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谢留卿案:一审42人无罪,二审只有8人无罪、谢留卿等加重处罚
法律界不少人都知道安徽省芜湖市谢留卿等63人诈骗一案吧,2021年2月3日,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留卿等62人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一人因故被依法中止审理),依法认定谢留卿、刘艳芳与使用此类欺骗销售手段的客服人员及相关总监、主管等20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谢留卿被判有期徒刑12年,其余42名被告人因指控涉嫌诈骗犯罪的证据不足,故宣告无罪。
判决出来后,在法律圈引发了震级不低于八级的轰动,天然护着控方的法院竟判了42名被告人无罪!
当时都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写入中国法治史的案件。
有律师称:这应该是1949年以来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繁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真、刘某等42人犯诈骗罪证据不足,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认定本案不构成犯罪集团,系法律适用错误。
安徽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对繁昌区人民检察抗诉的消息进行了转发。
随后,该案二审的检方出庭人员名单被曝光,除了芜湖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外,还从合肥市、铜陵市、安庆市、无为市检察院异地调用了四名检察官,共计11名检察官、2名书记员。
5月22日,也即是今天,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备受关注的谢留卿犯罪集团诈骗一案尘埃落定。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谢留卿等63人诈骗抗诉、上诉一案,对被告人谢留卿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千五百万元;对刘艳芳等43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陈丹等1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王梦阁等8名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被告人宣告无罪。
一、二审对比一下:一审,主犯谢留卿12年、罚1000万;19人获刑(包括缓刑),42人无罪;
二审,谢留卿改为15年、罚1500万;另有43人获刑,11人免罚,8人无罪。
从一审的42人无罪,到二审的只有8人无罪,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审判决出来时,我写文章道:谢留卿等人一案中,对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坚守底线作出无罪判决的做法,我表示深深的敬意,如果全国法院都象繁昌区人民法院那样,冤假错案会少很多。现在就看芜湖中院能否顶住压力,驳回芜湖市检察院的抗诉,维持原判。
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悲啊,现在看来芜湖中院未能顶住压力,作了大幅度的改判,极大地加重了被告人的处罚,检方的脸面总算保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