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的凶手劣迹斑斑,主犯陈某志涉嫌故意伤害案疑似未被处罚
在舆论的高度关注下,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的九个凶手全部被抓获,有几个逃到外省的也被抓获了。
这起恶性事件之所以让大家感到很愤怒(一朋友说他昨晚气得失眠了),是因为
不仅挑战了法律,还挑战了社会秩序,挑战了大众的安全感,
在
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
凶手竟然肆无忌惮的如此的
嚣张
。大家禁不住会想,在绝对的暴力面前,如果这种
骚扰和殴打落在自己头上,应该怎么办?
而且更恶劣的是,视频里,对白衣女孩动手动脚的陈某志走到一边对同伙说:
把那几个女的怼在路边给操了。
摸完白衣女的背,女孩问想干嘛,陈某志说想
“操你”。
这可以说明,陈某志一伙开始
并不只是对女孩骚扰一下,他们有着更卑鄙无耻的作案企图。
如果白衣女没有进行激烈的反抗,后果将不堪设想。 关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我在前一篇文章提到: 看那群男子打人的手法与配合的默契度,这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很有可能是惯犯。
但凡有点人性的守法人士不会无故殴打弱女子, 而且下手那么狠毒,每一招都是往女孩头部死命砸, 把女孩的脸打得血肉模糊。
看这群人把女孩往死里打的架势,绝不是善茬, 这种事只有地痞流氓才做得出来。
果然,主犯陈某志与刘涛可谓是劣迹斑斑。
2015 年,刘涛、陈继志等人殴打一名男子,打完之后把人关在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
对这起案件,裁判文书显示: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刘涛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 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 后被告人刘涛等人将其强行带上车牌号为 ×××的黑色帕萨特离开,将被害人商某带到 陈某志(刑拘在逃 )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
看看,这群人惯用的打人手法是砸别人的头部。
最后法院判决刘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
裁定书同时显示,陈某志刑拘在逃。
诡异的是, 2015 年底刘涛就已经落网了,可是直到 2018 年 3 月 21 日才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中间隔了两年多的时间,这两年多的时间,是把刘涛取保候审了吗?
可是如果取保候审,正常情况判决书与裁定书应该提及的,所以就很诡异。
更诡异的是,同时落网的陈某志在一审判决书与二审裁定书上却显示在逃,为啥落网了又在逃?在逃的陈某志却一直可以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陈某志在 2017 年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 年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就很奇怪,一个落网后又在逃的嫌疑犯,却可以大摇大摆堂而皇之地起诉别人,这恰恰可以证明司法部门不是找不到人,而是严重不作为而已,而这种不作为后面, 是否存在着司法腐败? 是否有保护伞?
一份案由为不当得利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陈某志直到2019年8月还是自由身。
这份判决书至少可以侧面证明,陈某志在实施故意伤害案后一直逍遥法外。
我搜遍了中国裁决文书网,没有找到陈某志与刘涛一起实施故意伤害的判决文书,因此我有理由怀疑陈某志没被处罚。
如果当地司法部门已经处罚了陈某志,请把判决书发出来,如果没有处罚,希望出一个能服众的说明,没有处罚他的理由与依据是什么。
这伙暴徒如此的嚣张跋扈,是否因为作恶没被处罚或者处罚太轻,才给了他们不断挑战法律底线的底气?
如果白衣女没有进行激烈的反抗,后果将不堪设想。 关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我在前一篇文章提到: 看那群男子打人的手法与配合的默契度,这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很有可能是惯犯。
但凡有点人性的守法人士不会无故殴打弱女子, 而且下手那么狠毒,每一招都是往女孩头部死命砸, 把女孩的脸打得血肉模糊。
看这群人把女孩往死里打的架势,绝不是善茬, 这种事只有地痞流氓才做得出来。
果然,主犯陈某志与刘涛可谓是劣迹斑斑。
2015 年,刘涛、陈继志等人殴打一名男子,打完之后把人关在后备箱长达十个小时。
对这起案件,裁判文书显示: 2015 年 12 月 12 日,刘涛使用方向盘锁对被害人商某的 头部等部位实施殴打,致使其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 后被告人刘涛等人将其强行带上车牌号为 ×××的黑色帕萨特离开,将被害人商某带到 陈某志(刑拘在逃 )位于开平东外环的厂房大院内。
看看,这群人惯用的打人手法是砸别人的头部。
最后法院判决刘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
裁定书同时显示,陈某志刑拘在逃。
诡异的是, 2015 年底刘涛就已经落网了,可是直到 2018 年 3 月 21 日才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刑事拘留,中间隔了两年多的时间,这两年多的时间,是把刘涛取保候审了吗?
可是如果取保候审,正常情况判决书与裁定书应该提及的,所以就很诡异。
更诡异的是,同时落网的陈某志在一审判决书与二审裁定书上却显示在逃,为啥落网了又在逃?在逃的陈某志却一直可以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陈某志在 2017 年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 年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就很奇怪,一个落网后又在逃的嫌疑犯,却可以大摇大摆堂而皇之地起诉别人,这恰恰可以证明司法部门不是找不到人,而是严重不作为而已,而这种不作为后面, 是否存在着司法腐败? 是否有保护伞?
一份案由为不当得利的民事判决书显示,陈某志直到2019年8月还是自由身。
这份判决书至少可以侧面证明,陈某志在实施故意伤害案后一直逍遥法外。
我搜遍了中国裁决文书网,没有找到陈某志与刘涛一起实施故意伤害的判决文书,因此我有理由怀疑陈某志没被处罚。
如果当地司法部门已经处罚了陈某志,请把判决书发出来,如果没有处罚,希望出一个能服众的说明,没有处罚他的理由与依据是什么。
这伙暴徒如此的嚣张跋扈,是否因为作恶没被处罚或者处罚太轻,才给了他们不断挑战法律底线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