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增城人民医院路段!
进入正题之前,特别提醒街坊们!近日有多位街坊向家园网反映,驾驶电动车行驶在光明东路(人民医院对出路段),因未驶入最靠右的非机动车道被电子眼抓拍罚款!
对于增城多条主干道安装了,针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抓拍的电子眼,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然而即使是这样,依然有不少街坊“中招”被罚款!
偶尔会看到一些朋友,发圈说自己“中招”的信息,提醒身边的亲戚朋友注意。
目前增城几乎各镇街的主要道路都安装了,抓拍电动车的电子眼,根据街坊反映,被电子眼抓拍处罚最多的违规行为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遮挡、涂污号牌这三种!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所以只要开电动车出门,做到戴头盔、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不遮挡、涂污号牌,基本就不用担心被电子眼抓拍了!
近日有街坊发圈,说驾驶电动车行经荔城街荔兴路(光明西路口),因为违规,被电子眼抓拍!因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被处以罚款50元!
有街坊看了被抓拍处罚的照片后,竟然“恭喜”被处罚的街坊!大赞电子眼抓拍处罚在“人性化”!
大家看看这张被电子眼抓拍的处罚照片,当时这位被处罚的街坊,自己驾驶电动车没有戴头盔,另搭载了一个成人也没戴头盔。
有街坊表示,按理论说,一个人未戴头盔罚款50元,两个都没戴头盔,是不是应该罚款100元?
另外,按规定电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但他搭载了一位成人,按规定要被处罚50元!那么这100+50,就是150元了!
但这电子眼抓拍,只按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这位大哥,是不是省了100元?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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