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第二十条》戳到了律师的痛点
01
春节期间播出的电影《第二十条》受到了不少非法律人的好评,可却遭受了律师的抨击,这部电影严重戳到了律师们的痛点,有律师明确说很反感这部电影。
因为,在现实中,是律师在拼命地捍卫第二十条的实施,可有些办案机关却拼命阻止它的实施。
近几年,通过一些有影响力的案件,比如昆山反杀案、福州赵宇案、涞源反杀案等,正当防卫条款被激活了,但这些案子都是律师拼死呐喊与媒体曝光,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后,正当防卫才得到认定,在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例是检察官主动提出并支持的。
不少律师在抨击电影脱离现实的同时,晒出了自己曾经办理过的应当是正当防卫可却被认定有罪的案件,比如有的所谓“被害人”半夜三更跑被告人家里闹事还先动手打人,被告人不得不还手,这明显的属于正当防卫吧,可被告人最后却以认定是故意伤害而被判刑入狱。
对于正当防卫的案件,律师会努力争取,提出当事人无罪的证据与事实,可是对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办案人员却睡着一般,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反正无论你律师说什么,他们最后都是要定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正当防卫,门都没有!
电影里,检察官韩明找了很多本来是正当防卫最后却被认定为有罪的案件,他振振有词对吕玲玲说“以前的案件都是这么定的”。
韩明说那话时,多么的云淡风轻,多么的理所当然,可在云淡风轻背后,却是无数的冤案与无数人的人生被摧毁,还有无数的家庭因此支离破碎。
韩明的话也折射出残酷的司法现实,那就是很多本来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最后却被认定有罪,而在这过程中,检察院难辞其咎,从批捕到审查起诉再到提起公诉,哪个环节能少得了检察院忙碌的身影?
在前两天的文章里,我着重谈到了这个问题,那就是正当防卫成僵尸,检察院难辞其咎。一个案件从批捕到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起着决定作用,公安虽然抓人了,但你检察院可以不批捕啊,即使批捕了,经过审查起诉,你可以不予起诉啊,明知道是正当防卫的案件,你还移送到法院,这摆明了把锅甩给法院,如果法院敢判无罪,你能不抗诉?
电影里的检察官韩明、吕玲玲嫉恶如仇,正义感满满,为了认定王永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想方设法寻找并调查有利于王永强的证人与证据。
可在现实中,干这种事情的却是律师,律师才是第二十条的忠实捍卫者,律师拼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拼死呐喊,检察官不但不会寻找对嫌疑人无罪的证据,而且对律师的寻找可能还会阻挠,在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人证言时,有些律师可能还会被扣上刑法第306条。
电影中检察官韩明最后说的那番正义爆棚的话,现实中其实是律师才会说,检察官只会否定律师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
正当防卫的认定为什么那么难?是谁让它沉睡多年的?造成这种局面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
02
《第二十条》很打现实的脸,因为拼死捍卫第二十条的是律师,检察院指控犯罪恰恰是对该条款极度的漠视。
《第二十条》也很打法律的脸,正当防卫条款,法律明明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可它却需要用无数的生命为代价才能被唤醒。
正当防卫条款最早出现于1979年刑法,1997年刑法全面修订时放宽了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的条件,将防卫过当条件修改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修改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并增加无限防卫权,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可是,这个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应用起来却非常困难,办案人员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非常的苛刻,法定的公民防卫权被异化为“谁死人谁有理”“谁伤重谁有理”的“唯结果论”,有人通过分析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会发现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
山东于欢案与昆山反杀案,在社会的高度关注下,正当防卫终于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了,但基于惯性思维与司法理念的差距,要完全激活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03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可无论是电影还是现实,它却向不法让步了,本该无罪的被告人,却锒铛入狱。
在韩明检察官以前办的案件中,那个公交司机张贵生,在车上看到流氓混混对女孩进行侵犯而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在打斗过程中张贵生将流氓打成颅骨骨折,本来这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可张贵生却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张贵生一直为自己伸冤,可没想到却死在了伸冤的路上,因为他的死,最后案子才得以平反。
这个案子看了让人愤怒,看完电影回来我到现在都意难平,现实中有多少见义勇为的案子被定罪的?有多少张贵生一辈子都在伸冤的路上奔走着,最后死了都没得到昭雪?
当善良被无情地践踏,当正义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当一个人的满腔热血却招来牢狱之灾,还有多少人看到坏人坏事愿意见义勇为?
大家还记得唐山烧烤店事件吧,当时一伙男子暴力围殴几个女孩,当时现场那么多人,可却没人见义勇为,虽然看过视频的人个个义愤填膺,可设想一下,如果换作你们,是否有勇气脑门一热冲出去见义勇为?我想大部份人都不敢,因为如果动手把对方打成轻伤以上,大概率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正当防卫条款还没完全被唤醒时,没几个人会因为别人的事情而赌上自己的人生。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话听着多么的正能量,多么的高大上,可那是别人的人生,在办案人员那里,他们很少会考虑如果案子认定有罪会影响别人的人生问题。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是认定事实和价值判断问题,如果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能站在防卫者当时的处境中去判断,设身处地地站在防卫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心怀良知与善念,就不会那多的冤案。
如果办案人员还是以上帝的视角去评价防卫者当时的行为,甚至考虑案外的因素,比如被害人的态度,案件无罪对他们绩效的影响等,则正当防卫条款还会继续沉睡着。
04
电影向公众宣传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
法律是为了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对不法侵害者要从严,对防卫者要从宽。
让公民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保证公民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让合法的反抗更理直气壮,让见义勇为者更有勇气与信心。
有人担心观众看了电影后依此去做了,但司法依旧那样,会有不少人因此会招来牢狱之灾。
希望大家的担心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