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的名字叫张三”聊起
一、“我的名字叫张三”:一件保存完好的语法化标本
(一)先把“不合逻辑”说准确
上次我说“名字不会被叫,被叫的是人”,这话说得太满,先修正。名字当然可以被“叫”:“叫到名字的同学站起来”“他的名字老被人叫错”,都很自然。这里的“叫”是喊出来、念出来,对象正是名字。
真正别扭的是另一层意思。“叫”表示称呼时,需要两样东西:一个被称呼的对象,一个称呼它的标签。“大家叫他小胖”,他是对象,小胖是标签。“这条河叫长江”,河是对象,长江是标签。到了“我的名字叫张三”,对象是“名字”,标签是“张三”,而名字本身就是标签。这等于说“我的标签被称作张三”,标签称呼标签,同义反复。
所以准确的说法是:按“称呼”这个意思逐字推算,这句话是冗余的。问题在于,说汉语的人并不这样推算。
(二)它为什么听起来毫无问题
第一,“叫”早就分化出一个独立的意思:“名称是”。现代词典一般会给“叫”单列一个“名称是、称为”的义项。按这个意思,“名字叫张三”就是“名字是张三”,顶多有点叠床架屋。它和“凯旋归来”(旋本来就是归)、“涉及到”(及本来就是到)属于同一类轻度冗余。
第二,格式的类推。“这条河叫长江”“这家店叫老街坊”“这本书叫《围城》”,“某物+叫+名称”是汉语里极其能产的格式。名字也是一种“物”,顺理成章地被装了进去。于是“书名叫”“店名叫”“网名叫”“外号叫”全都成立。冗余遍地都是,却没人觉得刺耳。
第三,冗余被藏起来了。对比一下:
我的名字叫张三。(自然)我的姓姓张。(明显别扭)
同样是冗余,“姓……姓”用的是同一个字,重复一眼可见;“名字……叫”用的是不同的字,重复是隐形的。“我的名字名叫张三”也别扭,道理相同。语言能不能容忍冗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冗余是否显形。
第四,信息结构。“我的名字/叫张三”先立一个话题,告诉听者“下面要说的是名字”,再给出内容。对孩子和初次见面的人来说,这比“我叫张三”多了一个路标。这也是它在儿歌和作文开头里格外常见的原因。
(三)证据:介绍名字的“叫”已经不像动作了
说“叫”接近判断词,要拿出证据。下面几组测试,能把介绍名字的“叫”和喊人的“叫”分开。
否定。动作用“没”,状态和判断用“不”。光说“我没叫张三”,只能理解为“我没喊张三”。介绍名字只能说“我不叫张三”,正如只能说“我不是张三”,不能说“我没是张三”。
进行。“我在叫张三”只能是正在喊人。介绍名字的“叫”不能加“在”“正”“着”,这一点和“是”一样。
方式。“我大声叫张三”只能是喊。介绍名字的“叫”不接受“大声”“轻轻”这类描写动作方式的词。
被动。“大家叫他小胖”可以说成“他被大家叫做小胖”。介绍本名的“他叫张三”却没有对应的被动说法。
四项测试,介绍名字的“叫”全都站在“是”这一边。
还有一个更强的证据:“叫”已经能用来做和起名毫无关系的判断。“这才叫生活。”“什么叫专业?这就叫专业。”“这叫什么事儿啊!”这里没有人在起名,“叫”就是在下判断,只是还带着一层“名副其实”的意味。“这才叫生活”的意思是:这样的日子配得上“生活”这个名称。判断词的外衣下,仍留着“名称”的底色。
(四)“叫”的演变路线图
把这些用法排开,可以看到“叫”从“喊”出发,分成了两条路。
一条走向使令和被动:喊人(叫张三过来),到让人做事(叫他去买菜),再到表被动(钱包叫小偷偷了)。
另一条走向命名和判断:喊人,到用某个名字称呼人(大家叫他老王),到名为(他叫老王),再到评判(这才叫生活)。
