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讽刺了!内江中院行贿法官审理受贿案
12月7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永韦被控犯受贿罪一案。
审理过程中,该案审判长刘应江被曝曾为升官行贿上级5万元。
(2019)川刑终261号裁定书显示,2014年底,熊晓平利用职务便利,为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某2晋升威远县人民法院院长一职提供帮助,收受刘某2送的感谢费5万元。、
裁定书提到的时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某2就是刘应江法官。
2015年4月,拟提名刘应江为威远县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公示期过后被正式任命为随威远县法院院长(不知道是不是那五万元起了作用),2021年9月,其又回到内江中级人民法院任该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得知此事后,赵永韦的辩护律师张庆方向内江中院申请刘应江回避,对张庆方律师回避申请,内江中院郑院长批复:张庆方律师反映的刘应江同志的问题,组织上已经处理过了,与本案无关,他可以继续主持审理本案。
根据《刑法》以及司法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刘应江行贿五万元显然已经构成犯罪了,至于他为啥没有不但不受到刑事处罚反而可以继续当法官,这个问题很耐人寻味。
同时《法官法》第二十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法官职务:(八)因违纪违法不宜继续任职的。
虽然刘应江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按《法官法》应当依法被免除其法官职务的。
根据(2019)川刑终261号裁定书,除刘应江以外,还有两名给熊晓平行贿之人同样的逍遥法外并且内江中院担任领导职务,这两人分别是:内江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何伟和内江中院执行工作局局长潘作莹。
从这可以看出,内江中院对行贿者无比地宽容,他们不但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也罢了,还可以继续担任领导职务。
这让人不禁要问:在内江中院当法官的门槛如此之低,什么牛鬼蛇神都可以当的么?
在赵永韦被控犯受贿罪一案上,让刘应江来当审判长审理此案,是不是相对于内江中院,刘应江还算是比较干净的了?还是认为让一个行过贿之人审理受贿案更有经验更能得心应手?
也难怪张庆方律师在法庭上怒吼:内江中院还有没有一个干净的法官!为什么让一个行贿犯在这里审受贿的案子!
对一个严重有污点本来要坐牢的行贿之人堂而皇之坐在审判席上审理别人受贿,真是极大的讽刺,也很难让人相信其会对该案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常识:当你在家里看到一只蟑螂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家至少有1000只蟑螂了。
一个行贿的法官审理受贿案,这肯定不是第一例,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例,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到底有多少身上污迹斑斑之人,他们堂而皇之地坐在审判席上决定着另外一群也许比他们还干净之人的命运?
这让人不寒而栗。
虽然我们不指望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都洁白无瑕象人间天使下凡,但至少也别比被审判之人还魔鬼吧。
想想都让人无语凝噎眼泪鼻涕一把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