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办婚礼生女儿却不领证,男方诉其骗婚要求“全额退款”,女方称婚礼当天得知男方刻意隐瞒其父亲身患残疾,信任崩塌才不愿登记
一审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赵某提交聊天记录,称徐某自始没有领证意愿,不存在真实共同生活,理应全部退款。徐某辩称,如果没有结婚意愿,不会筹办婚礼、公开办酒并生育孩子。其不愿意领证的根本原因,是在婚礼当天意外得知男方父亲身患残疾,因脑梗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而男方却一直刻意隐瞒。她还提出,彩礼已经用于孕检、分娩、育儿和日常开销;是赵某无端怀疑孩子血缘,主动申请亲子鉴定,3200元鉴定费应当由男方自行承担。
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徐某返还彩礼10万元、酒席钱4.49万余元以及黄金对戒;驳回赵某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双方分担,亲子鉴定费由赵某承担。
判决后,赵某、徐某均不服,双双提起上诉。赵某上诉坚持全额退款,提交家中监控视频,证明其父亲可以行走劳作,认为女方虚构事实骗婚。徐某上诉则提出,男方隐瞒足以影响婚姻决定的家庭情况,构成欺诈,且让她在已经怀孕的情形下陷入被动;双方已经办酒、共同生活并生育女儿,彩礼与酒席钱不应返还,请求改判驳回男方全部诉求。
法院明确,未领证但已共同生活、孕育子女的婚约财产纠纷,需结合款项用途、生育事实及当地习俗酌情判定。本案多数小额往来属于民俗赠与、情谊转账及子女抚养开支,无需返还,一审酌定返还金额合理。
最终,广州中院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现代快报
编辑 高欣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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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马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