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27条人命是否会换来某些改变

01 贵阳大巴事件,大家都知道了吧,这个事情确实让人很悲痛。 凄冷的夜幕下,27个死不瞑目的 亡魂, 27个支离破碎的家庭。 撕心裂肺的哭声萦绕在初秋的天空,久久不能散去。 这个悲剧本可以不发生的。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五)款的规定,这已经违法了,长途客运车辆在凌晨 2时至5时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从流出来的照片与信息来看,司机当时穿着防护服,戴着面罩,车上全封闭且关闭空调,面罩上呈现雾气,这在行驶过程中势必会严重影响司机的视线,加上夜间的疲劳驾驶,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如果非要拉人走,白天拉不行吗?为什么非要在半夜三更把人拉那么远的地方去隔离,贵州又是一个山路多的地方 , 很多路段都是悬崖边上的山路十八弯 , 夜间行驶要比在平原地带的风险大很多 ,因此 一直以来贵州是对旅游大巴超时营运查处最严格的省份之一 , 贵阳的领导不可能不清楚这个规定。 而且一幢楼出现一例,整幢楼的人拖去异地隔离,这个方法是不是太粗暴了点? 根据财新记者黄雨馨、冯学妹的报道,遇难者之一小雅所在的楼栋没有确诊病例,她最多算是次密接。


一栋楼都没人被感染,就把整座楼层的人全部拉到另外一个地方隔离,这合理吗? 这个女孩的妈妈是也是遇难者之一,她妈妈在家除了做核酸从来没有出门,而且核酸报告也是阴性。

把一个十几天都不出门的阴性绿码的人也拉走,到底有没有这个必要? 合理防疫抗疫大家都没意见,而且大家也都极度配合,该隔离就隔离,该核酸就核酸,该戴口罩就戴口罩,可是贵阳这起事件完全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防疫造成的。 无论如何,防疫都应当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很多城市在进行疫情防控时,都有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有些地方把楼门焊死,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居民无法及时逃生,就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 是否发生事故,是个概率问题,焊门不一定刚好就会遇到火灾,夜间行驶也不一定会发生车祸,但今天不出事,不代表明天不出事,违法违规的事情做多了,总有一天会出事,有句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贵阳转运大巴侧翻事故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02 我以为出现这个事情贵州会吸取教训,不再在夜间拉人转运了。 可是看到有人在网上发的信息,贵州还在继续进行夜间转运。

在18日晚举行的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刚表示,接下来当地将痛定思痛,全面检视涉疫人员隔离转运和交通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可是在夜间转运就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啊! 明知道有危险,为什么还要继续下去? 难道非要一些人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唤起各部门的觉醒? 防疫的目的是为什么,难道不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吗,可是如果因此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就严重背离了防疫的初衷。 防疫是重要,但也不能违法违规,希望这 27个生命能够引起各地政府的反思,调整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防疫政策,真正做到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出发,因地制宜进行防疫。 痛定思痛,再也不想看到举着防疫旗号折腾老百姓的事情再次发生。 愿天堂没有车来车往!愿那些生命早日得到安息! 愿疫情早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