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大王刘当当

肖战的粉丝们啊,阴损的招数早该被逐出江湖了


肖战的某个粉丝,仅仅因为看不惯“同人文ao3”平台某作者创作的文章,就集结网络粉丝力量,寻求强权撑腰,向国家机器举报该平台涉黄,并且搅起舆论轩然大波,最终导致整个创作平台“被墙”,毁掉整个亚文化生态系统,引发众怒,目前虽然在大面积补救和道歉,但仍然孽力回馈,自尝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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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战粉丝这一战,如此熟悉,让我想起了2006年“当年明月”出走天涯事件。
“当年明月”创作《明朝那些事》最初是在天涯论坛“煮酒论史”板块,2006年天涯论坛风光无限,而“煮酒论史”更是可以排进前三的版块,佳作涌现,江湖高手如云。
“当年明月”很快靠自己的实力成为了热门帖子作者,《明朝那些事》第一卷的更新,引发了无数网友的追捧。网友自称“明矾”,连分析“当年明月”文章的花边帖子,都炙手可热。人在高处遭人妒,“煮酒论史”板块的版主“郝连勃勃大王”嫉妒的红了眼,但文字江湖论道,向来应该“以文会友”,技不如人,输了便是呗。
可世人难料小人心,“赫连勃勃大王”首先使用了阴损的招术,他集结了一批水军,在“当年明月”帖子里面“刷尸”。所谓刷尸,是指搜集许多交通事故现场无码的惨烈尸体照片,以跟帖的形式贴在“当年明月”帖子下面。网友若是刷新追最新的更新,就不得不看许多“尸体图片”。赫连勃勃大王盘算着网友会因为害怕,不再追帖,这样就降低了“当年明月”帖子的热度。(写这一段我都很生气,这是人吗?)

所谓的“当年明月事件”是指2006年3月至7月间发生在天涯网络社区煮酒论坛的网友之间就发帖内容展开的质疑与反质疑、扰乱与反扰乱的网络管理事件。自2006年3月起,ID为“就是这样吗”的网友在煮酒论坛连续发表了被网友称为白话版的明史文章,并很快受到广大网友的喜欢和围观,点击量迅速上升。但很快被一些网友指责文章内容及观点存在问题及点击量造假等,此后陷入正反双方的网络论战时期,最终导致论坛管理员及相关版主被撤职,此即当年明月事件。该事件对后来加强网络社区管理及防止网络冲突产生了积极影响。(百度百科“当年明月事件”)