第二条路上有一个关键变化:命名的人一步步往后退。在“大家叫他老王”里,叫的人还在句子里。到了“他叫老王”,叫的人消失了,“叫”变成被叫者身上的一种状态。到了“这才叫生活”,连被叫者都不需要了,只剩下“配不配得上这个名称”的判断。
有意思的是,这两种“叫”至今分工清楚。说外号、昵称,常用“大家叫我小张”,因为确实有一群人在这么叫。说正式名字,用“我叫张伟”,叫的人早已隐去。语法里的那群人,恰好在他们真实存在的时候才现身。
至于时间,大致可以说:“叫做”“唤做”这类带“做”的说法,在明清白话小说里已经很常见,用来引出人物名号;单用一个“叫”来介绍名字,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的结果。更细的年代分期学界还有讨论,这里不展开。
(五)同一条路,被反复走过
“喊,到命名,再到判断”不是“叫”独有的经历,而是语言里的一条大路。
汉语内部就有先例。“号”读háo时是大声喊,如号叫、号啕;读hào时是名称,如名号、国号、绰号。同一个字,很早就走完了从喊到名的路。“曰”本义是说,《离骚》里“名余曰正则兮”,父亲给我取名,由“曰”引出名字。
更妙的是,古汉语里已经有“是”版和“叫”版的对立。《庄子》开篇“北冥有鱼,其名为鲲”,用的是近似判断词的“为”。《山海经》写精卫鸟,“名曰精卫”,用的是言说动词“曰”。“其名为鲲”对应今天的“我的名字是张三”,“名曰精卫”对应今天的“我的名字叫张三”。两千多年过去,词换了,格局没变。
外语也一样。德语的heißen原本有呼唤、命令的意思,后来成了“名叫”(Ich heiße Hans),再往前一步,das heißt成了“也就是说”,用来解释和判断。英语说“That's what I call music”,几乎就是“这才叫音乐”。西班牙语的llamarse、俄语的звать,词根都是“呼唤”。
语法化不是随机发生的,它沿着有限的几条路反复出现。看懂“叫”的变化,就看到了人类语言共有的一种倾向:借“说”和“喊”的词,去表达“是什么”。
(六)小结
“我的名字叫张三”之所以显得不合逻辑,是因为我们拿“叫”最早的意思(喊、称呼)去读它今天的用法,也就是把词源当成了词义。把演变过程摆出来,这句话非但不是病句,反而是一件难得的标本:同一句话里,既看得见动作留下的影子,也看得见已经成形的判断。
二、“不合逻辑”不等于“错”
(一)五个例子,五种“不合逻辑”
上次举的几个例子,“不合逻辑”的方式其实各不相同。
救火,是古义的化石。“救”最早的意思是“止”,即阻止。《说文》释“救”为“止也”。《论语》里季氏要去祭泰山,孔子问冉有“女弗能救与”,意思是“你不能阻止他吗”。救火就是止火,救灾就是止灾,在古汉语里毫无毛病。不合逻辑的感觉,来自我们用今天“救助”的意思去读一个古老的组合。
养病,宾语表原因。养的不是病,是身体,病是休养的原因。养伤也是如此。
晒太阳,宾语表凭借。不是我去晒太阳,而是让太阳晒我。对比“晒被子”,被子是被晒的东西。同样是“晒+名词”,宾语的角色正好相反,全靠常识区分。
吃食堂,宾语表处所,背后是转喻:用地点代指在那里吃的饭。“吃父母”“吃老本”“吃利息”更进一步,宾语成了饭碗的来源。
打扫卫生,宾语表目标。打扫的不是卫生,而是通过打扫达到卫生。这类宾语非常普遍。“挖坑”“盖房子”“写字”里,坑、房子、字都是动作完成后才出现的,按“先有对象,再施加动作”的逻辑统统说不通。英语的dig a hole、bake a cake也一样。没人觉得“挖坑”不合逻辑,只是因为早已习惯;“打扫卫生”不过更抽象一点。
这些例子合起来说明:汉语的“动词+宾语”,不等于“动作+承受动作的东西”。语法学家给汉语宾语列过许多语义类型:受事、结果、处所、工具、方式、原因、目的,甚至施事。“来客人了”“台上坐着主席团”,宾语恰恰是做出动作的人。汉语没有格变化,动宾结构只是把一个动词和一个与它关系密切的名词放在一起,至于具体是什么关系,交给常识去补。
