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人员到网上喊冤暴露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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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家固有的思维,以为只有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才会手举身份证在网上进行实名举报并喊冤,大家还记得六年前江苏一女法官在网上为夫喊冤的事吧,因为在当时法官在网上公开喊冤可是稀奇事,所以该事迅速引发了法律圈的高度关注与热议。
可近期朋友圈被公检法等人员实名举报、喊冤的视频刷屏,这个现象彻底颠覆人们的固有的思维。
在网上喊冤的队伍里,还有一个中院的副院长,视频上只见这个副院长手举身份证、法官证实名举报当地纪委三名工作人员,称纪委在没有有罪证据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留置,期间遭受残酷折磨,在关押82天后,对期解除留置,出来后多次向纪委、省纪委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但均无结果。最后这名副院长称用这种方式寻求帮助,实属无奈。
中院的副院长也要发视频喊冤,看上去太不可思议了,在老百姓眼里,以为只有他冤别人的份,哪能冤他呢。但通过他发的视频来看,他真的可能被冤了,不然也不会在被留置82天期间未能找到职务犯罪的证据,然后被放出来了。
公检法人员在网上密集喊冤,特别是贵为中院的副院长也在网上喊冤,这侧面折射出普通老百姓通过正常途径维权有多难了。同时这说明他们都不相信通过正常途径能够解决问题,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是最快最有效的。
这种现象说明,公检法人员也不相信通过正常途径能够解决问题,通过网络曝光的方式是最快最有效的。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通过正常渠道的举报、控告,低效甚至失灵,说明现在的社会管理确实出现了问题。
在人手一部手机的时代,网络具有强大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能够病毒式的扩散,会迅速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在舆论压力之下,才有可能引起关部门的重视并处理。
可能刑辩律师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如果遇到公检法违法办案然后通过网上曝光方式进行举报控告时,有可能被投诉,然后有关部门会义正词严教育律师: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有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
说一件我通过正常渠道对办案人员违法办案进行反映之事。
我在办理资源县法院审理的一个刑事案件(现在二审在桂林中院)中,我发现该案的两个侦查员(资源县公安局的警察)涉嫌伪造证据,于是我向相关部门进行情况反映,可检察院把我的材料转来转去,最后转回了资源县检察院,最后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了,这就是通过正常渠道举报的结果。
看到了吧,这就是我通过正常途径进行举报的结果,基本等于是石沉大海、无人问津。如果通过网上直接实名举报,也许结果就不会是这样了。
俗话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那些肆无忌惮的恶行只有暴露在阳光之下才会无处遁形,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02
中院的副院长在自己被冤枉时也在在网上发视频喊冤,这个事情也说明了谁都有可能被冤,不管你是普通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还是曾经手握权柄决定别人生死与自由的法院副院长。
事情往往都是这样,很多人手中有权时,以为权力就是自己任性的资本,而自己被蒙冤时入又期待自己能够被公平公正的对待。
对于违法办案,律师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喊冤,是公检法最讨厌的事,他们可能会投诉律师,说是炒作案件,可如果不公降临他们自己或者家人头上,他们会摇身一变,变成自己曾经讨厌的人一样在网上喊冤,只有此时他们才会真正体会司法不公的板子狠狠打在自己身上的那种痛彻心扉、撕心裂肺的感觉。
事情往往都是这样,很多人手中有权时,以为权力就是自己任性的资本,而自己被蒙冤时又期待能够被公平公正的对待。
公检法人员扎堆在网上喊冤就如一面镜子,警醒所有有良知的司法工作者,不要觉得传说中的不公离你们很遥远,当不公实实在在自己身上时,你们会知道在刑事追诉中个人的伸冤力量是何等的弱小。
希望警察、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都能敬仰敬畏法律,坚守法律的底线,当面对领导、上级指令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枪口可以抬高一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