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名律”对垒,顺德法院限制旁听

宁远喜、温惠被控职务侵占案被梅州中院发回重审由广东省高院、省检察院指定到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审理,顺德区法院确定该案于6月24日也即是今天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的辩护律师有周泽、朱明勇等;叶华能实际控制的宝丽华集团及宝新能源,也聘请了许兰亭、钱列阳及徐昕团队的李二权等以刑事辩护著称的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形成了“名律师”对垒的局面,因此吸引了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与热心人士来旁听,没想到早早赶到法院的几十人却被拦在外面,连法院的大门都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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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我们几个律师经过努力争取,终于有资格进了法院,可不是进去旁听,而是去信访室反映情况,可怜又可悲的我们,本来长途跋涉几千公里是为了过来旁听学习的,没想到却在顺德法院成了信访的,其中有个朋友还是从甘肃颠簸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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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法院在宁远喜、温惠案中限制公众旁听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法定旁听权及司法公开原则的实质性侵害,其做法存在以下法律缺陷与程序失当:

顺德法院的开庭公告上明确写着是公开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都可以旁听,可顺德法院在宁远喜、温惠案中限制公众旁听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法定旁听权及司法公开原则的实质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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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法院书记员就数次电话通知家属,只给宁远喜和温惠的亲属各三个名额,且需提供身份证照片和电话号码,还要注明亲属关系。鉴于此,家属在网上发文呼吁顺德区法院换大法庭开庭,以保障充分公开审理及公众的旁听权利。

宁远喜的辩护律师周泽也发文表示:有人担心顺德法院限制旁听。我看大可不必。本案被改变管辖,从梅州移送到佛山审理,就是为了确保案件公正审判。而公开是公正的基础。本案作为公开审判的案件,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均表示不申请不公开审理。相反,辩护人还提出了庭审直播的要求。公开审判的案件,允许公众旁听,也允许媒体报道。

可顺德法院还是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只安排了一个只有24个旁听席的法庭,虽然有24个旁听席,可只有第二排能坐人,第一排空着不让坐,而且在第二排里面,法院也安排了本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啥的来占坑,而真正关心案件想进去旁听的就没几个位置了。

法院明知本案社会关注度高,却未主动更换更大法庭或设置视频分会场,实质是以物理条件为借口压缩公开审判空间,违反《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中“方便公众旁听”的立法目的。

顺德法院以“24人旁听席”物理限制为由,将公众与律师挡在门外,实则暴露了对审判公开原则的形式主义理解——若法院仅因场地不便就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何谈“以公开保公正”的司法改革承诺?当公众不得不以信访争取旁听权时,受损的不仅是个案正义,更是司法系统的公信力根基。

本案由广东高院指定顺德区法院审理,本意为规避梅州当地资本与权力的的干预,但顺德法院限制旁听的行为,损害了异地管辖的公正性初衷。

此案检验异地审理能否真正破除地方保护的试金石,顺德区法院当以透明姿态回应公众期待,而非让法庭沦为封闭的审判场所。

顺德法院在宁远喜、温惠案中限制公众旁听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法定旁听权及司法公开原则的实质性侵害,希望顺德法院的院长郭文东能严肃认真地重视此事,保障公众的旁听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