(二)更狠的例子:逻辑上相反,意思却相同
差点儿摔倒。差点儿没摔倒。(都是没摔倒)好容易才找到。好不容易才找到。(都是很不容易)好不热闹。(就是好热闹,这个“不”并不否定)
按逻辑,加上“没”或“不”,意思应该反过来。在这几个格式里,它们却像没出现过一样。
别的语言也有这种情况。西班牙语说“我谁也没看见”,字面是“我没看见没有人”,两个否定词叠在一起,表示的仍是否定,这是标准语法,俄语、意大利语也是如此。法语书面语说“我怕他会来”,从句里要加一个形式上的否定词ne,意思却并不否定。
英语标准语把“I don't know nothing”视为不规范,常见的理由是“两个否定等于肯定”。可这条规矩并非英语天生就有。乔叟、莎士比亚都用过多重否定;把数学里的负负得正搬进语法,是十八世纪一些语法学家的做法。这条规矩后来站住了,靠的是学校教育和社会声望,而不是逻辑本身。
(三)不讲形式逻辑,不等于没有规律
关键在这里:语言不按形式逻辑走,但它有自己的规律。
“差点儿”就是好例子。朱德熙先生上世纪五十年代专门分析过。对说话人不希望发生的事,比如摔倒,“差点儿”和“差点儿没”意思相同。对说话人希望发生的事,两者意思相反:“差点儿没考上”是考上了,险些落榜;“差点儿考上”是没考上,只差一点。决定意思的不是真值表,而是说话人的期望。这是一种“期望的逻辑”。
非常规宾语也不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吃食堂”“吃馆子”能说,“吃餐厅”就别扭。“晒太阳”是常规说法,偶尔有人说“晒月亮”,大家一听就知道是借“晒太阳”的格式在玩。这些说法同样受约定限制,只是约定不来自逻辑推导,而来自长期使用。
(四)语言为什么不按形式逻辑来
第一,语言不是密码,而是提示。说话人只给出最少的线索,其余由听话人用常识补全。如果一切关系都要明说,“吃食堂”就得说成“在食堂吃由食堂提供的饭菜”。形式逻辑追求完全明确,代价是啰嗦;人与人之间共享大量背景,用不着付这个代价。
第二,语言是层层累积起来的。它像一座老城,新楼盖在旧地基上,“救火”就是一条留到今天的老街。拿今天的规划图去审视老街,处处都“不合理”。
第三,整体的意义不等于部分相加。“差点儿没V”作为一个整体有它自己的意思,不能拆开逐字计算。英语里有个常被引用的例子:“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他一个喷嚏把餐巾打到了桌下)。sneeze本来不带宾语,是“动词+宾语+去向”这个句式整体提供了“使之移动”的意思。
第四,语言不只陈述事实,还表达态度。“好不容易”比“好容易”更强调;多重否定在许多语言里用来加强语气。逻辑只关心真假,语言还关心轻重和情感。
(五)那么,什么才算“错”
把逻辑请下裁判席,不等于没有对错。
荀子在《正名》里说得很透:“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判断一个说法对不对,首先看它是否约定俗成。
其次看交际是否受阻。中学语文讲的“句式杂糅”,比如“这次事故的原因是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的”,算病句,并不是因为它比“救火”更不合逻辑,而是因为它还没有被约定下来,读者读到一半会卡住。这两个说法同样不合逻辑,区别只在于一个已经约定俗成,一个还没有。
再次看场合。口语里没问题的说法,写进合同可能就不合适。
