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企业家讨债被抓:各地“以刑化债”制造了多少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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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中国经营报郝成记者写了一篇报道:《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批捕,过亿债务政府只愿给1200万》,报道出来后一下子引爆了汹涌的舆论海啸,各种评论文章也是数不胜数,这应该是进入2024年后关注度最高的一个事件。
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六盘水政府欠债不还也罢了,竟然把讨债的企业家与帮助讨债的律师都给抓了,看了确实让人义愤填膺,因此一下子引爆了舆情。
针对中国经营报的报道,水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月27日凌晨3点19分出了一份情况通报,通报称记者的报道不属实。
可我看到那份通报的第一反应就觉得有问题,因此写了这篇文章:十问六盘水政府:关于女企业家讨债被抓的情况通报
果然,从后面记者贴出的证据看,六盘水水城区政府的通报严重地歪曲事实。
比如通报说“10个项目共计金额约16332.71万元,目前已支付14670.6万元,支付比例89.82%”,根据这个说法,政府只欠女企业家1662.11万元。
可我们没有看到政府支付了“89.82%”工程款的证据,相反却看到了没有支付的证据。
褚朝新记者在文章贴出了相关的证据材料,他指出:2021年1月12日水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给六盘水市减负办的情况报告中说,马老板承接的野玉海景区四个工程未拨付的工程款就有1.131亿元,“反映拖欠事项属实,账款金额属实”。马老板的相关公司承接的另外五个项目,合同总价1.296亿,支付工程款3802.89万元,“反映拖欠事项属实,账款金额待项目审计金额而定。”
还有,下图的法院两个悬赏公告明确的立案标的就有四千多万了,从这可以看出,官方的情况通报所反映只欠一千多万明显与事实不符。
到底谁在说谎,谁的报道又是事实,大家一目了然。
情况通报还回避了一个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唐林律师通过法院调查令,获得了银行流水和贷款材料,发现有政府背景在森林公司贷款5.8亿元,但这些贷款并未用于借款用途,而是转入多家关联公司,该公司涉嫌骗取贷款罪。唐律师认为,森林公司拒绝审计,与该涉嫌骗取贷款行为有关。
可对记者报道的这个事情,政府通报未作任何回应。
02
女企业讨债反被抓事件诞生了一个热词,那就是“以刑化债”,
“以刑化债”意思是,当债务人不想还债时,明目张胆地动用刑事手段来化解债务,用寻衅滋事罪这只大口袋把债权人装进去,,通过消灭债权人的方式来消灭债权。
“以刑化债”、寻衅滋事罪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这严重戳到了公众的痛点,因此引发了汹涌的舆论海啸。
近年的司法实践中,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越撑越大了,想定一个人的罪,如果翻遍刑法里的四百多个罪名都套不上的话,就往“寻衅滋事”这只大口袋套,百套百灵。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寻衅滋事罪因边界不清,导致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
刑法学界一直都在讨论取消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全国人大代表朱征夫也在一直呼吁取消寻衅滋事罪。他指出:寻衅滋事罪的种种弊端时刻侵蚀着法律的根基,其模糊性不仅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会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
荒唐的是,现在寻衅滋事罪在有些地方竟然成了化解地方债的手段。
“以刑化债”、“以刑创收”到底制造了多少冤案,数字将是触目惊心的。
近年,很多地方为了稳住发展,只能向银行借贷,不断的举债,直到越来越高。
根据财政部1月30日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73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8688亿元,专项债务248685亿元;政府债券405711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1662亿元。而在贵州发布的数据中,2023年年底贵州省地方债的余额就高达1.5万亿元,如果说单算利息,以2.5%利率计算,每年光是利息就要支付378亿元。但是,贵州2023年全省的公共预算的收入也不过2078亿元。
如此庞大的债务,怎么解决?有些地方的政府就盯上了有钱人,这几年的“扫黑除恶”专项运动,有多少是真正的黑社会?而又有多少是为了创收而拔高的?他们通过把有钱人扣上“涉黑”、“涉恶”帽子的方式,把他们企业、个人以及家庭成员的所有财产全部没收,司法机关把这管“打财断血”,让他们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
甚至有些地方的政府为了创收,还把手伸到了外地,特别是有些穷乡僻壤的基层司法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跑到一二线城市抓大企业家的事越来越多了,与案子沾边的抢来办,甚至有的丝毫不沾边的也要强行立案办理。
今天,我看到一篇文章,《百亿身家董事长,涉嫌行贿被立案调查!》,文章显示,2月27日晚间,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润股份,002568.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汉中市南郑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晓东个人因涉嫌行贿而被立案调查并留置的通知书。
对此,何兵教授进行了点评: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一个县监察委,可以对千里外的上市公司董事长立案并留置。企业家们闭门家中坐,留置天上来。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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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这篇文章《贵州省长:严格兑现政府承诺,全面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在朋友圈也被刷了,一个律师朋友转发文章时点评道:把企业主抓了,企业没了,拖欠企业的账款也就清理了。是这个逻辑吗?
这个朋友的评论可以看出,大家对“以刑化债”是多么的深恶痛绝以及无奈。
政府耍流氓,司法机关充当政府的打手,老百姓还有什么活路?
六盘水事件中,权力的任性与嚣张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你要钱我就耍赖;你再要搞出动静我就抓你。
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女企业家及为她代理债务执行的律师等人肯定会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天天在那叫喊要保护民营企业,可营商环境的破坏,只需要一次抓捕就够了。
试问,这样的营商环境,谁敢去投资?
刚才,看到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水城区涉企有关网络舆情的情况通报》,通报主要是内容是:近日,有关媒体刊发《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批捕 过亿债务政府只愿给1200万》一文,水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情况通报,引发广泛关注。
我省高度重视,针对网上反映问题,已成立由省检察院牵头的调查组,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严格依法办理,维护司法公正。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从通报可以看出,提级进行审查的原因不是记者的报道而是水城区政府发布的情况通报,关于水城区的通报,我在昨天“十问六盘水政府”的质疑文章也提到这点,我说“水城区政府本身就属于涉事一方,现在又由水城区政府调查与回应,这相当于水城区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因此情况通报根本就无法令人信服,本案应该异地审理,同时由上级部门组成独立的调查组下来调查核实,涉事方水城区政府应该主动回避”。
因媒体曝光才引发关注,看来舆论是推动法冶进步的重要手段,法治之路,道阻且长。
不追责不足以效尤。在这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了,应当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恢复人们对于法治的信心。
鉴于限制和剥夺公民正当权益的口袋罪已经人神共愤,其严重阻碍我国的法治进程,我强烈建议立法机关修改寻衅滋事罪,严格限定其适用范围,防止其成为有些地方制造冤案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