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西塞罗

从祁连政府是不是“慷学生之慨”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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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这个理想为什么失败了。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杨朱之学”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学派,战国时代它曾经兴盛一时,以至于孟子在提到它时语气里满含嫉妒与焦虑地说道:“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当今天下的舆论阵地,不是被杨朱那帮自私鬼、就是被墨家那帮伪善家占领了。

可是很奇怪,这么兴盛一时的学说,最终却在秦汉之后迅速烟消云散,甚至沦为骂人的代名词,后世中国但凡产生一点私有产权、个人主义的萌芽,儒家的道学家们立刻照着墨子的经,指着鼻子大骂:杨朱之徒,无父无君的禽兽!

那就有趣了,杨朱到底主张了什么?能够在战国时代火成那样,后来却又消散的连渣都不剩呢?

同样非常遗憾,因为杨朱之学消散的太彻底,没留下任何自家的经典著作,所以我们只能《列子》这样的综述与《孟子》对它的谩骂中,猜测它的思想到底是怎样的:

比如孟子骂杨朱“为我”,那么杨朱的真意就是“贵己”。也就是极端的主张私人权利,他的名言是:“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拔我身上一根汗毛,能对天下有利,我不干!

今天的成语“一毛不拔”,就出自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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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极端的自私吗?倒也不是。因为这句话后面还有后半句,“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但把全天下的财富都拿来奉养我一个人,我也绝对不要。

也就是杨朱梦想的是一个个人权益与公共秩序完全绝缘的社会。个体拒绝被任何道德绑架、拒绝个体利益对公权力或集体做任何退让和牺牲。因为杨朱担心,一旦“拔一毛以利天下”的逻辑说得通,如果为了一个宏大的集体目标,可以随意强迫个体牺牲“一根毫毛”,那么今天能拔你一毛,明天就能断你一臂,后天就能要你的命。个体权利的让渡就会出现滑坡,最后“天下”“集体”“人民”这些大词,就有可能把个体剥夺的什么都不剩了。

而相反,杨朱觉得,如果能把自己的贵己思想贯彻到极致,天下的大治反而能够来临,所谓“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 要是每个人的个体利益都神圣不可侵犯,每个人都不为公共利益牺牲自己的权益,天下自然就太平了!

你看这个想法是不是很有吸引力?在近代他能够产生共鸣,比如有学生去找胡适,问他怎样强国,胡适怎么说?

“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胡适的更是斩钉截铁地写下:“真实的为我,便是最有益的为人。”

胡适先生是不是现代的杨朱呢?

另外,改革开放以后,很多人未必知道杨朱,但随着经济的增长,很多人的思想是不自觉的向着杨朱靠拢的。毕竟之前的特殊年代,被各种宏大叙事各种PUA了那么久,被要求狠斗私字一闪念,现在可算是能讲一点私权了,那还不干脆讲到底?我依稀记得有人把网名就起做“一毛不拔大师”,表达对杨朱的推崇。

对于这一点,我记得罗振宇老师当年在《罗辑思维》中就有一段相当精辟的总结,他说:现如今很多人对“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理解,归根结底其实就两句话:“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

我个人的选择,关你屁事?你的危难疾苦,关我屁事?大家就各过个的,谁也别管谁。

这个思想,到今天还流行吗?好像还很流行。

比如前两天,祁连县文旅开放假期学生宿舍为风雪夜里无处住宿的外地游客过夜的事情。我写了几篇文章,说当地有关部门这种应急做法无可厚非。有读者就真的给我留言,辱骂之余真就这样说:外地游客找不到住处,挨饿受冻那是他们活该,就是真出了事,也跟学生无关。不论怎么说,隐私权是学生的私权,神圣不可侵犯!

