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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问题: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在康德看来,婚姻就是基于肉体排他性而互相使用性器官的契约关系。如前所述,想要了解哲学家对离婚的看法,就不得不先了解他对婚姻的本质的看法。我们先来说说康德的婚姻观。

康德的婚姻观

康德是怎么看待婚姻的本质的?康德问,两个人结婚在一起是为了什么?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康德先是锐评了当时主流的两种婚姻观,也就是两种对「我们为了什么而结婚」的回答,一种是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姻观,另一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我们先看康德怎么锐评第一种: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姻观。

1.锐评以生育为目的的婚姻观

这种婚姻观也是很多人抱有的一种传统观念。也就是,结婚主要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比如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名著《尼各马可伦理学》里面就提到,丈夫与妻子所形成的家庭共同体,是先于城邦的,它的重要目的就是「繁衍后代」,但是,康德指出,繁衍后代并不是两人结婚的必要条件,因为如果婚姻的存在是为了繁衍后代的话,康德就说,那么「一旦生育停止,婚姻就会自动解体」。

生育和教育子女的目的可能永远都是自然的一个目的,自然为了这个目的而培养两性彼此的倾慕;但是,结婚的人的这种结合的合法性,并不要求他必须把这个目的强加给自己;因为若不然,一旦生育停止,婚姻就会同时自行解体。

——《法权论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

就像南极洲的帝企鹅一样,虽然是雌雄一夫一妻制,但每生养完一个幼崽以后,婚姻自动解体,明年繁殖季各自重新寻找配偶。但人类不是这样,生养完孩子以后,夫妻双方还是会在一起。更别说,那些生不了孩子的夫妻,以及现在主动选择不生孩子的丁克夫妻,他们依然会维持婚姻。

所以,婚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生育后代,或者说,生育后代并不是形成婚姻的必要条件。那么夫妻双方在一起如果不是为了生孩子,那是因为什么?因为爱情!于是,康德接下来锐评了第二种主流婚姻观,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

2.锐评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

这种婚姻观,尤其到我们今天这个时代,是一种更为主流的婚姻观。就是男女双方,因为彼此的爱慕,然后在一起,恩恩爱爱,长相厮守。

康德认为,这种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始于感官刺激,简单说就是看对眼了,被对方的相貌、谈吐、气质,这些感性的因素所吸引,康德把这叫做感官之爱(Sinnenliebe),也就是,我一见钟情了,坠入爱河了,想要和对方贴贴了,馋对方身子了……

康德并不反对这种感官之爱。他认为感官上的互相吸引,这出自人的自然性欲本能,这是男女之情不可避免的东西。康德认为,男女关系都始于感官之爱,两口子最后能在一起,肯定是因为一开始互相看对眼了。否则的话,如果两人互相都觉得对方没有吸引力,甚至感官上厌恶对方,他俩最终是不会走到一起的。

但是康德也不认同人们结婚仅仅是为了这种感官之爱,也就是,康德并不认同这种基于爱情的婚姻观。为什么?你要说是为了爱情而两人结婚在一起,但是结过婚的人都知道,结了婚过上日子以后,爱情就没了,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康德认为,所谓的爱情对象,其实是经过恋人自己的幻想,而改造过的异性形象,这一点和我们之前有一期讲《AI伴侣》的大问题节目中,拉康提到的爱情观也是类似的,就是你在爱情结构中,爱的其实是自己的幻想。所以,如果以爱情为基础而结婚的话,这就是以幻想为基础而结婚,这样的婚姻是很不稳固的。没结婚之前觉得对方跟个仙女似的,结婚以后发现小仙女也要上厕所,然后整个人都幻灭了(性别互换,道理一样)。康德对此锐评道:

热恋中的人则不可避免地对所爱对象的缺点视而不见,尽管后者通常在婚后八天就又让他恢复了视力。

——《实用人类学》

这是说人结了婚就没有爱情了,爱情是很短暂的。所以,婚姻并不仅仅由感官之爱促成。况且,如果只是为了追求爱情的话,你没必要结婚,你不结婚只是不停地约会,或者搞婚外情也能追求爱情。所以,必定存在着其他更为根本的东西,使得婚姻成为必要,这东西不是生育,不是爱情,那是什么?康德认为,是人的尊严。

