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忍广场舞,为啥不能忍吴柳芳?
前国家体操运动员、世界冠军吴柳芳,因在抖音上直播跳热舞,两天涨粉250万,结果被指责为“抹黑”国家队,很快账号“因违反社会规定被禁止关注”,她的视频多数被删,只留下了六七条。迫于不知来自何方的压力,吴柳芳做了公开的道歉。
吴柳芳真是比窦娥还冤。作为一名前体操运动员,她面容姣好,身材健美,具有典型而突出的女性之美。她的舞姿,虽称不上多么好,但够辣够性感,想不到,这成了她的原罪,招惹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社会规定”,遭到高效的处罚。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吴柳芳的遭遇背后,晃动着官方美学的幽灵与霸权,这种美学,散发着前现代社会保守、伪善的色彩,且带有几分厌女的气息,它发生在中东某些国家还可以理解,发生在世俗且热烈追求现代化的中国,不能不令人瞠目。
吴柳芳的舞姿,固然难言高雅,但也绝对说不上下流、诲淫诲盗,她不过在一招一式中,放大、彰显了造物赋予她的女性美而已。在当今世界,女性的这种奔放热烈、性感张扬的身体语言,早已不是什么前卫的行为,在许多歌舞演唱会上,都能见到。论尺度,今年巴黎奥运会开幕式上的许多表演,都要比吴柳芳大胆得多。而在中国,出自女性的这样的身体语言,却仍然具有冒犯性,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
试想,如果是一个男性的前体操运动员在抖音上袒胸露背,搔首弄姿,展示自己的肱二头肌、肱三头肌与发达的臀部肌肉,还会招致这样的惩罚吗?我想大概率不会。可以说,吴柳芳冒犯的,是官方美学所默认的女性身体语言尺度,而这种美学本质上是陈腐的,其陈腐指数,可以用近百年前鲁迅先生那段著名的话来衡量:“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其实,这种官方美学不但保守,需要升级,它之于吴柳芳,也不应继续保有约束力。吴柳芳已经离开国家队11年,她的国家队经历,并非一纸卖身契,她没必要永远生活在官方美学的笼罩之中,在不违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她有权利放飞自我,用天赋与努力为自己谋取生活之资,这不但不可耻,而毋宁是光荣的。
多年前在编辑部的选题会上,有年轻女编辑提出关于广场舞的选题,她对广场舞怀有美学上的反感,认为大妈们的广场舞既不优雅也不奔放,是对舞蹈的亵渎,她说,自己从来不让孩子看广场舞,以免从小就被败坏了审美趣味。
记者编辑中不乏认同年轻女编辑这种看法的人,但最终,这个选题在编辑部上没有获得通过。
我对广场舞也有偏见,从来不觉得它有多美,有时甚至觉得有些丑陋,但想到国人,尤其是汉人对身体的千年禁锢已经使自己差不多成为全世界身体最僵硬的一族,而广场舞总算是对身体的一种解放,因而也就乐于对其抱持宽容的态度。更重要的是,在我看来,权力之手不应该伸到审美领域,对于属于趣味、审美范畴的广场舞,没必要大张挞伐。
同样属于审美范畴,对于很多人有微词的广场舞,没见公权力干涉。对于受到很多人喜欢的吴柳芳的舞蹈,公权力更应该保持克制与审慎。
有道是:
一入侯门便缴枪,审美也要交公粮?
迅翁隽言应记取,慎莫沦为色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