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增城这些地方禁止放烟花!
爆竹声声辞旧岁
烟花朵朵迎新春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高鹤涛/摄)
今年春节
增城可以放烟花吗?
哪些地方可以买烟花?
这份指南请收好
根据
《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相关规定
我区以下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我区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购买烟花爆竹,请务必选择正规零售店(点),安全文明燃放,共度平安新年。想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朋友,请认准增城75家烟花爆竹正规零售店。
(可点击放大查看)
选购正规烟花爆竹
安全文明欢度新春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提醒
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合规烟花爆竹
并严格遵守安全燃放规定
共同守护节日平安
针对市民选购烟花爆竹的相关注意事项,增城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钟祥满提示,消费者应前往悬挂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零售店购买,选购时需认准产品包装上标注的个人燃放类别,并留意产品外观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晰,避免选择超标、超规或来源不明的产品。
❗此外,在燃放环节需特别注意以下安全要求:应严格依照产品说明进行操作,选择指定空旷区域燃放,并严格遵守当地禁放、限放相关规定,远离文物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山林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燃放时须与人群、易燃物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切勿将烟花爆竹投入窨井、排水道等密闭空间。喷射口严禁对准人员、车辆、建筑物门窗等方向。未成年人燃放必须有成年人全程陪同监护。若出现未燃尽的情况,应使用水或沙土进行彻底熄灭处理。
近期以来
增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
相关部门、镇街加强巡查
持续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筑牢安全基石、确保群众人身安全
区应急管理局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请务必了解
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遵守管理规定
共度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网上贩卖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后果很严重!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图片
答: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答: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答: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转发提醒亲友们
要到正规门店买烟花
并且要在安全区域燃放
平平安安过节,欢欢喜喜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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