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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讲坛第621期 | 曹峰:《老子》关于事物两端关系的三种思考 | 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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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周四)下午,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曹峰教授讲学,主题为:《老子》关于事物两端关系的三种思考。敬请关注、宣传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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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峰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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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教授、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曾获第二届全球华人国学大典国学成果奖,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度科研标兵。著作曾入选社科文库。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黄老道家思想史》首席专家。善于利用出土文献研究先秦秦汉哲学、道家哲学、诸子学。发表论文200余篇,译文40余篇,著作、编著、译著20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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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分别对应事物矛盾关系的两端。《老子》关于矛盾关系的论述,呈现出三种形态,基本上都和其行动理论有关。第一种是“A而B”,当“道”超越事物矛盾关系,尊重并维护两端之间平衡时,就有可能实现作为事物最佳状态的“A而B”,也才能同时兼用“A”和“B”两种行为方式;第二种是“A而不B”,即圣人在事物自身内部蕴含的发展趋势中,通过有意遏制其中一端的发展势头,减缓矛盾发展,从而获得最佳的行动效果。第三种是“欲A先B”,即圣人有意打破两端之间的平衡,促进矛盾发展,从而获得预期的行动效果;这三种形态反映出老子对于中国早期辩证思维的全面继承和转化。老子思想中最有特色的是第二种,即“A而不B”,这符合老子崇尚无为不争的整体基调,并将其视为“道”之“玄德”,即最佳的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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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讲坛第621期 

主 题:《老子》关于事物两端关系的三种思考

时 间:2025年6月19日(周四)15:00—18:00

地 点: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明伦堂

主 讲:曹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主 持:陈之斌(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哲学系副教授)

主 办: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人文高等研究院

承 办:岳麓书院哲学系  岳麓书院国学研究与传播中心

协 办:大成国学基金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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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讲坛简介

岳麓书院讲坛秉承岳麓书院“朱张会讲”精神,打造立足湖南、影响全国、辐射海外的高端高雅文化品牌,由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倾力打造的公益性质学术讲学活动。讲坛举办是为了拉近学术与普通大众的距离,让更多人感受学者智慧,彰显出中华民族在新时期的文化自觉与自信,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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