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韧

朱元璋扶不起颍州

元至正四年(1344)秋,淮北大旱,蝗灾瘟疫并起。十六岁的朱元璋父母兄弟在四月里相继饿死。九月,他入皇觉寺当行童。五十天后,寺主封仓遣散众僧,他开始三年游方僧生涯。乞讨路线大致是:濠州→合肥→固始→信阳→汝州→陈州→鹿邑→亳州→颍州→皇觉寺。朱元璋在《皇陵碑》里自述这三年:"西风鹤唳,俄淅沥以飞霜。身如蓬逐风而不止,心滚滚乎沸汤。"

这是朱元璋与颍州唯一一次相遇——以一个二十岁的乞食僧的身份。

四年后,至正十一年(1351)五月,刘福通在颍州揭竿起义。红巾军从颍州一路烧到江淮。朱元璋次年在皇觉寺收到汤和的信,加入濠州红巾军。

二十四年后朱元璋成为皇帝,同年——洪武元年(1368)十一月——朝廷在颍州设立颍州卫,"筑城立卫,招辑流亡,民始复业"。

这是朱元璋给颍州的回报。

但在接下来的五百年,朱元璋给颍州的所有扶持——卫所、城墙、科举名额、移民——最终全部归零。

不是朝廷不体恤颍州,是因为朝廷进入得太深。


一、颍州得到了什么

洪武年间官员清查人口,所见只有"故家旧人,寥寥村落",临近颍州的太和县只剩下"旧户二百"。

第一项是卫所。洪武元年十一月明朝第一个设立卫所的就是颍州卫,定额旗军5600人——加上军户家眷,几乎等于此时颍州民户的全部人口。

第二项是城墙。元末颍州城几乎荡平。颍州卫到达后第一件事就是"筑城立卫"。

第三项是移民。正统七年(1442)颍州主户(土著)1680户、客户(新移民)338户;到成化十八年(1482),客户暴增至6356户——四十年增长二十倍。

第四项是行政升格。洪武四年颍州从汝宁府治下的小州,升级为帝乡府辖。

人口、城防、军队、行政地位——四项在明立国后的13年内一起到位。这是朝廷能力的强项。

但这一切都是朝廷输入给颍州的,不是颍州自己长出来的。

来得快,去得也快。它的稳定性取决于输入端的持续性。一旦输入端停止——王朝结束、卫所裁撤、政策变更——它就归零。


二、卫所是一种输入型秩序

颍州卫归河南都司管辖,颍州归南直隶凤阳府。

晚明颍州知县袁文新写过《凤阳七弊帖》,痛斥皖北众多卫所"攘夺权力、破坏秩序、扰乱民间"。他用数百字痛骂:"革卫诉以安地方。"

颍州民户购买军屯田后被反复敲诈:"催粮官旗,岁从其承佃者倍加索扰。"民户"随并田与价两弃之",最后"地财两空"。民间长期流传"卫所刁悍,为民累者"。

但卫所裁不掉。

因为颍州卫不只为颍州存在。它承担漕运、京操等国家任务——颍州卫编有漕军2775人,在参与漕运的118个卫所中位列第五。朝廷需要这个卫,所以朝廷会在每次州县与卫所的冲突中站在卫所一边。

军籍精英中举后,反过来利用权势维护卫所利益——晚明颍州卫军籍进士张鹤鸣、李精白联手运作,让颍州卫免去了沉重的漕运负担。

整套循环是这样的:

