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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剑门 | 栾保群

《陶庵梦忆》卷七有《过剑门》一篇,起首一段如下:

南曲中妓,以串戏为韵事,性命以之。杨元、杨能、顾眉生、李十、董白以戏名,属姚简叔期余观剧。傒僮下午唱《西楼》,夜则自串。傒僮为兴化大班,余旧伶马小卿、陆子云在焉,加意唱七出。戏至更定,曲中大咤异,杨元走鬼房问小卿曰:“今日戏气色大异,何也?”小卿曰:“坐上坐者余主人。主人精赏鉴,延师课戏童,手指千,傒僮到其家谓‘过剑门’,焉敢草草!”

这里提到两拨人,一拨是南曲,即秦淮河南岸板桥一带几个喜欢唱昆曲的青楼女子,杨元、顾眉生、董白等,用今天的话,她们可以称作“票友”。这些色艺双全的票友们委托画家姚简叔请张岱去看戏,演戏的是另一拨人,“傒僮”,即正式戏班的专业演员,此时则是专唱昆曲的泰州兴化大班。票友观摩专业戏班,请张岱去,是为了让他评点戏中筋节要紧之处,大家可以从中长些见识和技艺,由此也可看出曲中正以唱昆曲为时尚。戏班在这天下午唱了袁于令的昆曲《西楼记》,这应该是包戏主人所定的那时最时髦的剧目。到了晚上傒僮们便自行串戏,剧目由自己作主,自然是各唱自己的拿手好戏。戏班中的马小卿、陆子云是张岱旧日家中的声伎,所以特意用心地唱了七出,直唱到一更天之后。南曲诸艳大为惊诧,杨元就跑到后台化妆室问马小卿:“今天你们的戏格外精彩,这是怎么回事?”马小卿说:“座中坐的是我的旧时主人。他精于戏曲赏鉴,我在他家时,他高薪聘来名师教我们,经他手成材的总有上百人呢。外面戏班每到他家演戏,就说像是‘过剑门’一般,哪里还敢马虎!”

此处所说的“过剑门”,就是用伶人献演时的感受以衬出张岱对戏曲的精鉴和挑剔。至于这里说的“剑门”是指什么,却有三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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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剑门关和古蜀道(新华社图)

一说此“剑门”是指四川的剑门关。剑门关“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早在三国时就逼得邓艾绕道阴平(今甘肃文县),裹氈滚下天险摩天岭,走平武、江油才得以深入蜀中。但如果你不是邓艾,只想过关,那么只要关门开着,尽可信步而入,陆放翁有“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之句,可知过剑门不但不会心惊肉跳,还会饶有诗意呢。我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三次游剑门,每次都在关楼内外盘桓良久。关南大道平坦,道旁开着很多家专做诸种豆腐菜肴的饭馆,那是必须要吃的。饭后南行右拐,上一小坡,可能是剑门关的管理部门。一下子来了二十来个不速之客,主人又是洗茶杯,又是烧开水,忙了总有十五分钟以上,等沏上茶不久,带队的却说要出发登大剑山了。这是我一生最难忘的一杯茶,因为极好,却没喝成,我忍着烫只抢喝了几口,就被裹挟而去。但遗憾之外又悟出一理:剑门关的豆腐之所以那么好吃,最主要的就是剑门关的水好;如果在关内再开几家茶馆,当不输于虎跑惠山。关楼东侧的大剑山上的峭壁很险,下临万丈深渊,有一段路只有一米来宽。我本来就恐高,崖边又无护栏,虽然这险路只有三四米长,但我吓得两腿发软,恨不得贴到石壁上,哪里敢倾头下视。此事至今想起依然惴惴,但如果只是“过剑门”而不是爬剑山,这种让人胆战心寒的险处是碰不到的。

所以我不赞同把马小卿说的“过剑门”当成“过剑门关”。除了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点,就是马小卿自十来岁进张岱家的“小小班”,到崇祯十一年已经二十七岁,在戏班中至少也有十五年的“戏龄”。作为一个行家,深感同行之间,用行内话最宜交流且有意味,而“过剑门”正是演员之间最易相通的行话。你如果对戏曲演员扯什么“天下之险者,在山曰太行,在水曰吕梁”,恐怕只能把你当成神经病。再说了,剑门关在万里之外,有几个人知道它是骇人心目的天险。

我认为,“剑门”应该是当时戏曲中的一个龙套模式。我在年轻时有十来年特别爱看戏,大致就在1955—1965年之间,除了有段特殊时期,看的都是常见的戏,加起来也不过几十出。但其中的一个龙套程式给我印象很深,那就是在地位较低的下属,或者事涉官司者,要参见大官或大帅时,由“站门”龙套中的二人,左右分立,各举剑过头,交叉成X形,剑下留空如门,而参见者有时会以衣袖蒙着头面,屈身而过,再伴以堂威之声,过者更作觳觫惊战之状。这一套程式化的动作我在多出戏中见了多次,觉得马小卿说的“剑门”指的就是这码事。

