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广西来宾中院请回答:冯波案为何空着上百人的大法庭不用?

发生8月7日律师辩护权被剥夺事件后,广西高院、来宾中院还是无视律师与家属的要求,无视全国法律人反对的声音,一意孤行还是决定将冯波案继续交由来宾中院审判。该案10月16日上午9时正式举行二审庭审,预计10月27日结束。开庭地点安排在该院一楼的第一中法庭。

今天,冯波母亲发表了这篇文章:《冯波律师案(10月16日-27日)庭审旁听公告》。

文章说:我本人已年过七旬,自知来日无多,如我儿冯波不能恢复自由,则我现在居住的广西桂林市临桂区的住房势必空置无用,与其留与燕雀、埋没荒草,不如变卖房产,用于我儿冯波案件的鸣冤工作。

文章结尾邀请全国关注冯波案的人士去旁听,家属给报销来往费用,提供住宿安排。

透过手机屏幕,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母亲为了儿子拼尽全力鸣冤的滴血的悲壮之情。

文章后面还弄了一个报名去旁听的投票链接,从上午七点半发文,一直到现在,六七个小时过去,就有五百多人报名参加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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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来宾中院安排开庭地点的第一中法庭只有36个席位,这远远不够。

在上一次开庭时,这36个席位几乎被来宾方面的人全部占满了,当时法官还给冯波妻子打电话说:原本给家属提供的六个旁听名额也没有了,只给家属两个旁听位置,家属计划留给关心本案的律师同行的其余四个旁听席位,法院表示将优先提供给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简而言之,除了家属外,其他群众不能旁听了。

据我所知,来宾中院有一个大法庭,可以容纳上百人,来宾中院放着上百人的大法庭不用而用只有36个席位的小法庭,意图何在?如果该案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正确,你们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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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波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身为律师,按理冯波应该感到很羞耻,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可是据去看守所会见他的王律师说,冯波多次强调希望关注该案的法律人以及热心人士去旁听。作为冯波的母亲,她以前应该是以儿子为荣的,现在摊上这种事情,按理也应当感到很丢人,走路都不敢抬头看人的那种,可是她现在却广发文邀请全国人民都去旁听,而且还给去旁听人员报销差旅费,安排住宿。除此之还要求通过庭审网络直播的方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现在既然被控犯罪的被告人与家属都不怕丢人,光明正大主动要求全国人民进行围观,如果该案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正确,那来宾中院你怕什么?心虚什么?

如果还整那多事出来,让人不得不怀疑冯波案极有可能是一起冤案。

作为审判机关,来宾中院现在该做的事就是把可以容纳百人法庭的大门打开,让关注该案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公众进去旁听,同时全程进行庭审直播,冯波案的庭审直播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社会影响较大”,对于这种社会影响大的案子,通过庭审直播,通过控、辩双方的摆事实、讲法律,无疑是一堂很有意义的法制宣传教育课。还可以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从而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司法专横,杜绝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增强二审判决的公信力。

最后,我强烈呼吁来宾中院把庭审地点安排在大法庭,以便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热心人士的监督,真正做到“天下来宾,来者上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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