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武律师关闭信号屏蔽器将被行拘后续:暂缓执行
在进入文章正题之前,我必须要先插几句,首先我对法院在开庭时安装信号屏蔽器是非常非常的深恶痛绝的,因为我也是信号屏蔽器的受害者之一,桂林中院在开庭审理张某案二审时,后面也在法庭安装了信号屏蔽器,手机接收不到任何信号,走廊也没有半点信号,更可恶的是,由于我的电脑鼠标是无线的,导致鼠标也用不了,这不仅侵犯了我们的通信自由权,还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的工作,不知道法院在法庭安装信号屏蔽器的目的是什么?法院到底在怕什么?
洛阳中院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违法在法庭、律师休息区、卫生间安装无线信号屏蔽器一事大家都知道了吧,曾武律师在关闭屏蔽器过程中,不慎把安装不稳的屏蔽器碰落在地,却要被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的理由是扰乱单位秩序。(详情请看我上一篇文章:洛阳中院缔造年度法治人物:曾武律师)
消息出来后,律师圈群情愤激一片,口水都可以把洛阳中院淹没。
洛阳中院的做法等于昭告天下:老虎屁股摸不得,洛阳中院的屏蔽器也摸不得。敢摸我信号屏蔽器者,行政拘留伺候!
安装信号屏蔽器是有严格要求的,不是你想装就可以随便装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卢义杰律师曾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答复是:经检索查找,您申请公开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同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9月至12月20日使用无线电频率、手机信号屏蔽器的许可文件不存在。
这就意味着,洛阳中院在李某一案中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此举严重违法,洛阳中院应受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明明是洛阳中院违法安装信号屏蔽器,其在律师休息区安装信号屏蔽器的行为不但违法同时也侵犯了律师的通信自由权,律师关闭屏蔽器,此举是为了制止洛阳中院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分明就是维持单位秩序,何来的扰乱单位秩序?
在律师们的一片骂声中,洛阳公安继作出对曾武律师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之后,又决定暂缓执行该行政拘留。
这个暂缓执行不知道缓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会不会对曾武律师正式执行,我们拭目以待。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理应带头守法,可有的法院不但不守法,还明目张胆地违法,这种权力任性带来的危害非常大。
洛阳中院已经成为违法安装信号屏蔽器的反面教材,希望全国的法院都能以此为戒,依法用权才会长治久安,权力的蛮横与任性必将受到全国人民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