在十多年前,我曾就此事问过几位行家,直到托人问到“通天教主”级的钮骠先生,但得到的回答基本相同:你说的这场景是有,也常见,但就是不叫“过剑门”。既然现在不叫“过剑门”,如果还认定明末昆曲中的“剑门”就是现在的两剑相交的龙套,那就是缺少根据的胡勒勒了。但我当时没有放弃此念,2009年我正在为故宫出版社校注《陶庵梦忆》,便虽然谨慎却也坚定地写了如下几句:

过剑门:旧戏舞台上一种表演程式,二人各持剑举过头,相交,剑下留空给入见长官者穿过。过此者自然要表现得战战兢兢。与四川之剑门关无涉。

用京剧中的一个无名程式套到明末的昆曲中,从古今两头看都缺乏实证,但我觉得这总胜于把“剑门”解释为“剑门关”,所以仍然坚持着自己的想法。可是现在,我又萌生了对“过剑门”的另一种假设,即“过剑门”可能与唐代技艺“透剑门”有些因缘。

在说唐代的“透剑门”之前,要先讲讲汉代的“冲狭”。

“冲狭”一词最早见于东汉张衡《西京赋》中的那句“冲狭燕濯,胸突銛锋”。冲就是突然窜过,狭就是一个狭小的空间。《文选》薛综为此作注,云:“卷簟席,以矛插其中,伎儿以身投,从中过也。”把竹席卷成粗而短的一个大圆筒,然后把利矛从外插入,筒内就形成一个遍布矛锋的刃窟,但要留有一个让人能通过的空间,“冲狭”就是在这刃窟间不伤毫发地一窜而过。而《文选》张铣所注则稍有不同:“狭,以草为环,插刀四边。伎人跃入其中,胸突刀上,如烟之飞。”张铣所说看来比薛综说的略微容易些,“狭”之为物,就是编草为环状,由环外插刀,刀刃环于草圈之内,这让人想起现在杂技中的钻火圈,人要从刀圈中的狭小空间中窜过去。而竹席卷的筒总要比草编的环纵深大一些,所以跃过时要求的难度也大。这种玩命的技艺一直流传着,晋人葛洪《抱朴子·辨问》中有“跳丸弄剑,逾锋投狭,履絙登幢,擿盘缘案”之说,可见“投狭”到晋代已经成为“百戏”中的常见节目。

人的冒险是一种欲望,总是没有满足的。“冲狭”玩了几百年,到了唐代,也许更早一些,就又玩出“透剑门”的新花样。“透剑门”是一种比“冲狭”更危险的马戏,见于唐赵璘《因话录》卷六:

军中有透剑门伎。大燕日,庭中设幄数十步,若廊宇者,而编剑刃为榱栋之状。其人乘小马,至门审度,马调道端,下鞭而进,铮焉闻剑动之声,既过而人马无伤。

以布幔搭设为帐幄,长达数十步,估计十米以上的长度是要有的。帐幄之内当然要有木架支撑,人们就编排剑刃于木架之上,密密麻麻,帐内仅留有一个狭小的空间,可让伎人驰马而过,稍有偏倚就会被剑刃划伤。这样除了伎人的胆艺之外,又加了一个马的不确定因素,再加上纵深数十步,这就比窜过席筒和草环更加危险。

“人马无伤”只是完美的表演,而在实际表演中则难免有受伤甚至死亡的惨剧发生。《因话录》记有一事:驻守汴州(今开封)的宣武军,有一小将精通透剑门之伎,每遇军中大飨,他都要参加表演。如此危险的表演每次获赏仅三数匹帛,可是他不在乎奖品,要的就是满足自己强烈的冒险欲望。这一次军中大宴,照例要有透剑门表演,可是主持者不慎把小将之名漏掉了。小将很是恼火,就到大将处投诉,结果得以补上名字。到表演时,小将非常慎重地观察驰入的角度和时机,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刚刚驰入“剑门”数步,忽然一阵风起,帐幄不稳,于是马匹受惊,触到剑锋,疼得乱窜,结果是人马皆毙于刃下。

这故事以往曾读过,但我只注意到其中的“宿命难逃”,现在却忽然想起,这个“透剑门”和明代的“过剑门”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唐代和明代中间虽然隔着宋、元二代几百年,但这几百年正贯穿着中国戏曲由发生至成熟的全过程,而鱼龙百戏和说唱、歌舞一样都会逐渐融入戏曲之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宋代,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透剑门伎就从军中武伎扩散为民间的杂技,因而列入教坊“百戏”之中。北宋末人陈旸《乐书》卷一百八十六《俗部·杂乐》的“百戏”中有“冲狭戏”和“透剑门戏”,到北宋时“隶属左右军而散居焉”,虽然这些伎人名义上隶属于左右军,但已经散居于民户之中,只是每逢大飨宴,才把他们召来表演。可见随着市民社会的发展,“冲狭”和“透剑门”已经渐入民间的百戏之中。

