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毕祺祺:我恳请最高院来监督淅川法院的违法庭审

今天晚上跟毕祺祺一起吃饭时,他突然接到正在审理的冀廷梅案中被分案出去的被告人家属的电话,说几个被告人在下午五点半庭审结束后被留在法院一直没有出来。当时我就预感到有事要发生,晚上七点多,我就跟毕祺祺一起到淅川法院陪家属一起等待。过了很久了,部分被告人走出了法院,陈述说有三个被告人被戴上手铐、脚镣,被法院强行带走了。

面对这个突发情况,晚上我跟毕祺祺又进行了一次对话。

我:这两天的庭审,你旁听了吗?

毕祺祺:旁听了。在第一天庭审的时候,我和冀廷梅案主案的其他辩护人一起,要求以辩护人身份参加庭审,均被法警拦在了审判法庭外,没有能够坐上辩护席。今天,为了了解庭审现场到底是什么情况,庭审是否公平公正,我不得不按照法淅川法院的无端要求坐进视频旁听室旁听案件。

我:今天被告人被带走的情况,你认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毕祺祺:我认为这是淅川法院对被告人进行的报复,目的还是不择手段的强推这个案件。因为在今天庭审现场,合议庭的几位审判员多次无端打断辩护人对法院违法分案决定的异议、剥夺辩护人发言的权利。面对这一明显不公的行为,被告人、辩护人无奈多次举手示意要求发言,但均被合议庭的合议庭成员——也就是淅川法院的院长白云、刑庭庭长张玉峰、刑庭副庭长黄俊慧无视。同时合议庭还对被告人和律师进行了无情的训斥。因此,下午庭审上提出了异议的被告人现在被淅川法院带走。而且,据说,部分被告人在晚上八点多已经收到了镇平县公安局的电话。公安局通知他们说,他们接到了淅川法院的通知,要对今天参加庭审的十二名被告人中的三人执行逮捕,虽然他们均早已经被取保了。

我:你今天旁听了一天的案件,你的整体感受是什么?

毕祺祺:我感到非常震惊,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粗鲁的庭审安排。首先,公开庭审的案件,法院的旁听室里有不少空位,但淅川法院却把旁听的群众都拦在法院大门外,甚至在4月9日这天,诉讼参与人进入法院后,他们直接把法院的大门给锁了。而在开庭的第一天,全体出庭的分案辩护人和我们未能入庭的辩护人一样,都对于法院的分案决定有异议,所以庭内的辩护人都要求就法院的分案决定发表异议。但是,当叶小珊等律师要求发言时,合议庭多次制止、打断她的发言,甚至白云院长对叶律师进行了两次警告、一次训诫,在宣读训诫决定的时候,还带有明显的威胁意味。后来总算同意叶律师发言,到了下午又反悔了,说是每个律师只让发言十分钟,因为叶律师上午已经发言超过了十分钟,所以下午就不让叶律师说话了。其他律师均对于叶律师发言权利被剥夺的情况提出异议后,合议庭决定休庭。

到了今天上午开庭伊始,因为合议庭无视叶小珊律师早就告知过的庭审时间冲突,导致叶小珊律师不得不奔赴参加其他案件的庭审故而无法出席第二天的庭审。叶小珊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另外一位辩护人段汉杰律师要求针对分案发表异议意见,也被合议庭打断。上午的庭审短短40分钟之内,院长白云、刑庭庭长张玉峰打断辩护人发言多达8次。

到了今天下午合议庭变本加厉,逐个跳过辩护人发言,根本是完全不想让人说话。原本段汉杰律师正在发表关于分案的异议意见,但合议庭成员强行要求段汉杰律师发表关于管辖、回避等庭前会议当中的问题的意见。段汉杰律师称,关于管辖回避等问题的意见,会在随后发表,但是要先发表还未发言完毕的关于分案的异议。然而,合议庭成员一再打断段律师的发言,并曲解法律规定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38条只允许律师就管辖、回避等问题发表异议,不允许律师就分案问题提出异议。而实际上,第38条明确规定了律师可以就包括分案在内的法庭审理程序提出异议。基于对于法律的曲解,合议庭成员开始做了一个更加过分的举动:跳过辩护人发言。具体来说就是,合议庭成员无视前面的律师还没有发言完毕的情况,直接开始逐一向后“点名”,一旦律师说:段律师对分案还没有说完,辩护人要对分案提出异议,那么白云、张玉峰、黄俊慧三位法官就会更加专横:那就视为辩护人放弃对庭前会议报告发表异议,然后直接宣布跳到下一位辩护人。在此过程中,一旦被告人对合议庭的肆意剥夺律师权利的行为提出异议,白云院长则更加粗暴地对被告人进行训斥,甚至“训诫”。

我:对于以上庭审过程中的法官的行为,你怎么看?

毕祺祺:我真的非常失望。我和白云、张玉峰、黄俊慧三位法官也可以算是南阳中院辖区范围内的同事,我没有想到他们会以这样粗暴的方式主持庭审,完全无视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规定,没有任何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不让律师说话。哪怕是一个回避决定,律师都享有提出异议、复议的权利,法院作出了分案这样一个明显对于案件审理而言影响更为重大的决定,怎么能不让律师提异议,怎么能不让律师发言呢?

我:你是法官,你自己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案件,是不是你自己也可能会这么主持庭审?

毕祺祺:我做法官的时候,绝不会这样主持庭审。其实法院系统一直以来都在强调不要刻意制造审辩冲突,让律师说话天塌不下来。但淅川法院如今的主持庭审方式,就是在制造审辩冲突,对南阳法院的司法形象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尤其是刚才提到的本案的被告人张好鹏等,在庭上要求合议庭成员保障律师的发言权利,在庭上被白云院长非常粗暴地训斥,庭后三位被告人被直接报复性羁押。这无疑是对于被告人的一种严重的威胁、威慑。

我:还发生了什么情况吗?

毕祺祺:刚才我在朋友圈看到有一位律师说:今天上午他与淅川县委某书记通过电话,这位县委书记声称庭审不由淅川县委负责,是南阳中院在统一指挥。昨天关闭律师话筒事件,负责控制和关闭话筒的工作人员也明确声称自己是南阳中院的。这确实让人不免产生中院“垂帘听审”的怀疑。同时,今天我还在朋友圈看到有南阳的政法人员大规模地转发对我家属进行抹黑的一个视频。这个视频当中的人员曾经就我家的事情进行过歪曲的举报,甚至存在伪造举报人签名的前科,我们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这两天我会就这个问题进行全面的回应。但我确实对于部分体制内人员组织性地转发抹黑视频感到非常失望和不解。

我:针对他们这样的行为,你准备怎么做?

毕祺祺:我曾经说过,一直以来,我都在以最大的善意对待这个案件当中的司法人员,也非常希望能够有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现在我深切感受到了包括本案合议庭成员白云、张玉峰、黄俊慧在内的部分司法人员对于本案的被告人、辩护人的严重的恶意。针对他们这样的违法行为,我要对他们进行控告。

还有,鉴于淅川法院一系列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没有人能相信冀廷梅案能被淅川法院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因此我迫切恳请最高院来监督淅川法院、南阳中院对冀廷梅案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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