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毒纸尿裤事件”调查记者回应一下这些问题,正义感不能代替真相
1、你的描述中出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自我矛盾现象,即“停用3天就阳转阴”,如果停用3天就转阴,是否说明了体内并不蓄积?如果身体具备如此快速的降解、清除甲酰胺的能力,那么其浓度是不是应该维持在极低、甚至测不到的动态平衡状态才符合逻辑?
2、你的描述称样本来源于“儿科日常诊疗剩余样本”,那么请详细描述,这些婴幼时是什么状态下接受的采样,在采样前是否接受了药物治疗、输液等,这些医学高分子材料、耗材或药物本身是否含有甲酰胺,或者与此类似的背景物?该中心的研究在样本分析处理中,是如何排除这种背景干扰的?
3、声称有“上百份婴幼儿血液样本”,但是实际上有效的、可以确证“纸尿裤-血液阳性”因果关系的研究对象(样本)有多少?样本量是否已经达到证据要求?
4、从严谨的研究来说,要证明纸尿裤对婴幼儿的暴露问题,其有效的对照组应该是不穿戴纸尿裤的同阶段婴幼儿,健康成人并非正确的对照组,是否考虑过这个问题?
5、1至3岁的婴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其接触到甲酰胺暴露的来源,可能包括泡沫地垫、塑料玩具、劣质童鞋、塑料包装、劣质绘本等,请问如何分别确定这些暴露源对甲酰胺的贡献率?
6、你们声称“健康损伤风险的甲酰胺浓度“,请问这个健康损害是基于什么标准或者说是怎么评估出来的?
7、该项研究中的如此多数据和信息是否经过了严谨的统计学整理分析?
我在帖子里反复强制,不管你看起来多么重要、正义、紧迫的研究,都应该先经过同行评议再传播,是因为科学问题的专业性绝非行外人(包括我)所能完全思考到的。
2、该项研究使用剩余样本时,是否取得了家长的知情同意?
3、该项研究是否有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备案?
以上均为《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强制要求的动作。
5、当研究人员认为有潜在风险时,是否已经按照工作流程完成了上报?
这些问题涉及该项研究的正当性,也涉及公共利益,最好先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