还有人话讲的更简单一点:当地政府就是“慷他人之慨”,就算真有这个好心,公务员把游客接自己家里去。

我这人,当时苏格拉底瘾上来了,对后一种说法,我这样回复。

我说:你说政府不能“慷他人之慨”,但政府这个组织——不仅在中国,放之四海而皆准——它形成的目的和主要职能,就是为“慷他人之慨”而设立的。

比方说,祁连县这样偏远的、人口只有五万的西北不发达地区,能够在县城修建比较好的寄宿制学校,以很低廉甚至免费的方式为农牧民的孩子提供受教育的机会,还10月起还开始供暖。这钱是从哪来的,靠当地财政自给自足可以吗?

回答肯定是不可以,如西部许多类似县城一样,他们依靠的是东部发达省份的转移支付,而这些真金白银,都刚好是那些游客们这样劳动者所上缴的税收。

那这个事情就有意思了,你去问问北上广那些天天辛苦上班的人,他们真的打心眼里乐意把自己劳动成果中的相当比例转移支付给西部,修那么好的楼,支援当地建设吗?

你要是非要硬着头皮,代表东部广大上班族大公无私的说,我们就是发自内心的乐意。那当地政府也可以硬着头皮代表西北的学生孩子们说我们也发自内心的乐意,游客来我们空着的宿舍借住一宿没啥。

而真要讲起法条,就跟你乐意不乐意都要依法纳税一样,当地政府也是有法可依么。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当面临极端恶劣天气(夜间气温降至零下4℃、周边突降大雪)、小城瞬间涌入两倍于常住人口的滞留游客、面临成批冻死冻伤的重大公共安全危机时,政府有权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征用、调度公共资源进行救济。

所以你还真说对了,政府这个机构,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慷他人之慨”。

那你如果说,我就是杨朱的最坚定信徒,我就是不想被政府“慷慨”,什么纳税、被紧急征用我都反对,可不可以?

可以。

近代还真有这样一派经济学思想,那就是米塞斯和罗斯巴德为代表的大名鼎鼎的“奥地利经济学派”(我知道一提这个词儿,很多人立马就来劲儿了。),对于纳税、和一切政府以“公益”为名目的征收,罗斯巴德就认为,任何形式的税收,本质上都是一种“合法的抢劫”,都是对个人私有产权的暴力侵犯。他在《自由的伦理》等著作中提出了:“不侵犯原则”(Non-Aggression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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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一个人对自己的身体、以及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拥有绝对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政府通过垄断暴力,强行从你口袋里掏走一分钱去干所谓的“公益”(无论是搞大国重器,还是给偏远地区转移支付修学校),只要没有经过你百分之百的自愿同意,就不可以。

当然同样的,罗斯巴德也不主张搞什么义务教育,什么免费入学、廉价宿舍,集中供暖,普发御寒衣物……统统废掉!放开手脚,让市场去统领一切。

那么在罗斯巴德设想的奥派乌托邦里,遇到祁连县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置呢?

可能是这样的:

首先,东部白领一分钱税都不用交,西部也拿不到任何转移支付。

其次,风雪交加的夜晚,学校宿舍应该是私营的,学生作为宿舍的主人,也不是说就不让游客住,但可以搞“动态定价”——比如一张床位50元,甚至如果供不应求,那我涨到5万元。你出得起钱就住,出不起就在外面冻死。这叫“自愿交易”,政府绝对不能横加干涉去控价,更不能强行征用。至于还给你免费铺床,发被褥什么的,想都不要想……

我相信,我把这个设想说出来,依然会有很多读者觉得,这样挺好啊。这种纯市场化的安排,带着一种极致冷酷的智力美感和高效。冷到比当天祁连的天气还要冻人。这也恰恰是奥地利学派的魅力所在。

但是,且慢,我们抛开这种市场化会在具体交易中酿成多少个体悲剧(比如有些游客车上就是有老弱妇孺,就是拿不起临时的溢价)不谈。单论这个假设的可能性,如果没有东部对西部的转移支付,没有义务教育,就也不会有温暖的学生宿舍、集中供暖,甚至不会有那条成为网红的“9号公路”。