逻辑真正该管的是两类东西。一类是论证的内容:偷换概念、因果倒置、以偏概全,这些是推理的毛病,与用什么句式无关。另一类是背景无法共享、又容不得歧义的文本:法律条文、合同、技术说明,以及写给机器的编程语言。编程语言之所以必须严格合乎逻辑,正是因为计算机没有常识可以补。
历史上,凭“逻辑”或“规范”否定某个说法的例子很多,结局各不相同。有的规矩后来被认为是从别的语言硬搬来的,比如英语的“不能拆开不定式”“句子不能以介词结尾”,常被认为受了拉丁语语法的影响。汉语的“恢复疲劳”被批评了几十年,也有学者为它辩护,它至今照样在用。
一句话总结:“不合逻辑不等于错”,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不合形式逻辑,不等于不合语言自己的规律。语言有它自己的逻辑:约定的逻辑,常识的逻辑,期望的逻辑。
三、别把语法发现升级成文化神话
(一)这个说法从哪里来
“语言决定思维”一般追溯到二十世纪上半叶的美国语言学家萨丕尔和他的学生沃尔夫,后人称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它有两个版本。强版本是语言决定论:你的语言没有某种区分,你就无法进行相应的思考。弱版本是语言相对论:语言会在某些方面影响人习惯性的注意和思考。
沃尔夫最出名的论断是关于霍皮语的。他认为霍皮语没有指称时间的词汇和语法,所以霍皮人没有欧洲人那样的时间观念。后来学者马洛特基做了大量田野调查,1983年出版专著,记录了霍皮语里丰富的时间表达,这个论断基本被推翻。“爱斯基摩人有几百个表示雪的词”也是类似的故事:最初的观察被一路转述、一路放大,后来有学者专门撰文澄清。
(二)强版本为什么被放弃
第一,没有语言也能思考。婴儿在学会说话之前就能分辨数量、预测物体运动。一些失语症患者丧失了语言能力,仍然能下棋、推理、处理复杂事务。
第二,缺了词,可以借,也可以造。汉语原本没有“粉丝”这个词,概念一出现,词就跟着来了。如果语言真能封死思维,新概念根本无从进入。
第三,关于汉语本身,就有几个著名的教训。
1981年,美国学者布鲁姆提出:汉语没有英语那样的虚拟语气,所以说汉语的人不擅长反事实推理。两年后,心理学家区洁芳(Terry Au)指出,他实验用的中文材料翻译得不地道;改用自然的中文重新测试,说汉语的人表现完全正常。所谓“思维缺陷”,其实是翻译缺陷。
2013年,经济学家基思·陈(M. Keith Chen)发表论文,称汉语这类不必用语法标记将来时的语言,其使用者更爱储蓄、更少吸烟,理由是“将来”在语法上离现在更近。这个结论一度广为传播。后来包括他本人参与的再分析发现,一旦控制语言之间的谱系亲缘关系,相关性就明显变弱,难说稳健。
还有研究认为,说汉语的人常说“上个月”“下个月”,所以更多用垂直方向想象时间。后续多次重复实验结果不一,至今仍有争议。
(三)弱版本留下了什么
公平地说,弱版本并没有被全盘否定,只是证据比当初设想的小得多、窄得多。
俄语对浅蓝和深蓝各有一个基本颜色词。2007年的一项实验发现,说俄语的人区分跨越这条界线的两种蓝色时更快,说英语的人没有这种优势。快多少?以毫秒计。而且一旦让受试者同时默记一串数字、占用语言能力,这个优势就消失了。可见效应是真实的,但它来自语言在当下参与了判断,而不是语言重塑了视觉。
澳大利亚的古古伊米德希尔语描述空间不说前后左右,而说东南西北。它的使用者随时清楚方位。这是较强的习惯性影响,因为语言逼着他们时时追踪方向。
亚马孙的皮拉罕语没有精确的数词。实验中,皮拉罕人在需要记住精确数量的任务上明显吃力。这提示数词更像一种认知工具:有了它,某些思考才容易进行。
