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可以”: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
康德说"应当蕴含能够",但人在懊悔时说的"我本来可以",常常是一种错觉。先举几个道德或接近道德的例子。
例一,照护者的那个夜晚。 一个女儿照顾临终的母亲好几个月,严重缺觉、身心俱疲。某天深夜,母亲第三次要水,她没忍住,语气很冲地说了一句难听的话。几天后母亲去世了。此后多年,她一直想:"我本来可以温柔一点的。"
例二,没看出的求救。 一个朋友自杀了。事后回想,他有几次说过一些现在看来像是求救的话,比如"活着挺累的"。当时听起来只是一般的抱怨。你反复想:"我本来可以察觉的,我本来可以拦住他。"
例三,僵住的旁观者。 在地铁上目睹有人被骚扰,你全身僵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看着事情发生。事后你想:"我本来可以站出来的。"
例四,童年时没有保护好弟弟。 一个人从小生活在暴力的家庭里,比自己小的弟弟常常挨打。成年后他一直自责:"我本来可以保护他的,我本来可以告诉老师的。"而当时他只有九岁。
例五,抑郁中的母亲。 一位母亲在孩子出生后的头两年患了严重的产后抑郁,对孩子冷漠、易怒。孩子长大后关系疏远,她想:"我本来可以做一个更好的母亲。"
例六,签了字的人。 在一次单位内部的集体检举中,大家都迫于压力签字指证一位同事,你明知材料不实,还是签了。后来你想:"我本来可以不签的。"
这六个例子看起来相似,其实性质很不一样。要看清差别,需要几个工具。
工具一:康德的"能够"不是对过去的事实陈述。 《实践理性批判》第6节附释里有一个著名的思想实验:一个人的君主命令他作伪证去陷害一个正直的人,否则立即处死他。他能否克服对生命的热爱?康德说,他也许不敢断言自己一定会怎么做,但他必须毫不犹豫地承认,这样做对他来说是可能的。他判断自己能够做某事,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应当做这件事,并由此在自身中认识到了自由。
关键在于:"能够"是一个面向未来的、第一人称的实践判断,不是对过去能力的事后测量。康德从来没有说,我们能够确知自己过去在经验上是否真的能做到。他只是说,当我面对一个应当时,我必须把自己看作能够做到的。所以,对于"我当时是否真的能够"这个回溯性的问题,康德的框架本身就不给出确定的答案。我们对自己内心深处的了解没有那么透明。
工具二:区分"准则上的能够"和"结果上的能够"。 回头看例六,这是最接近康德那个思想实验的情形。不签字是一种"不作为":你不需要任何特殊的知识、能力或运气,只需要拒绝。代价可能很大,但拒绝本身始终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内。所以在这个例子里,"我本来可以"大概率是真的,而承认它是真的,本身就是一种尊严:它意味着你是一个本可以说不、下次也能说不的人。康德在方法论里讲的那个拒绝诬陷安妮·博林的人,正是这种情形。
再看例二。你不签字只需要拒绝,可是"拦住朋友"需要你准确解读模糊的信号,需要专业的判断,需要对方愿意接受帮助,还需要运气。连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都很难预测自杀。这里的"我本来可以"针对的是结果,而结果从来不完全在一个人的掌控之中。
所以一个有用的区分是:你永远能够控制自己的准则,比如是否在乎、是否真诚、是否尽力;但你不一定能够控制知识、能力、时机和结果。大多数虚假的"我本来可以",都是把结果上的能够误当成了准则上的能够。
工具三:后见之明的扭曲。 心理学家菲施霍夫在1975年的研究中发现了"后见之明偏差":一旦知道了结果,人们会系统性地高估这个结果在事前的可预见性。回看例二,朋友那几句话在当时淹没在无数平常的抱怨里,只有在结局揭晓以后,它们才从背景中凸显出来,变成"信号"。
懊悔时,我们常常是在想象一个带着现在的知识回到过去的自己。可那个当时的自己并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哪些话将来会显得重要。"我本来可以"中的那个"我",其实是一个从未存在过的人。
工具四:忽略了当时的状态。 例一里的女儿,是在连续几个月严重缺觉、情绪耗竭的状态下说了那句话。例三里的僵住,是一种被称为"冻结反应"的生理反应,在极度惊恐时由身体自动启动,不是经过考虑的选择。例四里的孩子只有九岁,在经济上、情感上都完全依赖施暴者,而且很可能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人能够提供帮助。例五里的母亲正处在一种疾病之中。
