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注反应指标到底该谁做
在三级医院评审的新标准(2020、2022)中,指标数据占总分比60%,今后比例可能越来越高,评审也就越来越客观量化了。
我是乐于见到这种趋势的,因为我喜欢用数据说话,把数据搞好,会省多少虚头巴脑的无效功啊。
但数据要搞好谈何容易!
三甲指标数据有880条,需要分派下去,部门、科室,都承担一点,有的多,有的少,有的还没有,扯皮在所难免。
比如,输注反应发生例数和发生率这个指标,该那个部门负责?
药学部说它没有数据,该护理部;护理部说它也没有数据,医疗安全类指标,该医疗部;医疗部没好声气,都是医疗的,都归医疗部算了。最后由领导拍板,归护理部。输液这个事儿说到底是由护士执行的,发没发生不良反应,当然护士最清楚。
领导永远是对的,执行吧。
但是,数据呢?
绝对不能编数据,因为评审时要进行数据溯源,宁可不好看,也决不能编造假数据;数据造假,三甲就不用评了。
药学有个药物不良反应(ADR)的报告系统,每年要完成一定例数才达标。输注反应应该也是广义的ADR,但是,似乎没有人向ADR系统报告,所以药学部才说没有数据。
医院有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一年下来,会有几例护士报告的输液反应,可以想见,报出来的必定是水上的冰山。同理,护理系统里也有输液反应的报告,也是少得可怜。
有什么办法,其他地方没有数据,就只有不良事件报告的数据了。
从不良事件口径采集数据可行吗?理论上是可行的。理论上输液反应也可以视为广义的不良事件,全部报告上来的话,数据当然可靠。但是,刻入我们文化基因的是报喜不报忧,尽管医院鼓励上报,员工总还是顾虑重重,没有人愿意自曝其“丑”。所以,我们从不良事件系统(包括护理系统)里是不可能得到输注反应的真实数据的,这个是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输血反应是输注反应的一个特例,只因带一个“血”字,没话说,归输血科管。输血不良反应及其报告平素就一直是输血管理的重点,所以他们是有数据的,一年10例左右,有名有姓有ID的,溯源的不怕。
但就这么简单的一个指标,涉及到率就有问题了。因为率还有分母。输血反应发生率=输血反应发生例数/同期出院输血人次数。分母的“输血人次数”文字上非常好理解,每人每次都算个1。
然而,从不同口径出来的数据却差异巨大:病案室的数据每年3000,输血科却是7000。为什么会这样?
原来,病案室是按病案首页的ICD-10编码提取的数据,每个病人出院只有一个输血的编码;而输血科是按实际发血的袋数统计的,一个病人住院期间可能输了10次血,反映在分母里是10,而不是1。
单纯从语文和数学的角度理解,输血科的数据更符合定义“输血人次数”,当然每人每次输血都算嘛,又不是“出院病人输血人数”。
但是,又是但是,输血科的7000其实也有问题,因为它表示的是7000袋血,而不是7000次输血,因为有的病人(比如大出血)一次就输了4袋,却只是1人次。
而更重要的深意在于,一次4袋血的来源并不是一个供体,其中一袋发生反应,并不代表另外3袋,它们可能不会发生,也可能会发生不同类型的输血反应。如果对输血反应进行追踪,我们当然希望能追踪到每一袋血源,因为每一袋都代表不同的血源。这样看来,以“输血人次数”为分母也许本来就是不合理的。
所以,输血反应率以输血的袋数为分母最有医学意义。如果考虑到统计和管理的方便,则“出院病人输血人数”为分母更合适,这是该指标的本意。所以,建议修改该指标定义的分母,是“出院病人输血人数”,而不是“出院病人输血人次数”。
分母解决了,分子的问题更大。每年约10次输血反应是输血科收到的输血不良反应报告,而不是来自病案首页的编码统计。指标定义,输血反应例数是“T80.0 至 T80.9 的输血出院患者”。
这个T80不是坦克代号,而是输血和输液反应的共同代码。所有输液输血发生了并发症,都标码为T80。如果发生的是空气栓塞,代码T80.0;发生血管炎,代码T80.1;感染,T80.2;ABO不相溶,T80.3;Rh不相容,T80.4;过敏性休克,T80.5;其他血清反应,T80.6;其他和未特指的,T80.8、T80.9。
所以,除了溶血反应外,输血反应和输注反应的代码是一样的。
所以,最正确的流程是:临床发生了输注或输血反应,护士向医生报告,医生评估诊断反应类型,及时处理,并书写完整的病程记录,出院时在病案首页里填写输注反应编码,质控部门每月按编码提取数据进行分析改进。
这个流程中,最关键的是病案首页的编码。现实是,大多数的医生不会填写输注/输血反应的编码,因此,提不出数据。医疗、护理、药学、质管等部门只好从不良事件系统里提无法反应事实的数据。不然的话,就只有从海量的原始病历里一本一本地翻看病程记录,这个工作量是无法承受之重,重压之下,逼上梁山,只好数据“造假”。
回到题目,答案是,任何部门(医疗、护理、药学、质管)都可以负责这个指标。
但前提是,必须能从病案首页上提取数据。这就需要对医生进行编码培训和制定质量要求。只有病案首页符合要求了,才会有真实的数据,也才会有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数据失真,就啥也不是。
单从质量管理上讲,就这么简单。
事实却远不是这么简单。真正重要的是监管和评价部门的导向。如果只单纯评价输注反应越低越好,就必然导致数据失真:医生不会如实填写,医院也不会坚持如实上报。
所以,应该首先评价数据的真实性,不真实的一票否;真实的数据再看它是否用于持续改进。
首先要真实,然后再看质量,这不单是医疗数据的原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