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突发!枣强法院像赶羊一样驱逐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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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律师朋友们可能经常在朋友圈子看到这样的字眼,那就是“衡水电刑案”,该案从11月1日在河北衡水市枣强县人民法院开庭到今天已经十几天了。

在今天上午开庭的发问过程中,马耀东律师问其中一个被告人潘某为什么当庭说的和笔录不一样,潘某说笔录是公安把他带到一个屋子里教他说的。马律师又问为什么公安教你就要那样说,潘某答“各种威逼利诱”。

马律师又问怎么样威逼利诱你的,潘某正要说话,董昭君法官立即制止,说该问题与起诉书事实无关,禁止发问,如继续问此类问题将剥夺发问权,马律师解释后坚持发问,便被剥夺发问权,在争取发问权的的过程中被责令退出法庭。

随后其他律师表示异议,并申请董昭君法官回避,被视为放弃发问,依次被粗暴剥夺发问权。刘章律师在坚持提出异议并申请法官回避过程中也被责令退出法庭。法庭宣布休庭。休庭期间其他辩护律师到法院大门口休息,十分钟后再想回去开庭时,竟被拦在法庭大门外,不让进了。法院给的理由是:哪怕是休庭期间,只要出了法院大门,就算“擅自退庭”,应被剥夺辩护资格。

到了下午,辩护律师到法院参加庭审,合议庭以辩护律师上午中途擅自退庭为由,拒绝律师参加庭审,并将辩护律师强行带出法院大门。

在朋友圈与律师微信群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多位律师要求进入法庭开庭,却被强行驱逐出法院,甚至有两位男法警分别架住其中一位女性律师的胳膊,将其抬出法院。

据辩护律师说,该案的被告人几乎全部遭遇电刑,这个案子也因电刑而引发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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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辩护人方县桂律师的微博:“截至目前已有刘鹏祥、赵顺义、史宏林、梁鹏等被告人当庭反映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过电刑。

电刑装置是类似手摇电话机的设备,公安人员以“测谎”的名义对被告人普遍实施。据多位被告人当庭讲述:

在手指上缠电线,被电时手指发麻、很痛,被电到出汗为止,公安人员用毛巾堵嘴,毛巾脱落时嫌疑人惨叫。

另一位被告讲述:被带上7楼,第一次被电,摇了5圈,第二次被电,再摇了5圈,直到第三次被电,总共被摇了30圈。被电的拉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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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同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的行为,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同时,实施刑讯逼供的司法人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刑讯逼供不能坚决制止,冤假错案将不可避免,寻找近年来冤假错案的形成规律,最后都不难发现,每个案子都有刑讯逼供这双恐怖的魔爪存在。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在这个案子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详细讲述遭受电刑的情况,完全符合刑诉法规定的当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可是在多位律师要求法庭依法启动非法取证调查程序,均遭合议庭拒绝。辩护律师要求法庭依法启动非法取证调查程序,可是均遭合议庭拒绝。

在这个案子中,被告人已经当庭详细讲述遭受电刑的情况,多位律师要求法庭依法启动非法取证调查程序,可是均遭合议庭拒绝。

在辩护律师就被告人遭受刑讯逼供的问题向其发问时,法官竟然说该问题与起诉书事实无关,禁止发问,在律师据理力争过程中,被剥夺发问权随后被责令退出法庭。

令人目瞪口呆的是,下午该法院一律拒绝除本地律师外的其他律师进入法庭履行辩护人职责!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审判是重中之重,它关系到的每一个人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权利:自由,乃至生命。

法官作为中立的裁判者,有责任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细致地审查案件材料和证据。法官应保持客观中立,不受外界任何事务的干扰和压力,通过权威的法律知识和判断力,正确判断犯罪事实并做出公正的决定。

可是在本案中,我看不到法官的客观中立,相反,我看到了他们严重偏向公安与检察院那边,目的是想掩盖被告人遭受电刑的事实。

在此,我想问一下该案的法官,如果刑讯逼供与案件事实无关,那什么与案件事实有关?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条和《刑事诉讼法》第56条均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枣强法院拒绝辩护律师进法庭行使辩护权的做法,属于公然践踏律师执业制度,破坏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摧毁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这已经涉嫌滥用职权了。

看到一群律师被拒在法庭外面,我心里无比地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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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史本来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这一点的苦难放在无限的时空上,根本就不算什么,无非就是在阴暗的生命之河上,有一群怀着希望的亡灵在哭泣,凄惨而哀伤。

渺小如我,在冬日的寒风下,我还是有种想哭的冲动。

那些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草芥的法官大人们可曾想过,一个法槌的敲落,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毁灭,一个生命的终结,一个人穷极一生的申诉。

不可重回的时光,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是哭泣,是悲愤,是被掩饰的迟到之恶,是正义之沉重。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在重审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说了这样一段话震耳欲聋奋发人深省的话;“今天你们是法官和检察官,但是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法官和检察官,如果要是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们的子孙也可能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如果不能守住法律的底线,也许下一个被冤枉的人就是你以及你的后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