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鸣

鹅腿阿姨,刑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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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Gsn Travel from Pexel

文 / 呦呦鹿鸣黄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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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和朋友们分享一个有关媒介素养的私人经验:

在一个新闻事件中,当一份通报或回应中出现“不存在”这三个字时,我们就要立即提高警惕了,因为其所表述的内容与真相大概率相反。

这是我从事二十多年媒体工作后总结出来的。我作为当事人亲自经历过,同时,我也看到过不少其他事件的案例。

在性质上,它接近于一个行业暗语。朋友们可以把这三个字当做一个识别符号。其规律是:当事实确实存在且舆论汹汹而既得利益相关方又急于否认时,它往往就会出现。因为这三个字意味着直接否定了事实本身,有阻遏舆论、釜底抽薪之效。

在当下汉语语境中,这三个字具有传染性。不仅在官方通报泛滥,一些来自底层但心态倨傲的新闻当事人也会用到。

这几天的“鹅腿阿姨”事件里,当事人陈秀凤第一时间的回应,就用上了这三个字:“鹅腿阿姨叫了十几年了,不存在欺诈等行为。……也没有故意存在欺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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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截图,这个回应是在“国贸CBD-4群鹅腿阿姨”等微信群里。

陈秀凤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附近卖了十几年鹅腿,2023年因“清北人鹅腿阿姨之争”登顶热搜第一,大学生们纷纷“求鹅腿阿姨再爱我一次”。

随后,央视新闻、北京日报下场力挺,北大官方公号力推其“一位普通女性缔造了烧烤神话”,北大创新学社邀请陈秀凤在百周年纪念讲堂登台演讲——“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鹅腿阿姨的25年创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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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中,排队买鹅腿的学子

在视频采访中,爆火的鹅腿到底什么味道?北大学子回答:“此肉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这不是烧烤的味道,这是青春的味道”。

清北卖鹅腿这个话题流量有多猛?它甚至延伸出一些短剧、网文。比如《八岁清北卖鹅腿,校长叫我小孩哥》。

2026年6月4日是一个转折点,鹅腿阿姨宣布“勇闯国贸CBD”,把销售网点从清华北大周边扩张到国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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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陈秀凤团队忽略了一个关键点:国贸CBD的打工人属于“智商尊严敏感型消费者”——“对价格不敏感,对智商尊严比较敏感”。在鹅腿阿姨“勇闯国贸CBD”的第二天,当他们对“鹅腿”提出质疑时,反而遭到鹅腿阿姨团队的公开辱骂“不吃滚出去,给你惯的坏毛病”(聊天记录显示,这些年大学生们也有遭遇类似辱骂,但没有引起波澜),于是,他们向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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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现行了。不得已,“鹅腿阿姨”承认卖的是鸭腿。在记者采访时,陈秀凤说2011年开始在北大附近做烧烤,刚开始用鹅腿,用了有一两个月,后来改用鸭腿。“曾经试图和购买者说明这一情况,一直也没有合适的契机。”

鸭腿和鹅腿的区别除了口味,主要是成本:鹅腿10元以上,鸭腿两元左右一只。卖16元,实属暴利。

这之后,网上又爆出“鹅腿阿姨”卖的“鹅腿”常年来冒绿光。“吃了老拉肚子,但身边人无一怀疑。”

这就是食品安全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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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提供了不少段子,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娱乐生活需求做出了贡献。其中最为经典的有三条:

“谁能想到第三次鸭骗战争还是在圆明园附近啊?”

“鼠落江西则为鸭,鸭生北京则为鹅。”

“震惊,苏北老太玩弄清北高材生感情长达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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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各方信息来看,鹅腿阿姨还挺镇定的,表示相关部门只是让她补办相关手续。当下,介入的机构是“燕园街道市监所”。但,陈秀凤或许没有意识到,我们国家有一个特点:

上称千斤重——“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重,上了秤一千斤也打不住”。

“鹅腿阿姨卖鸭腿”就属于这里面“有些事”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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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贵州安顺市平坝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鸭肉制品冒充鹅肉制品”刑事案件: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王某先后购进价值4.8515万元的鸭肉制品,加工后冒充鹅肉制品在其鹅肉馆内销售,销售金额为22.190875万元,在从轻处理的情况下,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类似判例在北京也有。一个烧腊店也是用鸭肉冒充鹅肉当“烧鹅”卖,销售金额29万元,定罪判刑。

鹅腿阿姨的销售大多有网络记录,尤其是团购记录,而截屏显示,大多是以鹅腿名义销售的,销售金额远超既有判例,因此,一旦被法院认定构罪,刑罚自然也要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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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又有说但是了——鹅腿阿姨确实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

要不要判刑?

如果不判,那么现在北京、贵州等地已经被判刑的那些小老板们就太冤枉了。

如果判,鹅腿阿姨恐怕也会觉得冤:这天下挂羊头卖狗肉、欺世盗利的人多了去了,他们赚得更多,为什么不判?

