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中央巡视十三组,请关注桂林的司法乱象

01

相信不少律师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如果遇到公检法违法办案然后通过网上曝光方式进行举报控告时,有可能被投诉,然后有关部门会义正词严教育律师: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有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反映。

我在办理资源县公安侦查、资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资源县法院审理的张丛上等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等罪一个刑事案件(现在二审在桂林中院)中,我发现该案的侦查员涉嫌滥用职权伪造证据,公诉人涉嫌滥用职权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一审资源法院的法官涉嫌滥用职权枉法裁判,于是我通过正常渠道向各级部门进行实名投诉控告,可各级部门把我的投诉控告信转到桂林检察院或者资源县检察院后,最后就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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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程序,具体承办检察院应在收到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回复。然而别说七个工作日,七十个、七百个工作日过去了,所有投诉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我给最高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也寄过相关的投诉控告材料,可转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它们最终也逃脱不了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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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广西高法用词不当,什么代张丛上邮寄啊,明人不做暗事,那是我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投诉控告好不好。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在南宁办过几个案件,遇到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情况后向南宁市检察院进行投诉,南宁市检察院收到我的投诉信后很快给我回复,而且我给相关领导发的短信他们也给我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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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就资源公检法相关办案人员的违法办案情况向桂林市检察院的领导进行反映,没给我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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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在南宁的办案经历,南宁市检察院对投诉迅速回应、及时反馈,而桂林市司法系统却表现出令人绝望的沉默。这种差异不仅透露出地区间司法环境的差距,更折射出桂林司法系统对监督的漠视与排斥。

反正不管我通过什么途径进行投诉控告,桂林市司法系统的相关人员都是置之不理,这事让我很绝望,任管你喉咙喊破、喊死,这些人仿佛都睡着似的,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哪怕看到了也装着没看到一样。

张丛上一案,家属也不停地向有关部门进行控告,称张丛上一案是公安厅原副厅长唐斌指令、心腹办案、检法配合制造出来冤案(详见家属发的这篇文章:原广西公安厅副厅长唐斌指令、心腹办案、检法配合:张丛上冤案制造三步曲,以及这篇:中央十三巡视组,请肃清唐斌余毒:一个家庭因张丛上冤案在绝望挣扎)。

而我所有的投诉控告均无下文,似乎印证了这一说法。桂林司法系统仿佛铁桶一般,各方订立攻守同盟,互相包庇,徇私枉法,对外界监督充耳不闻。

02

张丛上案件二审2024年6月13日开庭到7月底休庭,桂林中院一直休庭到今年8月13日才再次开庭审理,休庭了整整一年多,我还以为桂林中院会帮调取辩护人以及被告人张丛上提交的申请调取的相关证据,可桂林中院不但不帮我们调取,反而整了一堆掩饰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情况说明,真是令人非常绝望,没想到桂林中院休庭一年多就干了这个事。

在办案人员违法办案的事实,我向二审桂林中院提交了多份申请,张丛上本人也提交了多份申请,可全部被桂林中院驳回了,对驳回的决定,我在庭上提出异议,可被审判长制止不让我说话,还警告我,这种做法,真是让我哭都没地方哭。

更令人愤慨的是,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桂林中院将张丛上单独隔离在看守所,通过视频方式进行审理,美其名曰“科技法庭”,什么科技法庭啊,那分明就是视频审理,是为了惩罚不“听话”的被告人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操作。视频审理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旦法庭不愿让张丛上发言,法警便直接拿走麦克风,这种物理隔离式的“分庭视频审理”,实质上是一种变相隔离、歧视性对待和对张丛上诉讼权利的变相剥夺。

我就此提出抗议时,合议庭置若罔闻,桂林中院更有一位领导称:“最高法也知道这事,不制止就表明同意。”如此甩锅行为,令人震惊。

03

办理这个案件的相关人员难道你们看不到这个案件有多么的荒唐多么的离谱么?难道你们听不到被告人绝望的悲鸣么?所谓的“被害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她们说张丛上威胁就是威胁,说活埋她们就是活埋,说逼死就是逼死,不需要任何客观的证据,所有的指控都是任凭“被害人”颠倒黑白的言辞证据,可被告人的无罪辩解统统不看也不信。如果按照这样的办案方式,一个杀人犯都可以给办出来。

一审资源法院依据“被害人”漏洞百出、主观臆断的虚假陈述以及“被害人”之间相互作证的虚假证词就可以判我的当事人张丛上十七年的重刑,而且没收个人全部合法财产,在这份剥夺人身自由的判决书里,居然出现了“余元”的表述,“诈骗、敲诈勒索、抢劫”这三个罪名,加起来的涉案金额在判决里的表述是“700万余元”,“700万余元”,”究竟属于哪个,合议庭的吴太光、蒋涛、谢国美三个法官,请问你们自己是否能算清楚?连基本金额都算不清,就敢判张丛上有期徒刑17年重刑并没收全部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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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对没收财产这一块,资源法院发明了一种“附件没收”的做法,就是在判决主文对没收财产只字未提,却在附件里轻描淡写“依法没收”,附件一句依法没收,就把张丛上、其母张力丹、其前妻的合法财产全部收没了(下图只是附件没收财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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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离谱见不得光的判决,难怪在宣告判决前一天晚上,资源法院通过有关部门给我施压让我不要对判决一事写文章,更离谱的是在我还没写文章的情况下,资源法院就对我进行“预防性投诉”,种种操作,无非就是想封住我的嘴,目的是为了掩盖违法办案的丑事。

张丛上一案所暴露的问题,应该只是桂林司法乱象的冰山一角,不知道在黑暗的角落还有多少罪恶在张牙舞爪。当司法系统失去自我净化的能力,当监督渠道被堵塞,当法律程序被肆意扭曲,公民的权利保障又何从谈起?老百姓的冤屈又该到哪喊去?

著名的北京律师熊智在顺德宁远喜、温惠案的法庭上说过这样一段话“制造冤案的人,别以为能轻易躲过制裁,你们残忍毁掉的是无辜者该有的光明的人生,是一个家庭满怀憧憬的希望,让原本温暖的光明被无尽的黑暗彻底吞噬,这深入骨髓的罪孽,迟早有一天会彻底清算”。

这段话也送给所有已经制造或者正在制造冤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