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了增城邓小姐一命!
有句话说“得人恩果千年记,得人花戴万年香。”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恩情都会铭记于心,有能力的情况下,也一定会报恩!
临过年了,近日我家遇上了一件非常糟心的事情!下面发上来让大家评评理。
事情是这样的,1998年的夏天,我父亲去田里干活,途中遇上了这一幕。
当时这位增城邓小姐还小,放暑假到我们村的她亲戚家玩,期间她们两个小女孩去河边玩,邓小姐突然落水,落水后在水里浮浮沉沉,她的小伙伴没跑去找大人求救,也没有呼喊,只是站在岸边眼睁睁地看着,不知是不是吓呆了?
而我父亲经过时,看到邓小姐在水里浮浮沉沉,被水冲得离岸边越来越远, 我父亲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救人,于是一个劲地往河中奔跑而去,冲下河去救人,其实我父亲不太会游泳,他跳下河去救人时,河水已经淹没了我父亲的颈部!
邓小姐被我父亲救上岸时,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喝了不少水!后来我父亲把她倒转,背着奔跑,才把水吐了出来,慢慢恢复意识。
其实我父亲也不懂如何正确救人,只是救人心切,用的是土方法!邓小姐也算是命大,捡回了一条命!
但如果不是我父亲及时出手救她,估计邓小姐当时可能救不回来了,因为事发河段比较偏僻,平时很少人去或路过,离村里的房屋也比较远,大家都不理解,为何当时两个小女孩要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去玩水?
而事后和邓小姐一起去玩的小孩说,她们是一边玩一边走过去的,走着走着,看到河边有条大鱼,小孩好奇想去抓大鱼,靠近河边,邓小姐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掉下河里了......
之后邓小姐一家登门向我父亲道谢,当时还带上了1000元现金,这等于普通人2-3月的工资了,但我父亲是个老实人,没有收这钱,为此我母亲意见非常大,之后我们两家人定了一个约定,因为我的年纪比邓小姐大一岁,我们两家人约定,等我们长大了,如果我和邓小姐双方都有意愿就结婚成为夫妻,如果没有意愿,我娶不到老婆,邓家人帮我介绍一个对象或者给我们家8000元补偿。
这个约定当时是由我母亲出面促成的,当时邓家人一心感激我父亲救了他们的女儿,也没什么意见就答应了,但这些都只是口头的约定。
或许以前的人比较讲诚信,口头约定当承诺。
随着时间的推移,邓小姐早已嫁人,而邓家人也从未帮我介绍过对象,女朋友也是我自己找的,眼看邓家人对两家的约定早就忘得一干二净,我母亲开始急了眼,心里满满的气愤,而我父亲则觉得,算了,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问心无愧就好!
但我母亲决定要去找邓家人讨个说法,就这样两家人闹翻了。
邓小姐的父亲还算是讲道理的,但邓小姐和她母亲口口声声说,当年是我父亲心甘情愿下河救人的,他们没要求我父亲去救人,既然我父亲说救人不是为了名利,为何现在像追债一样,咬着她们家不放?不要做假好人,还要给自己“立牌坊”!
邓家人的这些话实在伤透了我父母的心!
前几天,邓小姐的父亲可能发现良心过意不去,他自己一人登门来我家,并带上了8000元现金,亲手交给了我父母,说这是报恩,希望这事来一个了结。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告一段落!然而让我们没想到的是,昨天邓小姐和她的父母找上我家门,叫喊我父母归还8000元!说邓小姐的父亲老糊涂拿了家里的积蓄,没有经过他们家人的同意!
大家来评评理,他们这样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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