心理学家斯洛宾把这类现象概括为“为说话而思考”:开口之前,你的语言要求你把某些区分说清楚,所以在说话那一刻,你必须注意它们。
这些效应有几个共同点:局部、可测量、依赖具体任务,而且不少在严格检验下会缩水。没有一项能推出“某国人更讲集体”“某国人更理性”这样的结论。
(四)“俄语说‘他们叫我’,所以俄罗斯人更讲集体”,漏洞在哪
第一,把词源当成意识。俄语的Меня зовут是一个固定说法,说的人并不会想象一群“他们”。汉语说“买东西”,没人会想到东方和西方。英语的goodbye来自“God be with you”,说再见并不会让人变得虔诚。我们天天说“太阳升起”,也并不因此相信地心说。《诗经》里“予王之爪牙”,爪牙原是褒义,指得力的武将,今天却成了贬义。词的来历和词的意思,常常早已分家。
第二,挑例子。每种语言都不止一种说法。俄语也能说“我是伊万”;汉语既说“我是张三”,又说“我叫张三”。挑“我叫”,可以编出“中国人认为名字是别人给的”;挑“我是”,又能编出“中国人认为名字就是自我”。一个能同时证明两个相反结论的方法,什么也证明不了。
第三,亲属关系与历史偶然。西班牙语、法语、意大利语介绍名字都用反身形式,字面像“我叫我自己”。它们是亲属语言,共享这个特点很可能源于共同的历史,算不上三份独立的证据,更说明不了三个民族各自“更个人主义”。古典拉丁语里常见的说法则是“名字对我而言是”。同一条语言谱系里,句式变了,却没有人认为文化也随之翻了个面。句式的演变,走的是语法自己的路。
第四,因果方向。即使真找到了语言特征和文化特征的相关,也可能是文化影响了语言,或者两者来自共同的历史,甚至只是巧合。相关不等于因果。
第五,跳层。“句式的语义结构”“说话人开口时想什么”“一个民族的价值观”,是三个不同的层次。每跨一层,都需要独立的证据。语言分析本身,最多只能支撑第一层。
(五)那么,“三种名字观”还剩下什么
这里我也要回头检查自己前面的说法。需要区分三种情况:活的对立、半活的倾向、死的词源。
活的对立,是说话人每天都在主动使用的区别。“我不是张三”用于认错了人,“我不叫张三”用于叫错了名,母语者从不混用。“大家叫我小张”说外号,“我叫张伟”说本名,也分得清清楚楚。这些区别在心理上是真实的。不过,真实的是“认人与报名”“外号与本名”的区别,而不是一套关于名字的哲学。
半活的倾向,比如“我是”多用于对方已经知道这个名字的场合,“我叫”多用于初次介绍。这在用法分布里观察得到,但只是倾向,例外很多。
死的词源,就是我前面说的“叫我的人隐身了”“名字是别人给的”。这些是分析者从“叫”的来历里读出来的,对理解句式如何演变很有帮助,但说“我叫张三”的人并不会想到这些。
怎么判断一个语法特点在说话人心里是不是活的?可以看几条:说话人会不会拿它来对比、纠错、改口;它能不能自然地推广到新情况;能不能拿它说双关、开玩笑;有没有实验证据。满足得越多,越可能是活的。
所以,“三种名字观”是分析者给句式画的一张地图,不是说话人心灵的肖像。
(六)这种推论为什么诱人,又为什么有害
它诱人,是因为它符合我们对“洞察”的期待:一个微小的语言细节,牵出一个宏大的文化结论,有反差,好传播。而一旦有了结论,人又会不自觉地只找支持它的例子。说得直接一点:一个结论听起来越“惊人”,这本身就越是一个需要警惕的信号。
它有害,是因为历史上这种思路常被用来分高下。新文化运动时期,钱玄同曾主张废除汉文,理由之一就是认为汉文承载着落后的思想。反过来,也一直有人说汉语“天生模糊”“天生诗意”“不适合科学”,或者说另一些语言“天生精确”。褒也好,贬也好,犯的是同一个错误:把一种语言的形式特点,直接当成一群人的思维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