“当年明月”先是客气的回应,后来实在无法忍受对方持续不断的下作行为,愤而弃平台,转至新浪博客,继续创作。而“煮酒论史”板块也因此一蹶不振,“赫连勃勃大王”最终自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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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过去了,“下作”有了升级版,肖战粉丝版本。因为不喜欢对方创作的内容,就烧了人家的家,不仅烧人家的家,还不脏自己的手,采用“告诉家长”的方式,让家长带着威权主义的大棒子直接去砸了家,真是叹为观止。
原来创作圈玩的还是,你创作的作品我不喜欢,那么我就批评你,你觉得我批评的不对,那你可以再批评我,在平等的同一个对话层面上保持对话。
犹记得胡戈创作《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起陈凯歌勃然大怒,陈导说对方侮辱自己的作品《无极》,但也就如此。照肖战粉丝这个逻辑,陈凯歌应该向国家扫黄打非部门举报,说平台有问题,直接炸了当年的土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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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同人文是有灰色地带的,内容会有不妥,但这自有法律层面,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逻辑在,维权可以诉诸法律。再次,你觉得不妥当,咱们本着专业主义的精神相互掰扯掰扯,专注于内容,先说事实层面的问题,再得出价值层面的判断,这才算现代文明的基本门槛吧?
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诉诸强权而非法律,而强权简洁高效法律无门吗?这么想可就不能说了啊。
肖战出演重要配角言冰云的《庆余年》在今年年初才刚刚播完,我想,《庆余年》就是在用连篇累牍的故事和角色塑造着江湖圈子和规矩。
别的不说,就说监察院的朱格大人吧,他与魔鬼长公主为伍,内心是有自己的道义在的,他认为范闲会毁了庆国,毁了监察院,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运作排除异己,他在自己的江湖世界里运作,原因是用他的方式为了“庆国”。朱格在灰色的世界里,他也是有原则的人,绝不是没有底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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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存在许多不同的亚文化生态圈,在自洽的生存着,你可以不认同,但他们的存在,可能是很多人宣泄保持正常情感的一个出口,也存在一整条产业链和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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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李莫愁杀人偷袭用冰魄银针已经让人不齿了,肖战的粉丝相当于带着官府的装甲团来杀陆展元一家了。李莫愁向兵部哭诉陆展元是个欺骗自己感情的渣男,装甲团居然真的替她出手了,那以后谁还练武功呢?
刘正风本想金盆洗手,坦然说魔教曲洋是个他值得交的君子,他的音乐造诣极高。刘正风所在的名门正派仅仅以对方是魔教为由头,一是绝不承认对方的艺术造诣,二是要杀了刘正风一家子来清理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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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套路这不非常相似吗?对方写的内容我觉得受不了恶心,我的感情受到了伤害,那么对方一定是下三滥,那么就该杀了以正视听。先是价值判断,道德先行,马上登上道德的制高点向对方扔石头。我自己觉得被伤害了还不行,我还得发动群众的力量从文字里挑出石头来,挟持公众情感,向对方扔去。
在其中我还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我得说是我的偶像被人伤害了。那么粉丝究竟有没有分清自己和偶像是两个单独的个体,自己不代表对方,对方也不代表自己呢?这一招是挟天子以令天下人恫哭,这是情感绑架啊。
在市场惨烈的竞争中,加上恰当的规则和运作方式,文学创作自会优胜劣汰。文学是天然反道德的,那些光怪陆离和夸张热烈的文字内容,反应的是人性和这个世界。文字领域高手如云,作者编织着语言塑造和反应着世界,世界千疮百孔,我们若要求文字洁净无瑕,那是文学吗?那是模板吧。
反而若是压制创作,那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那些拼不过写作水平就只能靠“排挤高手”来生存的“赫连勃勃大王”们,那些高考交白卷的下三滥大魔鬼,才会大行其道。
我在工作中最讨厌那些在邮件的来往中揪住字眼不肯放手的人。曾遇到工作纠纷,自己当时措辞不够恰当,对方居然长篇累牍的逐句揪出行文的字眼,一一进行反驳,并且回复时,抄送上层领导,一定要将事情搞大,将对方搞臭,这样的事情就是饭圈伤害的工作场景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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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损的江湖烂招早该被逐出江湖了,若比起烂招来,人性的丑恶是深不见底的黑洞,比烂是比不穿底线的,比烂没有底线。唯一之道就是大家都唾弃这样的招数,谁使用这样的招数,人人为之不齿,也呼唤不来官府的装甲兵。
肖战的粉丝团体,更让我看到了孩子们该多读书,别轻易被人煽动和利用了。
若被人伤害,有足够的知识判断,这属于什么层面上的,我有没有资格成为原告,被告明确吗?对方在怎样的层面违规了?违反了什么样的规定?我有起诉资格吗?

哪怕最基本的,我作为独立的个体,我如何把自己和他人区分开来?究竟什么是侵权?侵权主体是谁?

哪怕最最基本的,什么是事实?什么是价值?我以怎样的事实推出结论?逻辑链条成立吗?

哪怕最最最基本的,什么是文学?什么是虚构?对方和我价值观念不同他犯法吗?什么是契约精神?觉得对方不和我心意我有资格用社会公器搞死他吗?
先学学知识,再做粉丝吧。

气死小辣椒,不让独头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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