在康德看来,如果一个人总是追求爱情,追求感官之爱,这是对人性的贬损。为什么?因为这种以身体欲望为牵引的男女交往,体现的并不是人之为人的人性,而只是一种动物性。

设想,你拿交友软件成天就搁那划人。你先是在你的交友主页上展示出自己美颜过的照片,写上自己的学历、职业、收入、去过哪些国家、平时有什么品味的业余爱好,然后就开始不停划人。划到了,就约人线下见面。

然后约会也跟走流程似的,先是找个饭馆坐下吃饭,然后进入「我考考你」环节,然后,聊聊电影,聊聊音乐,然后再聊聊康德,然后说我家也有好看的,反正就是一整套固定的流程和话术就把对方带回家了。然后完事进入贤者模式以后,你开始反思,开始思考,开始愧疚,你发现自己旁边躺了一个陌生人,你不禁反问自己:我这到底是图啥?我了解对方吗?我和他并不熟,我把他当成了啥了,当成了一个泄欲工具了。那我自己又是个啥?

我们都听过康德哲学的那个著名的口号「人是目的」(Man is the End),它的完整表达是:

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做目的,绝不仅仅当做手段来使用。

——《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

当你把他人当成了满足自己身体欲望的泄欲工具时,同时你也就把自己当成了工具。你贬损了他人的人性,你也就贬损了自己的人性,你成了一个被身体欲望牵着走的小动物,你贬损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但是我们话说回来,康德并不是说要我们摒弃自己的自然性欲,去做个禁欲主义者,康德之前也说了,男女之情肯定是始于感官之爱的。康德的意思是我们不要被身体欲望所绑架,成为了一个只会约炮的小动物。那问题来了,一方面,我们有基于自然性欲的感官之爱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又要维护人性尊严管控好自己的自然性欲。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那怎么解决这一对矛盾?康德给出的解决方案,那就是结婚。结婚就是,只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用《圣经·哥林多前书》中使徒保罗的话说就是:「与其欲火攻心,不如嫁娶为妙」。

康德说,「自然的性关系要么是遵循纯然的动物本性的性关系,要么是遵循法则的性关系。后者就是婚姻」,下面一句话就是康德给婚姻下的定义,婚姻就是,「两个不同性别的人格的结合,以便终生彼此占有其性属性。」这意思就是,你四处乱搞男女关系,这就是被动物本能牵制了,是非法的性生活,而你只和你的丈夫或妻子过性生活,这才是合法的性生活、合乎理性的性生活。

自然的性关系要么是遵循纯然的动物本性的性关系,要么是遵循法则的性关系。后者就是婚姻,即两个不同性别的人格的结合,以便终生彼此占有其性属性。

——《法权论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

在康德看来,婚姻就体现了人之为人特有的理性,这也是人类的婚姻和动物交配的差异所在,一方面,人有动物性,有自然性欲,但人的尊严体现在,人会用自身独有的理性控制自己的自然性欲,那就是只和一个特定的人结成夫妻,排他性地只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

康德说婚姻关系是一种「遵循法则的性关系」,这意思就是说,婚姻究其根本而言,是一种契约关系,就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一纸婚约」。而且,婚姻这种契约是基于肉身排他关系订立的契约,大白话说就是,我们约好了,今后我的性器官只能给你使用,你的性器官也只能给我使用,不能再给第三人使用了,这就是婚姻。婚姻就是合法地使用性,合乎理性地使用性。康德说:

婚姻契约只有通过婚内同居(肉体的结合)来实现。不同性别的两个人格的契约,如果秘密商定或者放弃肉体关系,或者明知一方没有这种能力,这个契约就是假冒的契约,建立不起婚姻。

