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宁远喜、温惠案:顺德法院,你们是在审案子还是在熬中药?

昨天在南阳淅川法院开庭时,我看着庭下被羁押了四年多的、脸上写满了从爬虫时代距今2.5亿年的沧桑与苦难的被告人,脑子里突然蹦出另一个案子:顺德宁远喜、温惠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案子,可能是某种感应吧,休庭时我问宁远喜的妻子石晓文:“案子还没消息么?”她说没消息呢,估计法院又要延期了,我说咋还延啊,都延了多少次了。

没想到,我们说话的间隙,石晓文把这条信息发给我,说是律师刚收到的短信:【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各位律师:(2025)粤0606刑初360号刑事一案,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相关延长审限通知已邮寄发出,请注意查收。

我当时愣了得有三秒。我说这么巧啊,我就突然想问一下你,你就突然收到延期通知。

看来这是老天爷的意思,让我关注一下这个案子。

我先来捋一捋这个案子的延期史,让大家感受一下什么叫司法拖延美学。

这个案件去年6月开庭。法庭调查完了,举证质证完了,法庭辩论也完了,该走的程序全走完了,就等法官合议宣判了。按理说,这时候法官该琢磨的是怎么写判决书,不是怎么跟最高法申请延期。

结果呢?顺德法院反手来了整整三个延期!

第一次延期:2025年12月5日,顺德检察院提出补侦要求,顺德法院当日同意。请注意时间节点,这是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部的庭审程序全部终结两个多月之后,检察院突然说要补侦,可补侦的结果是什么?没提交任何新证据。

天啊!你没看错,顺德检察补侦了,延期了,然后啥也没补出来。这就好比你跟人说“我再想想”,想了两个月,回来告诉你“我啥也没想出来”,这不是耍人玩吗?而且是利用权力耍人玩。

第二次延期:2026年3月,顺德法院报请最高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

第三次延期:就是这次,2026年7月,顺德法院再次报请最高院批准,延长审限三个月。

这还只是顺德法院审理期间的延期,审查起诉期间的延期我还没算。从头到尾,这个案子从梅县公安立案算起,九次延期,宁远喜被羁押了四年四个月,温惠被羁押了三年十一个月。

四年多啊,朋友们,足够一个大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一树小树苗长成大树,一个小孩从胚胎到上幼儿园,而宁远喜、温惠这还在看守所里苦苦煎熬着,等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判决。

这个案件,我今天先不谈实体存在的问题,就谈程序,这程序的荒唐程度,已经够写一本《刑事诉讼法反面教材》了。

首先,顺德检察院的起诉书上面明确写着:“证据确实充分。”这是公诉机关是对法院、对被告人、对社会的正式宣告。

好,你说证据确实充分,那你为什么要补侦?而且不是一次,更离谱的是在庭审结束后还要补侦,补侦完了还不止一次。你一边说“我的证据够了”,一边说“我再去找找”,这逻辑混乱程度自己都想给自己一巴掌了吧。

法律明确规定,补充侦查的唯一适用前提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顺德检察院的起诉书里明明写着“证据确实充分”,两份法律文书,一个说够了,一个说不够,这明显的左右手互搏啊。你们能不能先关起门来统一一下口径再出来见人?

更荒唐的是,审查起诉阶段你们检察院已经用完了两次退侦的全部权限。按法律规定,这是你们取证的最后窗口期,所有证据必须在起诉前固定完毕,结果你们把没干完的活儿全推到一审阶段,让法院给你们借时间,庭审都结束了,你们又申请补侦,补侦完了啥也没补出来。这就等于公开承认:我们手上的证据,根本定不了罪。

你自己都知道定不了罪,你还起诉?你起诉了又补侦,补侦了又没证据,延期了再来一次,这是在干什么?这是把被告人的自由当成了可以无限透支的信用卡。

再说顺德法院。

这个案子的审理期限,早就突破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底线。法条写得清清楚楚: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现在呢?从开庭到现在已经一年多,审限一延再延,这次直接搬出了最高法来批。

我就想问顺德法院一个问题: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为什么要反复延期?你在等什么?等证据从天上掉下来吗?等证人突然良心发现吗?

如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你为什么不判无罪?

法律给了你匀第三条路吗?有罪就判,无罪就放,这么简单的二选一,现在怎么就变成了无限期拖下去?你顺德法院的法官难道是在熬中药?三碗水熬成一碗,非要等火候到了才揭锅?

这个火候,恐怕不是法律的温度,而是某些人的耐心,熬到被告人认罪,熬到家属放弃,熬到律师崩溃,熬到所有人都麻木了,案子就可以妥善处理,然后把人拉到监狱了事。

还有强制措施的问题,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说得明明白白: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应当释放被告人或变更取保候审。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而且是应当。

四年四个月了,宁远喜还在里面关着。温惠也在里面关了快四年。你们到底有什么理由不让人家取保?怕他们逃跑?怕他们串供?庭审都结束了,跟谁串?怕他们危害社会?

法律规定的取保条件,他们全符合,法院不批取保的唯一原因,大概就是,如果把人放了,还怎么熬?

这就是顺德法院和顺德检察院联手打造的新型司法产品:无限延期+持续羁押。

一个案子,审查起诉阶段用尽了全部补侦权限。庭审全部程序走完了,又申请补侦。补侦完了没新证据,还申请延期。延期两次不够,还要报最高法再延三个月。同期,两个被告人被关在看守所里,一天又一天地等,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不知道会是什么结果的结果。

这不是司法,这是用程序折磨人。

顺德法院,你们要是觉得自己在审理一个刑事案件,那就请你们按刑事案件的规矩来,事实清楚就判,事实不清就放。别把法庭当药铺,把审限当药方,把被告人的自由当药渣。

四年了,这锅药还没熬好,宁远喜和温惠的青春、家庭、事业,都快被你们熬干了。

最后我想问顺德检察院一个问题:你们的起诉书说证据确实充分,补侦通知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到底哪个是真的?你们敢不敢当庭回答?

我也想对顺德法院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法律给了你们审判权,没给你们折磨人的权力。审限是用来约束法官不要拖延的,不是用来给法官无限期挂案的挡箭牌。你们把最高法的审限批准令当成尚方宝剑,一刀又一刀地砍在被告人的自由上,砍得人心寒,今年三月砍一刀,七月又砍一刀,下一次呢?十月再砍一刀?

案子总要有个结果,顺德法院你们敢不敢给宁远喜和温惠来一个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