颍州出资源→颍州卫做朝廷任务→军户子弟科举得官→官位再回头维护军户特权。

输入端在北京。颍州卫执行任务。颍州被消耗。本地民户在这个循环里没有位置。

颍州看似得到的所有外加扶持——卫所、城防、行政升格、移民——都不归颍州自己支配。颍州是这套体制的承载者,不是受益者。

当输入端的注意力转移,颍州的秩序和繁荣也跟着失去支撑。

这不是恩典也不是阴谋,这是输入型秩序的基本性质。


三、军事贵族的教育化

最有力的证据在科举数据上。

晚明颍州出现"科甲之盛"。从万历元年到明朝灭亡(1573—1644),颍州考取14名进士,在皖北各州县中堪称耀眼。

但翻开《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

明代颍州25位进士里,民籍5人,颍州卫军籍20人。军籍占80%。

而颍州卫军户在社会总人口中的占比从未超过三分之一。顺治十五年颍州、颍州卫合并时民户编为40里、军户编为10里——军户大约占人口五分之一,却产生了五分之四的进士。

颍州的科举不是颍州的科举,是颍州卫的科举。

这不是颍州的文化繁荣,是军事贵族的教育化。

"颍州八大家"中的张、李、刘、宁四大顶级家族,全部是颍州卫军户。没有一个是颍州本地人:

  • 张氏(八大家之首):祖上来自湖广德安府应山县,元末明初从军征战,以功封颍州卫世袭百户
  • 李氏:原籍山东兖州府曹县,先祖李天随徐达征战,漠北鹞儿岭之战授小旗,后调颍州卫升总旗
  • 刘氏:原籍开封府永城县,靖难之役立功累升至河南卫副千户,宣德八年调颍州卫世袭卫镇抚
  • 宁氏:始祖洪武三年从军,隶淮安侯华云龙麾下,后世袭颍州卫指挥佥事

他们是国家通过卫所体制空降到颍州的军事贵族,几代之后又在科举上呈现压倒性占比。

八大家中唯一可以确定的民户豪族是储氏——但自弘治十二年(1499)储珊考中进士之后,整个家族再也没有出过一个举人。民户的精英孤掌难鸣。

世袭武官家族世代享有屯田、月粮、灰色收入——典卖军田、拖欠籽粒、放卖军士、侵吞钱粮。这些资源经几代积累后部分转化为子弟的教育投入。

颍州科举的繁荣,是朝廷财政对世袭武官家族的间接补贴在教育上的折射。

军籍士子真正的教育资源还不在颍州本地。颍州卫归河南都司管辖,军籍学子可以去开封参加河南乡试。开封是明代河南的中心城市,官学和私学水平远高于颍州。颍州本地只有一所西湖书院,明代中叶"沦于河",至正德年间已是"野田荒草"。

对照江南士绅看得更清楚——

江南士绅
颍州军籍士人
根基
土地+商业
卫所+军屯
教育
本地书院
外部教育(开封)
资源来源
民间积累
国家编制
王朝更迭后
可跨越
即崩

崇祯八年农民军围颍州,张氏的张大壮、李氏的李栩、宁氏的宁俭和宁胤昌、鹿氏的鹿劲,都"散家财募兵"出城迎战。鹿劲在城破后白刃搏杀,"贼四面合围,劲犹左右奋击杀数十人",最终力竭而亡。

这些军籍豪族真的在为颍州城死战。他们守的是把他们空降到颍州的那个体制。

体制在,他们就在;体制不在,他们就一夜之间从颍州消失。


四、朝廷无法制造社会

制度、城墙、军队、税赋——国家可以在十几年内迅速建成。

但社会是商业资本、宗族系统、书院传统、藏书家族、技艺师承、商帮网络——这些需要几代人甚至几百年的内生发育。

颍州在明初得到了秩序,但没有得到社会自己长出来所需要的时间和空间。更严重的是——秩序本身挤占了社会发育的空间。

颍州的聪明人都进了颍州卫。因为军户身份意味着屯田、月粮、科举名额、教育资源——颍州民户的精英反而被这个外来体制吸纳,没有人去经商,没有人去搞跨区域贸易网络。

人口都被官府组织。洪武年间从苏州迁来的移民是被强制的,明中叶招抚的流民由州县编入里甲,基层社会从未有过自发组织的过程,虽然聚居一地,并不能天然形成宗法秩序。

朱元璋曾在凤阳强推"乡饮酒礼",要求基层里社"结成义社",违者重罚。但到了明代中后期,这些设施在怀远、宿州等地成了"无用摆设",药局、义冢等公共服务"皆未之立"。

