要性,价值大小体现在行动者在选择中对行动目的的主观排序的先后,与心理学无关)。但是,很多研究发现恰恰是因为把一些经济学理论与其他学科理论(包括心理学)相结合后的研究产物。

也感谢我的两位好友,著名政治经济学家与公共管理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和著名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朱海就,为本书写了富有洞见的推荐序。感谢上海三联书店责任编辑徐建新老师和其他老师为此书的出版付出了诸多努力。

本书对于广大书友应该开卷有益,有所启迪。进入2025年后,到目前为止,我的主要精力都用在修改完善本书当中。尽管如此,还会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欢迎广大书友提出批评指正。

冯兴元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