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毕祺祺涉嫌洗钱案进展:办案单位预约提审,律师仍末能会见

今天早上7点半,看守所大门前,毕祺祺涉嫌洗钱罪的辩护人王兴律师、曹宗文律师已在等候,却被看守所长告知,南召公安已预约了当日提审,律师只能被安排在周六。

对此,王兴律师质问:我们昨天来要求会见时公安没有预约,我昨天下午跟所长沟通安排今天会见时他也没说公安有预约,那即便公安预约,也应该在安排了我们在先的会见之后。昨天进B门的时候没有任何阻拦,今天就出现了变化。值班人员让我们出去找所长,我们跟他说,我们刚跟陈所长见完他陪着我们过来的,再回去找他没意义。值班人员说刚才进去了两名公安,其中一个叫张国斌(音),不知道是不是提审我们的当事人。我们在8点一上班来办进监区的手续,他们是在上班之前就进去了。但他们进去的时间也是晚于我们到看守所的时间的,我们当时被陈所长叫去了办公室。我刚才就直接跟陈所长说了,南召公安这是恶意以持续提审的方式侵害我们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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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毕祺祺的辩护律师第二次被拒之门外,前一天的理由是“办案人员一直在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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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祺祺涉嫌洗钱罪案件时间线;

1.7月8日下午16 时与外界失联,

2.7月9日18时办案人员称毕祺祺已被刑事拘留

3.7月10日10时30分左右,办案人员称要向家属送达文书

4.7月10日12时30分,律师与家属拿的《拘留通知书》却赫然写着拘留时间为“7月10日13时”。

梳理上面的时间线,可以发现一些让人疑惑的问题,这些问题希望能得到南阳警方的释疑:

1、毕祺祺的失联始于7月8日下午16时,家属及其他律师彻底失去联系。7月9日下午18时12分,即有公安人员口头告知王昊宸律师,毕祺祺已被刑拘。然而,7月10日收到的正式《拘留通知书》却显示拘留时间为“7月10日13时”。这中间有近48个小时的时间空白,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毕祺祺在这段“空白期”内处于何种法律状态?人身权利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为何远超法定传唤24小时的最长时限?更令人困惑的是,当家属收到文书时,通知中的拘留时间甚至尚未到来,南召公安究竟依据何种时间基准行事?

2、冀廷梅案开庭在即,毕祺祺作为辩护人突遭刑拘,公正性必然受到质疑。在本案中,毕祺祺还有着另一重身份—其母冀廷梅涉黑案辩护人。该案开庭在即,而主导冀案侦查的南阳市公安局(南召公安之上级),却由其下级单位以“洗钱罪”刑拘毕祺祺。这一时间点的选择高度敏感,行动主体与冀廷梅案的侦查机关存在直接关联。无论对于冀廷梅案还是毕祺祺案,南阳市范围内的司法机关都已深陷“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冲突,其处理案件的公正性已遭受难以消弭的合理怀疑。

律师会见权绝非可有可无的恩赐,而是辩护制度的核心支柱,是嫌疑人获取法律帮助、防止权利受到侵害的合法保障。

关于律师会见毕祺祺一事,我看到微信群有律师朋友这样预测:今天和以后若干时间内,看守所继续会以毕祺祺正在提审为由,不安排会见。理由有公安早就来了、提前预约、持续问话等等。

真心希望不要让这位朋友的预测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