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裁判文书网在热点事件中的高光时刻

2013年7月1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全国法院统一、权威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同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生效实施。按照该办法,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该网站率先集中公布第一批裁判文书。

截至2020年8月30日18时,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突破1亿篇,访问总量近480亿次。

今年8月突然各地的法院开始要求判决文书原则上不公开不上网,之前在裁判文书网上的判决书等也大量下架,从此以后生效判决就不公开于大众了。

202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发布《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通知上说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将于2024年1月份上线,不过该文书库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律师、法学研究者以及更广泛的社会公众无法查阅。

此举意味着公开了十年的裁判文书网寿终正寝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对此,律师圈哀声一片。

今天我就不谈裁决文书对促进司法公正所起的积极作用,毕竟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嘛,我只谈一下裁判文书网在一些热点事件中的高光时刻。

第一个是吉林长春长生公司的疫苗事件。通过裁判文书网,搜到了不少判决书长春长生向全国各地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他们用钱砸向国家工作人员,用低廉的犯罪成本,换得高额的犯罪所得外,让带血的假疫苗,侵害一个又一个血肉生灵。判决书表明,医生向人体每注射一支长春长生的疫苗,一些掌权的官员,都会得到0.5元至7元不等的好处费。而法院的判决,大多是缓刑、免于刑事处罚。而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宋某某,受贿高达100多万,也仅仅判刑1年半。

当时网民都快把裁判文书网翻了个底朝天,除了翻出长春长生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外,还翻出了一些因长春长生的疫苗而致死致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当地法院竟然判决认定长春长生无责。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山东高院的一份判决,案由是一个患者因长生公司的狂犬病疫苗导致眼睛几乎失明,司法鉴定结果称,其症状与其注射狂犬疫苗存在关联性,一审与二审也认定长春长生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山东高院在再审判决中居然认定长生公司无责。

当时山东高院不出所料地被网民骂惨了,这个案子我当时也写了一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进去看一下:且看山东高院疫苗案的判决,是知法还是枉法?

第二个事件是丰县的某被拐女事件。在该事件中,网民也是把裁判文书网翻了个底朝天,翻出了不少被拐妇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理由基本都是被拐卖过来的,可是法院判决结果都是不准离婚。而且有的法官在判决书语重心长地写道: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多为孩子和对方着想,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仍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看到那些荒唐的判决书,真是气得肝疼。

最近的一次是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受贿案中,大家通过裁判文书网,根据(2019)川刑终261号裁定书,发现该案审判长刘应江被曝曾为升官行贿上级5万元。而且还发现除刘应江以外,还有两名行贿之人同样的逍遥法外并在内江中院担任领导职务。

以上我列举的事例,裁判文书网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这十年的光阴中,它无情地对丑陋与罪恶进行揭露与鞭笞,让丑陋无处遁形,让作恶者瑟瑟发抖。

全国人民一起围观裁判文书,对其进行评论,让法官在裁判时更加审慎,减少司法腐败现象。其对司法全过程的监督,起到了迫使法官严格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作用。

还有庭审直播,现在都快成珍稀物品进博物馆珍藏起来了,我手中几个刑事案子写了申请要求庭审直播,可都被法官无情驳回了。

想想以前随处可见的庭审直播,让人禁不住老泪纵横,真应了那句话:拥有时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后方知它的珍贵。

十年一个轮回,如今,裁判文书网也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即将运行的内网将代替它开启新一轮的使命。

记得我在以前的一篇文章写道:每一个法官对自己办的案子都应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因为多年后你审理的案子有可能被扒出来在阳光下爆晒,接受着全国人民审阅与品头评足。

从今以后,法官们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判决书会被多事的网民扒出来在阳光下爆晒并指指点点品头评足了,行贿之人也不怕哪个贪官的判决书被翻出来自己的大名赫然在列了。

冬日的寒风下,我仿佛看到,有人在哀嚎,有人在狂呼,有人在如负重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