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做一个变态跟踪狂有多容易?
博主鲸书今天发布了她被一个变态跟踪狂持续3年从线上到线下跟踪的记录,她决定通过法律维权。
我本来转发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转发失败,希望大家看到了能够去转发她一下,帮她把热度炒上去,看看能不能赢得更多关注,改善目前滞后的司法应对措施。
我和她没有任何交往,甚至可能被拉黑了,我不是出于私心,只是因为我知道,她不是那第一个遇到过stalker的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在美国,每年有750万人被跟踪,其中85%是受害者所认识的人,其中61%的女性和44%的男性经历过被现任或前任跟踪,25%的女性和32%的男性被熟人所跟踪,有1/5的受害者被陌生人所跟踪,11%的受害者已经被跟踪5年以上,46%的受害者每周至少被施害人跟踪一次。[1]
中国没有相关数据,但我不认为会比美国的数据更乐观。
许多国家都将stalking列为犯罪:澳大利亚1990年开始禁止跟踪,加拿大1993年开始,英国1997年,日本2000年,法国2002年,美国所有州为2007年,意大利2008年,印度2013年,以及等等,中国暂不在其中。
跟踪(stalking)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中包括很多动作,甚至有可能这些动作都是合法的,例如持续性的关注你、寻找并记录你在网上露出的个人信息、持续性的关注你的朋友、并记录你朋友们的个人信息、向你表达占有的欲望、吸引你的注意、持续性幻想你、在你生活及工作范围内寻找你,这些动作单看都是合法的,只有当它们被确认是连续性的针对某一个对象时,在有些国家才构成犯罪。
Stalking是一种精神攻击,有时候会发展为身体攻击,施害人重复不断、不被期望的侵入受害者的线上生活或线下生活,受害者不得不担忧自己的安全或其他人的安全,遭受重大情绪困扰。
我也遇到过stalker,而且至今仍然没有停止,算起来有四五年了。
这个人最开始表现出来仅仅是一个热情的粉丝,他持续的关注我,每条微博他都回复,但我仍然可以判定出他是一个进化中的跟踪狂:他会开始想要吸引我的注意,为此他创造了一个单独的昵称称呼我,没有任何人会这样叫我;他会开始表达他自己,他对我的幻想,开始是生活场景的幻想,而后是性幻想;他会逐渐认为我在和他对话,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对他的暗示,他会在下面做出回答,他觉得这是属于他和我两个人的;到了这里已经非常明显是钟情妄想,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只是被疯狂的喜欢,那也还好吧。
不是的,stalker会不断进化,在他的认识里,你在隐藏他的存在,你在其他人面前不承认他的存在,他必须升级自己的存在感,迫使你面对他,他会攻击你、辱骂你、威胁你,这种威胁如果在你身上没用,就在你在意的亲人朋友身上施加,总之就是让你从心里重视他承认他的存在,这其实不是关于爱,而是关于控制——他要在你身上实现他的控制,如果你不能爱他,那么次好的结果是你害怕他、屈服于他制造的恐怖。
女性遇到的跟踪狂不尽相同,保罗·马伦等人在《A Study of Stalkers》[2]中列举了5种跟踪狂的类别:
被拒型跟踪狂
拒绝可能是建立关系方面的,也可能是工作上的,前者居多,很多死缠烂打的前任就可能是这个类型。他们跟踪是为了“纠正”,或者让对方后悔,他们会矛盾的既想要报复对方又想要和对方建立联系,其实内核是“征服”,不论是报复成功,还是纠正成功,对他们来说,这都意味着对对方的征服。这种stalker通常有高水平的嫉妒,他们很难自行停止跟踪,往往会逐渐升级自己的行为。芜湖被烧死的女孩遇到的就是这种。这种stalker很具有危险性,也是女性最常遇到的。
怨愤型跟踪狂
契机可能是觉得自己受了不公正的对待,感觉委屈,怨愤,决定恐吓对方。跟踪的手段会有明显的恐吓意味,比如寄动物尸体、午夜骚扰电话等等。这种跟踪狂身上会有强烈的偏执人格特点。
求爱型跟踪狂
他们幻想和受害者建立了一种亲密关系。但因为这种始终是妄想,就很有可能遇到受害者不予回应、恋爱结婚的契机,这个时候stalker行动可能会升级。这种stalker通常有高水平的自恋,且较容易接触到受害者本人,危险性很高。
交际无能型跟踪狂
这种跟踪狂是没有吸引力或缺乏人际交往技能的人,他们很容易陷入钟情妄想,但相比之下,他们因为缺乏人际交往技能,比前一种更不容易主动接近到受害人,而且他们的目标性不会那么唯一,可能会转而对其他人钟情。
掠夺型跟踪狂