陈旸又言:“攒剑为门,伎者裸体掷度,往复不伤,亦冲狭之变。”可见此时的“剑门”已经和唐代“设幄数十步而编剑刃为榱栋”的“透剑门”大有不同,表演者可以在“剑门”之间往复不断地窜来窜去,这样的“剑门”是由“冲狭”之“狭”演变而来,娱乐性增强了,危险性减弱了。这样窜来窜去的“过剑门”,与其说让表演者心惊胆战,不如说让他们谨慎小心一些,正如马小卿所说:“焉敢草草!”

唐代的“透剑门伎”有很大的危险性,宋代君臣认为“非所以正百官而风天下”,于是只保留了唐代“剑门”的名称,表演形式则是对“冲狭”的改进或一个变种。而在宋元两代,随着戏曲艺术的奠基、形成和趋向成熟,说唱、歌舞、百戏等艺术渐渐融入于戏曲艺术之中,危险性大大降低的“冲狭戏”和“透剑门”从“百戏”搬上舞台是很容易的事。张岱《陶庵梦忆》卷六有《目莲戏》一篇,写在演武场搭一大台,搬演目莲戏,而大台四围又有“女台百什座”,所谓女台,并不像某些注释者望文生义而说的专为女眷所设的舞台,“女台”就是“小台”,正如“女墙”就是城墙上的小墙。这些女台中“戏子献技台上,如度索舞絙、翻桌翻梯、觔斗蜻蜓、蹬坛蹬臼、跳索跳圈、窜火窜剑之类”,其中的“窜火窜剑”就是“透剑门”的一个变种。

诸君肯定要问:难道明朝末年的昆曲还会加上杂技么?那不成了大杂烩?其实明末的昆曲并不都是《游园》《惊梦》那么雅致,整本看来,就是一个虽然不“大”但难免于“杂”的“杂烩”,各种艺术门类只要能掺进去而不违和,并受人喜爱的,剧作家就绝不手软。我们不必远处寻觅,就在张岱的“梦忆”中便可以找到不少材料。一是卷五的《刘晖吉女戏》,谈到《唐明皇游月宫》,其中的灯光布景,把当时顶尖的声光技巧全都用了进去:“叶法善作场上,一时黑魆地暗,手起剑落,霹雳一声,黑幔忽收,露出一月,其圆如规,四下以羊角染五色云气,中坐常仪,桂树吴刚,白兔捣药。”又言舞灯:“十数人手携一灯,忽隐忽现,怪幻百出。”俨然就是一场别致的灯舞。这是明说的,暗说的如卷八《阮圆海戏》一篇:“《十错认》之龙灯、之紫姑,《摩尼珠》之走解、之猴戏,《燕子笺》之飞燕、之舞象、之波斯进宝”。“猴戏”不必解释了,所谓“走解”就是民间的杂技和马术,“紫姑”就是模仿纸扎的人偶,如神似鬼,“舞象”则要用多人组装成一头大象,不但上场,而且还要跳舞,真应了那句“生旦净末丑,神仙老虎狗”,无怪不收,无奇不有。至于《目莲戏》,本身就是各种戏曲杂耍的串演,再加上数十女台不同品类的演出,各显其能,虽然繁乱芜杂,对观众来说却可以各取所需。所以若把“杂烩”当成那时戏曲艺术的一个特色,我想也未尝不可吧。

如此看来,马小卿说的“过剑门”,既可能是我以往认定的,是一种戏曲的程式,其“剑门”只是两剑相交的短暂亮相,那就是虚拟的,象征性的,演员“过剑门”时的惊颤心情也是演出来的,在观众方面,也并无令人生畏的心理效应;也有另一种可能,即我现在所说的,是一种实体的技艺,是把“真的利剑”簇成门洞,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过剑门”时的惊惊颤颤也是自然真实的,对观众的心理影响也是显著的。

那么究竟哪一种更有可能是马小卿的“过剑门”呢?我曾经力主前者,坚持了十几年,但现在更倾向于后面的说法,因为它是由明以前的杂技发展而来,并且“剑门”的名目也有沿革可寻。

顺便说一下,舞台上的“过剑门”,说是“真刀真枪”,其实要大打折扣。我在1956年看过一场《铁公鸡》,广告上大字写着“真刀真枪”,其实只是“看似”而已,而且“剑门”的底部不会有利刃,万一不小心划到,疼是要疼的,却不至于开膛破肚。舞台上如果真的闹出人命,按现在喝酒喝死同桌共赔的案例,观众就要有分担之虑,谁还敢去买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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