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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几岁可以和大人共用沐浴露?

根据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儿童化妆品的配方选择、执行标准等均不同于成人,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和配方极简等原则。其中,0~3岁婴幼儿和3~12岁儿童的产品配方设计要求也有区别[1]。

因此,根据产品性质的不同,结合不同年龄段的皮肤生理特点:

  • 3岁以内的婴幼儿不建议使用成人沐浴露(因有些产品成分禁止用于3岁以下儿童产品,如水杨酸等);

  • 3~12岁儿童偶尔使用成人沐浴露问题不大,因为沐浴露停留在皮肤上的时间很短,一般不会造成特别伤害;

  • 12岁以上的孩子基本就可以使用成人沐浴露。

注:根据2022年施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如何选择相关产品?

儿童皮肤较成人有皮肤薄、毛发少、皮脂分泌少、皮肤屏障功能弱(对外来刺激物的易感性增加、对细菌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特点。

所以为儿童设计的清洁产品会比成人的刺激性更低、更温和,成分相对简单,比如配方中使用表面活性剂、香精、防腐剂等种类和含量相对少。(可观察产品的配料表,成分含量越多,排序就会越靠前。)

选择产品时,我们可以参考下面的建议[2,3]:

  • 选择儿童专用的产品,如婴幼儿的清洁产品,一般pH 为弱酸性或中性,含有的表面活性剂刺激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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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功效、安全标准、生产标准都符合的情况下,选择香精、防腐剂含量尽可能低的,如无香精等产品。

  • 婴幼儿对毛发调理的要求不高,“洗发沐浴二合一”产品是不错的选择,既可以满足基本清洁需求,还可以为家长带来一定便利。

  • 包装设计上应避免选用一些易破碎、儿童易打开、吸引儿童的包装和密封,降低儿童误用、误食等风险。(本文首发于「怡禾健康」公众号)

参考资料
1.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裘炳毅,高志红编著.现代化妆品科学与技术.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6.
3.Blume-Peytavi, Ulrike et al. “Skin care practices for newborns and infants: review of the clinical evidence for best practices.” Pediatric dermatology vol. 29,1 (2012): 1-14.

(以下内容来自怡禾周边组,不代表医生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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