这种跟踪狂往往会直接做出字面意义上的跟踪,他们把跟踪视为性行为的准备阶段。相对其他几种,它持续的时间短,行为升级非常快,很快就会发展成身体上的暴力,危险性很高。
有些stalker可以满足于无休止的线上骚扰,而有些病得重一点,最后他必须要进入你的生活,要面对面看到你眼里的恐惧,才能感觉满足。那个被烧死在车里的芜湖女孩,她遇到的是一个非常病态的stalker,人们说谈恋爱应该注意安全,但我的看法是,有可能她不和他谈恋爱,他单方面钟情于女孩,女孩也难以避免伤害。
我也求助过司法,但很遗憾,中国司法这方面是很落后的。我去警察局报警,跟一个女警诉说我的遭遇,听完之后她说,姑娘你不要理那个人,别上网了,省得你闹心,你看行不行?
我只能和她科普,这个不是在网上被骂了被黑了怎么样,吵架之类的情绪冲突是很正常的,跟踪是完全不同的,stalker是很有可能升级成人身伤害的,这个人已经开始威胁我了。
她听了很久,最后爱莫能助地说,这咋办呢!我们也没办法啊!可以警告一下,但也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啊!
后来找了律师,把对方的发言都做了公证,只能民事诉讼,赔不了几个钱,对方可能不痛不痒,但你这其中花费的金钱和精力又非常大。此外,不能阻止二次伤害,因为中国没有人身接触限制令。
在中国当一个stalker太容易了,不光是因为基本处于法外之地,而且还因为有很多外援。
不说别的,我们的文化对于stalker几乎毫无警惕之心,对于缠扰跟踪往往还理解为“痴情”“太爱你了”,我们甚至是鼓励男人成为stalker,“女人嘴上说不要,其实是等你多问几次。”“女人拒绝是因为不好意思,害羞。”请了解这一点,在被拒绝之后,还鼓励男人“坚持追求”,其实就是鼓励他去做个stalker。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女stalker,女stalker只是更容易被低估伤害力,时光网创始人马锐拉也曾在微博披露自己十年被一个女性stalker纠缠的故事,以及更著名的刘德华被杨姓女粉丝十年跟踪。无论施害者是什么性别,这都是一种残酷的精神攻击。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个人信息毫无安全可言,身份证信息被滥用,本应信息安全级别极高的通信运营商、银行,到各种需要手机号注册及安全授权的手机App,只要你注册过、开户过、授权过,你的信息将再无安全,连带着你通讯录里的人都不再安全。不需要多么努力就可以获得你的个人信息,甚至你可以在电商网上购买到属于别人的一切资料,从身份证号、手机号,到不断变更的家庭地址、就业信息。甚至不用你主动动这个念头,你就很容易在社交网站上收到类似的营销信息:代查前任信息,代查开房记录。
不想纠缠在人性这个问题上,我相信,好的规则,应该尽力防止人作恶。
现状是,我们离好的规则仍然十分遥远。当国内互联网巨头说出中国人愿意为了便利性交换隐私的时候,他们大概想不到这个问题:中国用户有没有选择,各种用户协议上的霸王条款,每一个将我们信息卖来卖去的企业单位,有给过中国用户任何选择吗?
别说至今国内还没有对stalking的司法措施,即便有了,对一个人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又能怎么弥补呢?
参考:
1.Matthew J. Breiding et al., “ Prevalenc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Sexual Violence, Stalking, and 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 Victimization – National Intimate Partner and Sexual Violence Survey, United States, 2011 ”,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Morbidity and Mortality Weekly Report , Vol.
2.Paul E. Mullen, Michele Pathé, Rosemary Purcell, and Geoffrey W. Stuart."A Study of Stalkers" , Am J Psychiatry 156:1244–1249, August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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