比如,我们常吃的鹅肝,大多数其实是鸭肝。 

还比如,2026年3月,新华社《半月谈》记者在两个城市买了13份驴肉熟制品,拿去检测,结果,里面都掺了马肉和猪肉,其中有5份一点驴肉都没有。河南一家专业食品检测机构说,某地区2024年抽检1000多批驴肉,不合格率约80%,主要问题为掺假,马肉冒充占60%、猪肉冒充占40%。

又比如,今麦郎卖“手打面”卖了几十年,在多年前就有法院判例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卖,这样的算不算“挂羊头卖狗肉”?同样的案例还有陈克明面条的“手擀面”。

以及,“无添加”“0蔗糖”是商标;壹号土猪里,“壹号土”是商标;潘婷3分钟奇迹护发素,“潘婷3分钟奇迹”是商标;千禾0酱酒,“千禾0”是商标;青藏湖食用盐,“青藏湖”是商标;简爱酸奶的“其他没了”也是商标……

如果我们把范围延伸,就会发现,明代刘伯温的一篇《卖柑者言》已经帮我们把话说明白了。

刘伯温去买一款很有名的桔子。桔子看起来很好,寒暑季节也不会烂,价格是同行的十倍。他买了,剖开,哇,太难吃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忍不住质问老板:你是不是骗人了?老板很淡定,回答说:

“我干这一行好多年了,靠这个养活自己。我卖它,别人买它,别人也不曾说什么,偏偏就满足不了你吗?这世上啊,骗人的太多了,难道就只有我一个?你还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现在那些佩戴虎形兵符、坐在虎皮上的人,威武的样子,好像是捍卫国家的将才,他们果真能拥有孙武、吴起的谋略吗?那些戴着高帽子,拖着长长带子的人,气宇轩昂的坐在朝堂之上,他们果真能够建立伊尹、皋陶的业绩吗?盗贼四起却不懂得抵御,百姓困苦却不懂得救助,官吏狡诈却不懂得禁止,法度败坏却不懂得治理,奢靡的浪费粮食却不懂得羞耻。看看那些坐在高堂上,骑着大马,喝着美酒,吃着美食的人,哪一个不是威风凛凛、令人敬畏、显赫的值得人们效仿?可是,无论到哪里,又有谁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呢?现在你看不到这些现象,却只看到我的柑橘!”

(“吾业是有年矣,吾赖是以食吾躯。吾售之,人取之,未尝有言,而独不足子所乎?世之为欺者不寡矣,而独我也乎?吾子未之思也。今夫佩虎符、坐皋比者,洸洸乎干城之具也,果能授孙、吴之略耶?峨大冠、拖长绅者,昂昂乎庙堂之器也,果能建伊、皋之业耶?盗起而不知御,民困而不知救,吏奸而不知禁,法斁而不知理,坐糜廪粟而不知耻。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饫肥鲜者,孰不巍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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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卖家的话很犀利,同样也是当下一些制假、造假者心安理得的理由之一:比我们过分的欺世者多了去了,我这点算什么?你看不到那些现象,却只看到我的鹅腿?

君不见,高台之上,多少洋洋洒洒的报告,全是谎话。那些靠着谎言掌握权力的人,嘴上都是主义,心里全是生意,对社会的危害、毒害显然比鹅腿阿姨要大得多。

但是,又有几个人去质问,敢质问呢?那些发出质问的人,得到的是怎样的下场?

为什么鹅腿阿姨的群里,那些欺世盗名之辈,竟如此嚣张跋扈,屡次辱骂提出质疑的顾客?他的底气是从哪里来的?

因为细节足够丰富,戏剧感十足,鹅腿阿姨的故事,已经具备取代名篇《卖柑者言》的潜质。

鹅腿阿姨,刑不刑?对此,我现在的看法是:刑。公平起见,也为了维护法律尊严起见,应启动刑事追责。

但是——我又要说但是了——这样的答案,对于鹅腿阿姨给我们出的难题而言,过于简单了。因为它并没有真正地解决这背后的两个真问题:选择性执法、窃钩者诛。

所以,我只能说:鹅腿阿姨,这题我还不会。

不会好啊,不会可以吃得饱。路还长着呢。

一直以来,我都很不善于赚钱,一方面当然是基因里缺乏财商,天资有限,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总有一个疑问:在一个欺骗横行的时代,赚太多钱真的很荣耀吗?

相比之下,我更担心的是,担心有一天,我这呦呦鹿鸣会成了呦呦马鸣。

哈哈,想多了,想多了,喝酒喝酒。说到喝酒,某一年,我刚工作不久,我去一个地方出差,在某个首富家门口的一个小店里吃饭,点了两瓶青岛啤酒,吃着吃着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细看,原来不是青岛啤酒,竟是“青鸟啤酒”。嘿。

子曰,“当太阳升起时,就把鸭腿忘掉。”

朋友们,晚安。

呦呦鹿鸣202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