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在隐身

名义股价:为什么一个不含任何信息的数字能反复起作用?

先确认这件事有多离奇

一只股票的名义价格等于公司总价值除以一个完全由公司自己决定的股份数。它不包含任何关于企业质量、估值高低、增长前景的信息。两家一模一样的公司,一家股本设为一亿股、一家设为一百亿股,前者股价一百元、后者一元,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差别。任何一本教科书的第一章都会讲清楚这一点,而且它简单到几乎不需要论证。

然而 Weld、Michaely、Thaler & Benartzi(2009)在《经济展望杂志》上写了一篇题为《名义股价之谜》的文章,摆出了一个很难绕过的事实:美国上市公司的平均名义股价,从大萧条至今始终稳定在二三十美元这个区间,几乎没有漂移。这期间美国经历了数十倍的通胀和上百倍的股市总涨幅——如果公司什么都不做,今天的平均股价应该在几千美元的量级。之所以没有,是因为公司在持续不断地拆股,主动把股价推回那个区间。作者逐一检验了所有标准解释——最优最小报价单位、流动性、可交易性、信号传递——发现没有一个能撑住,最后他们给出的结论是:这大概就是一个自我延续的社会习俗,找不到效率上的理由。一篇顶刊论文以"这是个风俗"收尾,本身就说明这个现象有多顽固。

反面的例子同样有力。伯克希尔的 A 类股从未拆分,巴菲特对此的解释是明确的:他不希望吸引那些会被低股价吸引来的股东。这是把名义价格当作股东筛选器的一次公开的、蓄意的使用。他没有说"拆股是错的",他说的是"拆股会换来另一批股东,而我不要那批股东"。这句话把整件事的性质点破了。

三条机制,性质完全不同,混谈会误判

第一条是纯粹机械的,在 A 股尤其硬:最小交易单位。A 股一手等于一百股,这是一条不可绕开的规则。一只五百元的股票,最低买入门槛就是五万元;一只五元的股票,门槛是五百元。对一个总资产十万元的账户来说,前者意味着仓位管理完全失去弹性——买一手就是半仓,根本无法分散。这不是非理性,这是预算约束与批量规则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美国这条通道已经大幅衰减,零股交易早已常态化,碎股(fractional shares)在近年更是彻底拆掉了这个门槛;但 A 股的一手制度依然完整,所以这个机械渠道在中国仍然是活的。

我认为这一层被严重低估了。大量被归入"散户非理性偏好低价股"的现象,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这条硬约束的投影。真正需要用行为学解释的,是扣除这一层之后的残差。

第二条是感知偏差,而且被精确定位过。Birru & Wang(2016)那篇《名义价格幻觉》给出了迄今最干净的机制刻画:投资者系统性地高估低价股收益分布的偏度——他们觉得低价股"更有上涨空间"。作者用期权隐含偏度与实际偏度的差值来度量这个高估,发现它在低价股上显著更大;更关键的是,他们利用拆股事件做识别——拆股不改变任何基本面,只改变名义价格,而拆股之后感知偏度立刻上升。这是一个近乎完美的自然实验,因为处理变量(名义价格)被外生地改变了,而其他一切不变。

为什么会产生这个幻觉?我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人在想象未来价格时用的是绝对刻度而非比例刻度。一只三元的股票"涨到十元"是一个很容易在脑子里成形的画面,而它对应 233% 的涨幅;一只三百元的股票"涨到一千元"在直觉上则显得荒谬,尽管幅度完全相同。人类的量级感知遵循韦伯-费希纳式的规律,对小数字的分辨率远高于大数字,而股价恰好是一个跨越三个数量级的变量。这个偏差是感知层面的,不是推理层面的,因此知道它存在并不能消除它——就像知道缪勒-莱耶错觉的原理并不能让两条线看起来一样长。