——《法权论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

这意思就是说,婚姻必须是基于肉体上的关系而建立的。所以,按照康德的这个说法,婚姻是基于肉体排他的契约关系,那么婚内出轨这种违约的行为,就只包括肉体出轨,精神出轨是不算违约的。比如,你对你的丈夫说,「我爱上了蔡徐坤了怎么办」,你丈夫顶多对你笑笑,说:「想不到你也是一个iKun啊!」但是,如果你对你老婆说,「我昨天喝多了的时候和女网友开房了,但是你放心好了,我一点都不爱她!」那你老婆只会开始盘算怎么样让你净身出户了。

那有人或许会问,那这种婚姻关系不依然是互相把互相当做是泄欲的工具,这里的人依然不是目的。,非也,康德认为,婚姻中的性生活和约炮那可不一样,婚姻是彼此完全的独占,排他性地独占,因此,你把你的肉体完全交给你的婚姻对象的时候,你也就把你的人格交给了对方,而且,这是交互对等的,康德反复强调,男女双方是平等的,是权责对等的,双方是互相都把各自的人格完全交付给了对方,任一方都是完全地占据对方,因此就谁也没占谁便宜,那这样,双方的人格就各自实现了重建。所以在这里,反而体现了人是目的。

好,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了康德对婚姻本质的看法了,那介绍完了康德的婚姻观,我们接下来看,康德会怎么评价离婚。

康德评价离婚

当然,康德当然也不会鼓吹离婚,他也说过,「婚姻并不是一种任意的契约」。但是,我们话说回来,既然康德把婚姻看做是一种契约,那么是契约,就可以解约,这也是签约人应有的权利。康德自己也说过,「这种人身法权毕竟同时是采用物的方式的」,这意思是说,人们在婚姻契约中的权利,是和物权是类似的,就像你买了东西,你就有权利让别人不碰它。同理,离婚也是一样,只是一个解约的权利而已。康德接着说,「这是因为:一旦夫妻的一方走散了,或者投身到另一个人的占有中了,另一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不容争辩地把他当做物品一样重新纳入自己的控制」。这意思就是,好聚好散,就好比物权关系中的甲乙双方,如果都同意,我还你钱,你退我货,那我们就解除之前的契约,这没啥大不了的。没有人有义务不离婚。

这种人身法权毕竟同时是采用物的方式的,这是因为:一旦夫妻的一方走散了,或者投身到另一个人的占有中了,另一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不容争辩地把他当做物品一样重新纳入自己的控制。

——《法权论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夫妻双方都不爱了,甲乙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那康德会认为,这种离婚在道德上没什么好指摘的,就是平等的个体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

但是康德会认为,那些肉体出轨的人,这铁铁地就是违约了,在这个意义上,就是道德上有过错的。如果要离婚的话,那这一方就是过错方,它就要受到惩罚,无论是经济上的赔偿,还是道德上的谴责。

如果有一方不爱了,但没有肉体出轨,他主动提出离婚,按照康德的婚姻观会怎么看?按照康德的契约婚姻观,这就是你当初签约的时候没有慎重。这就好比,你去理发店花了1000块钱办了一张卡,说可以理10次发,然后你第7次去的时候人家不认帐了,说不给你理发了,你说,当初不是说好的给我理发的?这种情况,也还是有过错的。哪怕对方说,我们理发店不是故意要坑你,是因为我们店经营不善,办不下去了,那也还是有过错,虽然不像肉体出轨那样严重,但依然是道德上有一些过错的。

不过无论怎么样,既然康德把婚姻视作是一种类似于物权的契约,那总体上而言,离婚作为对契约解除的权利,在不伤害另一方的情况下,或者在和对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是人应有的权利。

而且我们要知道,康德哲学的底色是一种启蒙哲学,就是人本主义的,或者个人主义的。康德讲求「人是目的」,人的权利是大于婚姻家庭的,我们结婚组建家庭,是为了个人的发展,婚姻是为了人,而不是人为了婚姻,所以如果一旦婚姻家庭阻碍了人的发展,那么人就有权解除婚姻。

介绍完康德的婚姻观和对离婚的看法,台下接下来要出场的黑格尔这时候坐不住了,什么?婚姻为了人,而不是人为了婚姻?为了个人的权利,就可以解除婚姻?婚姻是这么戏的吗?婚姻是具有神圣性的!接下来有请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