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竟然有律师认为电影《第二十条》太糟糕而建议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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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的《第二十条》播出后,不少律师非常反感这部电影,原因是剧中使劲往检察官脸上贴金,把现实中律师干的活,硬拍成是检察官干的。因此有人说没眼看,有人看了进行全盘否定,认为电影没有任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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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写文章希望国家电影局能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放映这部影片,理由是“谁闹谁有理 ”、“律师被妖魔化”、“低级红的宣传”等,那篇文章的观点得到了不少律师的支持与认可,虽然我也认为影片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叫停电影的播放就过了。

“谁闹谁有理”,在现实中就一直存在,不会因为电影安排了这一剧情就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何况这种做法在电影里也是受到负面评价的,带头闹事的那个老村长最后被认定是寻衅滋事就是明证。

在电影里律师的形象确实不是高大上,不但不高大上,而且很猥琐,很鼠头鼠脑,在影片里,律师就是一善于钻营的小丑和司法掮客,当村长带着一群人围堵检察院时,律师幽灵一般钻出来,逼检察院做出一周提起公诉的承诺。在检察官韩明面前,律师主动提出帮李茂娟安排与学校张主任的饭局。虽然现实中有这样的律师存在,但从作为宣传导向的电影来说,把律师编排得如此猥琐确实让人很不舒服。

不过在电影里警察的形象也不咋地,那个李茂全喜欢吹牛、大包大揽、贪图小便宜,为了两瓶茅台,当着妹夫妹妹的面,拍着胸脯宣称在公安系统有人,承诺能通过各种方式来打通公安系统的关系,典型的不讲法冶而宣扬人治。

电影开始,检察官韩明也是很令人讨厌的,他办理的一个案件里,那个公交司机张贵生的行为明显属于正当防卫,却被以故意伤害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韩明翻看案发时的监控视频那段特别欠揍,他告诉张贵生,哪一秒算见义勇为,哪一秒算互殴,哪一秒开始是故意伤害,一个事后诸葛亮、机械执法的老油条扑面而来。

在电影快结尾时,韩明才仿佛打通任督二脉似的,突然正义感爆棚,于是就有了在听证会上那番让人热血沸腾的慷慨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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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本身就是一门艺术,艺术来源于生活但不会一五一十地全部还原现实,如果按部就班从应然的角度去拍摄,每个角色的形象都很正面很高大上,没有争议,没有错误,一切都很理想化,如果那样的话,这电影就只会在一片各方都满意中的狂欢后偃旗息鼓,不会象现在这样引发这么大的反响了。

只有各种不同观点的讨论和碰撞,才会引发公众的共鸣与反思。目前为止,这部电影最成功之处是,引起公众广泛讨论与关注正当防卫的问题,是一次面向全社会的生动鲜活的普法教育,正当防卫的条款法律人都知道,可很多老百姓不知道啊,一部法律的公布,老百姓不一定会看。我一个亲戚说,她以前从来不知道有这个条款,看了电影与相关的文章才知道,可以说这部电影起到了全民普法的作用。

电影的热播,除了普法以外,还传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不要嘲笑为社会正义挺身而出的人,因为有一天,他们争取到的光亮会照在你的身上”理念,这些理念会影响一个人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唤醒人性中的真善美与良知。

面对不法行为,只有人人“敢出手”“肯出手”,才是一个健康的法治的社会。

既然最高检参与了这部电影的制作,我相信最高检也是想唤醒正当防卫这具僵尸,让正当防卫的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能得到更好的实施。

因此,对律师来说,这部电影的积极作用也是有的,对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如果检察官不支持,就把这部电影搬出来,说人家王永强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我的当事人的防卫行为比王永强的还紧迫正当,凭啥不能认定?以此说服检察官接受自己的观点,相信这比最高检的指导案例还管用。

鉴于此,这部电影不但不能叫停,司法机关还应该组织本单位的人员去观看,深刻领会并学习电影倡导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在工作中正确地贯彻实施正当防卫的条款。

韩明检察官有句话值得所有的司法人员深思:“法律应该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不然的话,我们将把一个怎样的世界交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