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法言

桂林中院粟开俭副院长:“最高法不制止就是同意我们这么干”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张丛上等人涉嫌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罪二审一案,该案在2024年6月13日开庭到7月底休庭,期间整整休庭了一年多,终于在2025年8月13日再次开庭审理,你敢信!在8月13日上午开庭时,张丛上因为发言的问题与合议庭发生了冲突,后面合议庭就宣布对张丛上的处罚决定就是把张丛上安排到桂林市第一看守所的一个地下室通过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庭审,随后张丛上的母亲张力丹也被安排到桂林第二看守所的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庭审。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未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适用在线诉讼。

这种庭审方式,当事人张丛上与他母亲张力丹以及辩护人是不同意的,都当庭表示了强烈抗议。桂林中院在当事人和辩护人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仍然强制采用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庭审,明显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这种对程序正义的公然蔑视,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虽然张丛上与我们辩护人几乎每天都在强烈抗议此种庭审方式,可合议庭依然我行我素,对张丛上与辩护人的合法诉求置若罔闻。

庭审中某个下午,合议庭的法官说桂林中院的领导要跟张丛上与张力丹的辩护人沟通一下庭审的问题,我当时那个激动啊,感觉我的当事人张丛上要有救了。

桂林中院领导自我介绍说他叫粟开俭(后面我网上一查才知道他是副院长),我当时就好比一个冤案当事人看到青天大老爷似的把张丛上这个案件怎么怎么冤,恨不得一古脑全部倒给我当时心目中的粟开俭青天大老爷听,倒着倒着,我就倒到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庭审的事情,我当时真心希望我们的粟开俭青天大老爷格外开恩把张丛上从地下室的视频室放出来让他回到桂林中院第二法庭的现场开庭,没想到粟副院长居然说“视频开庭这事最高法也知道,可最高法不制止,那表明同意我们这么干”。

听了粟副院长的话,我当时心那个凉啊,谁懂啊,想让“青天大老爷”伸冤的美梦就此破灭。

粟开俭副院长所谓“最高法不制止就是同意”的说法,在法理上和逻辑上都站不住脚。

首先,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而非垂直领导关系。最高人民法院不可能对全国每一个地方法院的每一个具体案件审理方式进行事前审批和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也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按照这种逻辑,任何违法行为只要上级机关没有制止就可以为所欲为?这完全是对司法责任的推卸,是对“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原则的曲解。

最后,即使最高人民法院知悉此事,按照司法惯例和程序,也不可能直接对下级法院的具体案件审理方式下达指令。地方各级法院本应自觉纠正错误,而不是将责任推给上级机关。

从8月13日再次开庭到现在快一个月了,张力丹、张丛上母子俩还是被安排在线视频开庭,张力丹每天都可怜巴巴哀求合议庭让她回到桂林中院第二法庭的现场参加庭审,对张力丹的哀求合议庭还是无动于衷。

桂林中院把张力丹、张丛上母子俩安排在看守所进行在线视频开庭的方式,美其名曰在看守所的“科技法庭”,什么科技法庭啊,那分明就是在线视频审理。在桂林中院眼里,在线视频审理最大的好处就是一旦法庭不愿让张丛上发言,法警可随时拿走麦克风,剥夺其发言权。麦克风一拿走,张丛上直接变哑巴。

此外,据张丛上当庭控诉,所谓的科技法庭是在地下室,旁边是猪圈,气味很难闻,而且张丛上还说他听力不好,这种在线视频开庭的方式效果非常差,别的被告人或者律师说话他听得非常吃力,进一步加剧了他参与庭审的困难。

这种将被告人物理隔离通过在线视频参加庭审的做法,实质上构成了对被告人的变相惩罚和诉讼权利的变相剥夺,与法律设立在线诉讼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开庭前,我向二审桂林中院提交了多份申请,张丛上本人也提交了多份申请,可全部都被桂林中院驳回,而且未阐明驳回的理由,还不让律师提异议。

桂林中院对张丛上一案的处置方式:休庭长达一年多、强制在线视频开庭、对当事人以及律师提交的申请全部驳回,却未阐明驳回的理由,还不让律师提异议,这些做法,让我很担忧桂林中院是否能公平公正审理此案?还是根本就不想查明案件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