东部发达大城市的游客们在十一长假里也不可能选择去祁连这种地方旅游,因为这里面太多的风险是个体无法预测、不可承担的——万一堵车怎么办?车万一抛锚了怎么办,遇上极端天气,高速封路,旅店住满,你想去别人家借宿,所有人都摆出一副“你的困难,关我屁事”的面孔,冷漠置之,或者对着你坐地起价……还有,遇到任何困难,就算死半道上了,你也不能打电话跟当地政府求助哦,打了电话你就是生活不懂自理的“巨婴”,除了嘲笑侮辱、得不到任何帮助。

经济学上,任何交易都是讲究风险成本的。而当风险成本被推到如此之高,只有极少数顶级富豪才愿意承担的时候。我告诉你,压根不会“十一经济”,不会有旅游业,不会有“9号公路”,更不会有当地经济的发展,不会有集中供暖的学校、宿舍,当地孩子上不起学就上不起学了。

可能等个几十上百年,东部发达经济的溢出效应最终会一点点普照这片山区。但这与祁连当地这一代孩子、他们的父母,乃至他们的孩子都无缘了。

用经济学的角度说,就是“一切交易不会发生”,用佛家的话说,就是游客、当地政府、学生的这场雪夜因缘际会,还有祁连正起飞的旅游经济,本为虚妄。

这样真的是一个更好的社会吗?我不做评判,由您自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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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这个想法初听上去如此自私,再深想一步如此有道理,可再深想一层,你会发现它又是天真到不切实际的。

人类历史上,不仅是战国的杨朱,更强调“贵己”“人是万物尺度”的西方,无数次的迸发出思想起点相似、并走的更远、推演更精妙的学问。文艺复兴时代的薄伽丘主义、19世纪的无政府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20世纪经济学上奥地利学派。普鲁东、巴枯宁、克鲁泡特金、斯宾塞、米塞斯、罗斯巴德……人类无数次设想过“没有公益就是最大的公益”,对个人权益无论何时都“寸土不让”,是不是更好的解法?

可是需要注意的是,正如“杨朱之学”虽然盛极一时,最终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消散一样。贵己到极致的极端个人主义,其实也一次都没有站上过西方社会学、政治学、乃至经济学的巅峰。

最终塑造现代社会的,是另一种在强调“个体利益”的同时,像公益进行妥协、退让的学说。

17世纪,正是面对并为了回答当时盛极一时的极端利己主义思潮,托马斯·霍布斯撰写了他的政治哲学巨著《利维坦》,在书中,霍布斯推演说。如果任由人类回到那种没有公共权威、人人绝对自由、寸土不让、“你的事关我屁事”“我的事关你屁事”的“极致个人主义”状态——也就是他所定义的“自然状态”——那么结果绝对不是杨朱所幻想的“天下治矣”,而是陷入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A war of all against all)。

为了摆脱这种随时可能死于非命的恐惧,人类骨子里的“理性”和“求生欲”开始复苏。他们发现,必须坐到谈判桌前,共同签署一份社会契约。这个被所有人通过契约共同喂养起来的、垄断了全社会合法暴力的巨型政治共同体,就是国家。霍布斯借用《圣经》中一种巨大的海中怪兽的名字,将其命名为——“利维坦”。

所以霍布斯是主张国家对个体拥有予取予求的绝对强权的。对黑暗的“自然状态”的恐惧,让他成为了一个威权主义者。

有人觉得他的这个想法起点对头,但终点太过了,这个人就是洛克,于是洛克写作了于是约翰·洛克写作了政治学史上的另一部不朽巨著——《政府论》。

洛克极其聪明地接过了霍布斯“自然状态”与“社会契约”的接力棒。他承认霍布斯的起点是对的:人类确实需要一个裁判者,确实需要通过契约“拔一毛”来组建政府。但洛克笔锋一转,说“如果人类为了躲避‘狐狸和野猫’(自然状态下其他个体的侵犯),却甘愿跑去投奔‘狮子’(拥有绝对强权的利维坦),甚至觉得被狮子吞噬是一种安全,那人类未免也太愚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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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洛克提出“公共契约”应当存留一个边界,有哪些权利是应该平素就被让渡,哪些是紧急状态下可以有限让渡,哪些是绝不让渡的。

