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致桂林一看的黄昶东所长:张丛上的死刑犯脚镣还需要戴多久?

从6月24日至今天,桂林市第一看守所给张丛上戴的死刑犯脚镣已经12天了(详情请看这篇文章:桂林市第一看守所的黄昶东所长,请不要给我的当事人戴死刑犯的脚镣!),今天上午开庭时,张丛上说我发文章求助后,看守所的民警刘杏以及警号为303560的陈姓干部再也不殴打他了,但死刑犯的脚镣依然给他戴着,而且他们看到我发的文章后,还对他进行嘲笑与挖苦,意思是写文章也没用。

张丛上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上说,看守所给他戴的脚镣重量(含铁球)应该在20多斤左右,每走一步足键部位都忍受铁环磨擦在血肉绽开的伤口上,可以说是“千均之力”,举步维艰,非常的痛苦。

张丛上说因为晚上睡觉也要戴,导致睡眠质量非常差,看守所明知道张丛上这段时间要连续开庭,还如此折磨他,不知道目的何在?????

对张丛上在桂林一看的遭遇,我也写了两份材料向桂林市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张丛上的家属也早就向检察院进行反映了),可检察院昨天晚上才给我发了这条短信,短信称三个月内给我答复,我一看差点晕迷,心想:张丛上的脚镣还需要戴三个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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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丛上说从事情发生后他说一直要求见看守所的驻所检察官,昨天下午终于见到了驻所的黄检察官,可见了之后,他昨晚睡觉依然要戴上沉重的脚镣。

张丛上一审只是被判了十几年有期徒刑而已,而且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我都是做的无罪辩护,毫不夸张地说,直至目前为止,我认为这是我办过的最冤的一个刑事案件。

友情提醒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后,我想问一下黄昶东所长:张丛上的死刑犯脚镣还需要戴多久?是戴到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还是世界末日?

黑夜里,魔鬼在跳舞,可天使在说:身为法律人,你应该心存善念,负重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