第三条是计数单位的框架效应。同样十万元,买十万股一元股和买两百股五百元股,前者给人的心理体验是"我持有十万个上涨单位"。这直接呼应了彩票的形态——彩票的核心销售逻辑就是单价极低、张数可观。前一轮讨论里的 MAX 效应和这里是同一件事的两个侧面:低名义价格既是彩票型股票的标记,也在制造彩票型的心理体验。

A 股的高送转:一个被监管明确点名的价格幻觉利用工具

送股来自未分配利润,转增来自资本公积,两者都是纯粹的会计科目搬运——把权益的一个格子里的数字挪到另一个格子,同时把股份数乘上一个倍数。公司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盈利能力,一分一毫都没有变。经济实质上,高送转与拆股完全等价,即与"什么都没发生"完全等价。

但 A 股的高送转历史上长期伴随着显著的公告效应和公告前的抢跑,并且演化出了一个高度模式化的操作链条:高送转预案 → 股价拉升 → 大股东减持。这条链条之所以能成立,正是因为名义价格幻觉是真实且可靠的——它稳定到可以被工程化利用。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不是任何一篇论文,而是监管机构不得不为此立规:沪深交易所先后出台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把送转比例与实际业绩增长挂钩,并限制在股东减持计划期间、限售股解禁窗口附近推出高送转。一个纯粹的会计动作需要专门的信息披露规则来约束,这件事本身就是对"该效应真实存在且被系统性利用"的官方确认。

与之配套的还有"填权"叙事——除权之后价格出现向下跳空,市场里流传着价格会把这个缺口"填回来"的说法。这个说法没有任何经济基础(除权跳空是账面调整而非价格下跌),但它作为一个协调信念被广泛交易,因而在短期内具有部分自我实现的性质。这是名义价格幻觉的二阶产物:先用幻觉改变了价格的显示形式,再围绕这个显示形式生成一套新的交易叙事。

最深的一层:名义价格是一件合法、零成本的股东结构调节工具

把前面几层收拢,会得到一个我认为是本题真正的洞察。名义股价对企业而言,是一个可以自由设定、几乎零成本、完全合法的股东结构调节旋钮。

调低它,你就把持有门槛降到散户可及的范围,把股东基础向短期限、高分歧的一端推移。后果是可预测的一整套:换手率上升、特质波动率上升、分歧扩大。而在卖空受限的市场里,按 Miller 的机制,分歧扩大意味着估值上升——所以拆股在短期内往往真的对股价有利,管理层的偏好并非毫无道理。代价是股价对情绪的敏感度上升、波动加剧、管理层承受的短期业绩压力增大。调高它,效果全部反过来。

Fernando、Krishnamurthy & Spindt(2004)在 IPO 定价上发现了对应的证据:定价更高的 IPO 事后获得更高的机构持股比例。也就是说,发行价水平在上市那一刻就已经在筛选股东了,而这个筛选的后果会持续多年。巴菲特选了一个方向并且说破了它,绝大多数中国上市公司选了相反的方向而不说破。但这不是一个中性的技术选择——它改变公司的股价波动率、改变管理层面对的压力结构、进而通过反馈改变公司的实际经营决策。

为什么套利没有消灭它

因为不存在一个"正确的名义价格"可供交易。价值型套利的前提是有一个基准,你可以做多低估、做空高估;而名义价格幻觉不产生一个可收敛的偏离,它产生的是股东结构的持久性改变。你无法做空"高名义价格"这个属性,也无法在幻觉纠正的那一刻获利,因为幻觉从不纠正——它只是持续地把一类投资者分配到一类股票上。

最后必须承认一个识别难题:低名义价格与困境高度纠缠。一只两元的股票,往往是从二十元跌下来的。所以"低价股收益差"里有多少是价格幻觉、有多少是困境风险或过去的坏消息,这两者在观测数据里很难干净分离。想要分离,必须依赖拆股这类外生改变名义价格的事件——这也正是 Birru & Wang 采取的路径,而这条路径的样本量和外部有效性都是有限的。