洛克想到了三条基本权利:生命权、自由权、私有财产权,认为这三条权利是先于国家和政府存在的“天赋人权”。是不会被公共契约签出去的。这就是一条明确的群己权界。

从英国开始的近代政府是按照洛克的这个理想建立的,可是这个建立过程中,也遭遇了许多问题,比如在战争、饥荒或者其他紧急状态下,有的人生命权受到了威胁,这个时候政府应不应该通过加税、征用等方式征收(或者严苛的说“损害”)他人的财产权来帮助对方渡过难关?

所以在现代国家的法律中,人与人是平等的,但人的各项权利之间,是有高低贵贱的。生命权永远高于财产权,实际财产权又高于隐私权等延伸权利。如果发生了战争、饥荒或突发风雪,有人的生命权即将受到毁灭性打击(比如快要冻死或饿死),法律允许公权力以“紧急避险”的名义,临时且有限度地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或使用权(比如征用物资、开放空置校舍)。且政府在事急从权时,应当遵从比例原则,侵害要最小,能借用放假的空置宿舍,就绝不能去强占居民正在住的卧室。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整套现代秩序,也并非坐而论道的凭空构建的,至少在英美,它遵从一个原则,那就是——要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这就是保守主义的心法。

为什么?因为传统习惯是一种天然的“自发秩序”,它未必是完美内的社会契约,但是它是一种当地人约定俗成的社会秩序。

比如说,我们还是得说回“祁连借宿”这件事,你会发现一个现象,南方的受众和论者对游客借用学生宿舍的观感普遍偏于负面,但是这种情形对于北方的公众就好理解很多,尤其是西部当地人,我的一位出身青海的读者就留言跟我说,没有这场风波之前,他觉得这种事在当地就是很正常的情况,不理解此次为什么会掀起这么大的风波。

是的,如果我们翻看青藏、内蒙、东北这些地方的民俗,你会发现这些地区对借宿态度非常的开放。

在青藏高原当地的藏族传统习俗中,有一条根深蒂固的待客之道:“凡来借宿者,皆是佛缘。” 在过去的游牧生活中,藏民的黑牦牛帐篷或土石房常常是“门不落锁”的。哪怕主人骑马外出了,过路的行者、马帮或僧侣,也可以直接推门进去。他们可以自己生火、煮茶、甚至吃主人存放在那里的糌粑和风干肉。

在蒙古族传统中,对待任何敲门借宿的陌生人(即便是素不相识的过路人),主人不仅必须无条件开门迎接,还要立刻端上热奶茶、炒米和手扒肉。在传统的游牧契约中,拒绝别人借宿,在草原上会被视为最严重的耻辱,会遭到整个部落的唾弃。

哪怕是我们汉族更加熟悉的东北,“进屋就是客,上炕脱鞋抽烟”也是规矩,东北的大炕往往是一个巨大的大通铺。在极端寒冷的“猫冬”季节,家里来了借宿的生客,主人家不仅不会觉得隐私被侵犯,反而会觉得多了一个“唠嗑”和分担柴火的伙伴。

为什么在这些苦寒之地,当地民俗会表现得更加好客,而不像南方地区那样本能的联想到“侵犯私权”呢?

