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pei

医生未给患者做皮试,输青霉素致死被判刑,我觉得他有点冤

前不久刚出过大一女生输头孢过敏去世的新闻,今天又看到了这样一个新闻。
Image
就新闻报道的内容来看,这个医生有错,但被判刑我也觉得他也有点冤。

从法规上讲,用青霉素药物是要求做皮试的,因为药品说明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都是这样要求。

但实际从医学上来说,也是有青霉素速发型过敏史的患者才需要做,这个患者如果之前没有这样的过敏史其实是不需要做的。

由于青霉素配置后很不稳定,进入体内也会快速代谢出中间产物,导致过敏的主要是青霉噻唑基、青霉酸、青霉噻唑酸等中间产物。

而按国内药典的青霉素皮试要求,是使用青霉素G原液或皮试液做皮试,这样的皮试即便是阴性也排除不了过敏,对评估是否青霉素过敏意义很有限。

如果真的需要做青霉素皮试,是需要用包含青霉素G、青霉噻唑酰多聚赖氨酸、次要抗原决定簇混合物、半合成青霉素,并做生理盐水及组胺对照才有意义,而我国又没有批准青霉噻唑酰多聚赖氨酸、次要抗原决定簇混合物、半合成青霉素上市。所以在国内即便想做一个有参考意义的青霉素皮试也是做不了的。

现在按说明书、按药典做的这些皮试只不过是过去一直是这样要求就一直延续下来,本来应该改的要求但并没有部门能牵头。

医学实际是怎样,现在的法规要求是这样,国家卫健委其实是很清楚的,他们在《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也说的很清楚。这份指导文件里也是因为药品说明书和药典的要求就仍然要求使用青霉素药物继续做这种没有实际参考意义的皮试。

但这份指导原则的改进皮试实践的策略和措施也说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青霉素皮试的推荐意见,在充分研究,推进修订药品说明书、相关文件、权威著作的基础上:①精准定位青霉素皮试适应证,并从口服青霉素类药物做起,逐步取消常规青霉素皮试筛查;②完善青霉素皮试方法。”

也就是他们也知道应该取消现在的青霉素皮试筛查,也应该改进现在的青霉素皮试方法,但他们没有做。

病人用青霉素药物都有一定机会遇到严重过敏,除非是有明确的该药物的速发型过敏史,可以在平时不着急用药的情况下通过规范的皮试来明确是否依然过敏外,更多的还是要靠规范用药,避免不必要的抗生素使用,需要用的时候密切监测,尽量及时发现及时抢救,才能尽可能减少风险。

就这个新闻里的医生来说,如果病人是单纯的上呼吸道感染,就用上了左氧氟沙星、青霉素、头孢曲松3种抗生素是有明显的滥用抗生素。

但没做青霉素皮试在医学上倒不是问题,如果因为这个而判刑,那他也是在为落后于医学的法规要求而背锅,还是有点冤。


相关阅读:

孩子用抗生素,家长应该具备哪些常识?

是不是自己没用过,就不会有抗生素耐药问题?

大一女生输头孢过敏离世,问题在于没做皮试吗?

有健康困惑可回复关键词查询,关注后可收到更多靠谱健康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