皇帝强制推行的民间组织,最终也是空壳。

对照徽州。

徽州与颍州同属安徽。徽州没有朱元璋的政治偏爱,没有卫所体制租金,没有科举优待。徽州在明清五百年里,是自己长出来的。

颍州
徽州
国家组织
民间组织
卫所
宗族
军籍
商籍
皇权输入
自组织生长
向上依附
横向协作
科举套利
商业积累
吃体制租金
建市场网络

徽州明清两代编纂的家谱在《中国家谱综合目录》里收录了七百余种。皖北同期收录的家谱有12种。

徽州走出了徽商网络——覆盖全国的盐业、典当、茶叶、木材贸易体系,明中叶到清末,徽商资本一度甲天下。

颍州没有商帮。

徽州真正的财富不是徽商,是民间组织能力——宗祠系统、族田族产、商业信用网络、地方书院、跨地域行会。这是一个可以自我维持、跨王朝存续的社会生态。

颍州的"繁荣"是朝廷投入在地方上的暂时映射。卫所在,繁荣就在;卫所一裁,繁荣就归零。

这是一个复利问题。

社会资本的发育需要复利——一代人的商业网络传给下一代,下一代扩大再传给下下代。每一次代际传递都需要相对稳定的环境。

徽州在明清五百年里,社会资本一直在复利。

颍州在明清五百年里,社会资本一直被重置。

这才是颍州没抓住明初机会的根本原因。

不是机会不够大——洪武元年到八年,朱元璋给颍州的国家投入是空前的。

不是机会消失太快——颍州卫从洪武元年存在到顺治十五年裁卫,前后近三百年。

是机会的性质不对。


五、四次重置

第一次:精英消亡

崇祯八年(1635)正月十一日,李自成、高迎祥、张献忠率领的农民军主力从河南向东出击,攻克颍州。

知州尹梦鳌、通判赵士宽、城内大批官员、士绅被杀。颍州"八大家"——刚刚在晚明几十年里崛起的科举豪族——"大半被杀"。颍州的"八大家"从未真正进入民间,他们没有民间根基可以退守。

第二次:卫所裁撤

顺治二年(1645)四月,清军豫亲王多铎南下,皖北士绅百姓"纷纷主动打开城门,欢迎清军"。没人愿意为大明王朝守"龙兴之地"——皇恩二百多年从未真正落到本地民间。

顺治十五年(1658),清朝裁撤颍州卫,颍州、颍州卫合并。卫所体制的全部租金消失。军户家族部分转型为地方士绅继续支撑科举,但失去卫所体制的资源加持,规模和密度都不能与晚明同日而语。

从雍正十三年(1735)颍州升府、阜阳设县,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一百七十年间阜阳出了十余名进士——晚明颍州七十年里就有14名。

第三次:地理重置

咸丰五年(1855)六月,黄河在河南铜瓦厢决口。

整个淮河水系被彻底废掉。河床高悬、出海无路、泥沙永久淤塞。皖北从此进入永久水患状态。

明朝嘉靖以前,黄河夺颍、夺涡、夺濉、夺汴数十次,淮河北岸几乎所有的支流都曾被黄河夺流——皖北是黄河南徙这几个世纪里替整个北中国承担泥沙和洪水的低洼地带。

但清朝治水的钱、人、机构没有进入皖北。河道总督管的是淮河下游苏北。皖北一直承担灾害,从未得到对等的治理。1855 年改道之后,地质级别的灾难永久落下,更没人负责。

第四次:朝廷撤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夏,淮河流域大水。

朝廷拨苏北50万两白银赈灾、又拨60万两"济赈";两江总督端方拨苏北养廉银、衙门公费60万两。

皖北:朝廷10万两。端方4万两。

安徽巡抚恩铭请求效仿江苏开办常捐被拒。《申报》刊出专文《论政府轻视皖省》。无效。到了这年年底,皖北灾区"死者间以芦席掩盖,现在芦席亦用尽"。清末《皖志便览》对皖北的描述:"视之又皆为边鄙,平时刑政不及。"朝廷在皖北的最后一项功能——救灾——也撤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