这当然不是双方的道德或文明程度有什么优劣之分,而是越往北、越往高原,气候越寒冷,当地民众就越接受一个只有当地人才感同身受的现实:寒冷的天气是需要大家分担共抗的。哪怕不是能把健壮者冻死的零下十几度低温,而只是零下几度的天气,承受一点隐私权的缺省,给来客一个有供暖、不用打地铺、暖和睡觉的地方,也在当地被视为一种主人必须尽的义务和道德。因为把这个规则固化,对所有人都有好处——它尽可能的保证了每个人在寒夜里受冻的概率被降到最低。

你看这也是一种社会契约,而这个契约在别的地域可能就是难以理解、甚至被认为是强迫某些人出让私权的。这就是为什么艾德蒙·柏克在《法国革命论》中,要求法国人不要完全抛弃他们的传统:社会不是一块可以随意涂抹的白板,而是一个活生生的、跨越世代的“有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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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己权界是不能被逾越的,但却并不存在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所有时间段的所有文明都适用的统一群己权界。各文明、甚至文明中的不同地域,需要渐进的、有机的去摸索和微调这个边界。

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在所有场景下都是不容被侵犯的,但对于像“隐私权”这样边界权利,在什么样的应急环境下可以被从权缺省,需要承认不同地域在不同时间段内有不同的流变。而我们不应忘了哈耶克的提醒:“知识是分散的”;你不知道高原上的雪夜有多么难熬,不知道当地的资源调拨遇到了什么困难,不知道当地对借宿的“公共契约”,却试图用一套远在天边的、照本宣科的教条去指挥和审判现实,这其实就是一种致命的自负。

好吧,文章的末尾,让我们再说回“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也。”现在你应该理解了,为什么这个最原初、也最激进的个人主义思想,类似的思想为什么在世界历史上都走不出失败的命运,或者只能够沦为极端论者忽悠信徒的激进口号。

对它的扬弃与改良,构成了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发展史的全部。

霍布斯和洛克告诉了我们,个体想要保住自己的大部分权利,就必须让渡部分权利给公权。

而艾德蒙·柏克则进一步说,在群己权界的界定中,传统是必须被尊重的,而私权的扩张是需要审慎、渐进的。

这个过程中,比激越的口号,坐而论道的指责、攻讦更重要的,注定是这些词汇——保守、渐进、审慎、体谅与善意……

全文完

本文应该是我写这个话题的最后一篇了,应该也是谈的最深的一篇,不知多少人能看懂并理解。

最后我想跟懂的读者,聊点心里话的话。

其实作为一个写自由主义出道的作者,我知道我的主流受众是谁。前几天自由派圈子里都在挑刺指责祁连文旅“欺负学生”的时候,我跟风写一篇骂当地的文章,可能是最名利双收的方式。批一个小小的县城文旅局而已,有几家官媒都下场了站那个立场了,不会有任何炸号的风险。

次之的选项,就是装作没看见,继续写我的三国系列。

但是如之前的文章所述,我的道德直觉让我觉得这两者都很别扭。

所以我选择了用这样的立场和方式进入了这场争执。有读者甚至留言说我收了当地文旅的公关费,所以才用力地给他们洗地。把我都看笑了,真的抬举我了。

但我为什么执着的写了这么多文字、在这个问题上累死了这么多脑细胞呢?写到最后我明白了,因为我想通过这种思辨训练尝试告诉我的读者,真正的私权,究竟是什么。

中国曾经只有集体主义的思想空间,后来好不容易出现了个人主义的复兴。可是大多数人对私权的理解,要么停留在杨朱之学的“一毛不拔”,要么则是激进自由主义所认定的,将群己权界的边界认为是一条刚性的高线。而保守自由主义所认为的,群己权界应是一条有底线、逐步渐进、扩张、尊重民俗、尊重实务、尊重知识分散性的心法,在中国时最没少有人懂的一种东西。

我并非不知道,想谈清楚这件事很难。

也并非不知道,绝大多数人看文,不过是寻找自己观念的镜像,看个爽而已。

大多数人只可以被煽动,而不能被说服。

但我还是走上了这条艰难的路,因为我太舍不下这个机会……

我希望我写下的这些文字能被理解,希望能懂朋友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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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8000字,感谢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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