在这些例子里,"我本来可以"想象的是一个精力充沛、头脑清醒、知识完备、毫无恐惧的自己。而实际上,人在疲惫、恐惧、患病、年幼时的能力,与他在最佳状态时的能力,是大不相同的。前面讲过,康德自己的归责原则就说要考虑障碍的大小。
不过,这些例子也并非完全一样。例一里,说话的语气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处在可控的范围内,只是控制的难度极大;冻结反应则几乎完全不受意志控制,不过事后报警、作证、照顾受害者,依然是可以做到的。所以诚实的回答往往不是"完全可以"或"完全不能",而是"在某些部分可以,在另一些部分不能"。
工具五:"行动者懊悔"不等于内疚。 威廉斯在《道德运气》里举过一个例子:一个卡车司机在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撞死了一个突然冲到路上的孩子。他会感到一种特殊的懊悔,和旁观者的遗憾完全不同。威廉斯称之为"行动者懊悔",并认为它是恰当的:如果这个司机只感到旁观者式的惋惜,反而显得奇怪。
这个概念非常有用。例一里的女儿、例二里的朋友,他们的痛苦可能并不意味着他们真的有错。他们感受到的,是作为当事人、与那件事纠缠在一起的那种沉重。这种感受应当得到尊重,但不必转化为自我定罪。可以对自己说:"我很遗憾自己是那件事的一部分",而不必说"那是我的错"。
工具六:有时,"我本来可以"是一种对无助的防御。 这是最深的一层。心理学家亚诺夫-布尔曼在1979年的研究中区分了两种自责:对行为的自责("我那天不该走那条路")和对品格的自责("我就是个没用的人")。前者有时反而有助于恢复,因为它保留了一种控制感:如果是我的行为导致了这件事,那么改变行为就能避免它再次发生。
这揭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真相:相信"我本来可以",往往比承认"我当时无能为力"更容易承受。内疚虽然痛苦,但它暗含着一个安慰:世界是可以控制的,只是我没有控制好。而承认无能为力,意味着接受这个世界有时就是会发生我们无法阻止的事情。
上一次我们讨论过控制欲。某些"我本来可以",其实是一种回溯性的控制欲:想要事后获得一种自己当时从未拥有过的控制力。在例二里,"我本来可以拦住他"还隐含着一个过大的设定:好像朋友的生死完全取决于我的一句话,而他自己的痛苦、他的病、他所处的处境,都不算数了。
所以,有些内疚其实是乔装的悲伤。把它还原为悲伤,是痛苦的,但也是诚实的。
那么,怎样判断自己是否"真的本来可以"? 确切的答案往往无法得到,但可以问自己一些更好的问题:
当时的我,知道现在的我所知道的事吗?
当时的我,有时间、精力、能力、信息、权力去做那件事吗?
我懊悔的是准则还是结果?是"我不在乎、我选择了自己的方便",还是"我尽力了,但没有成功"?
一个正常、正直的人,处在我当时的位置、状态和年龄,大概会怎么做?
如果一个朋友处在完全相同的处境里,我会怎样评价他?
最后一个问题特别有用。我们对自己常常有双重标准:对别人宽容,对自己苛刻。这种苛刻有时并不是道德严格,而是康德所说的另一种极端,狂热的自我蔑视。他把它和自恋式的自我奉承并列,认为两者都妨碍真正的自我认识。
最终,康德的方向是把"我本来可以"转为"我现在可以"。 康德的"应当蕴含能够"说的是:道德法则命令我们现在就应当成为更好的人,所以我们现在就能够做到。这句话的时态是现在和将来,不是过去。过去是封闭的,关于它的反事实问题往往没有答案;但未来是敞开的,"我现在能够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这个问题,永远有一个肯定的答案。
再结合上一次讲的良心:良心审查的不是结果对不对,而是我是否真诚地用自己的理性检验过自己的行为。康德说,一个人如果意识到自己是按照良心行事的,那么就罪责而言,不能再向他要求更多了。很多"我本来可以"关心的是客观的结果,而结果本来就不归良心审判。
具体到前面的例子:签了字的人,可以承认"我本来可以",并下定决心,下次面对同样的压力时说不;僵住的旁观者,可以去学习应对这种场景的方法;照护者,可以学会在耗竭之前寻求帮助、照顾自己。而那个没能拦住朋友的人、那个九岁时没能保护弟弟的孩子、那个患着抑郁的母亲,他们需要做的可能不是继续自责,而是允许自己悲伤,并在今后的生活中,把那份痛苦转化为对他人更多的留心和体贴。
康德说过,悔恨本身如果只带来痛苦而不带来改变,就只是一种无益的自我折磨。真正的悔改不是反复审判过去的自己,而是让现在的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